洪米素
洪米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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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4220、
洪米素(Hong,Misu),
女 ,
52歲 ,
浙江省溫嶺市新河鎮新聯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在街上講真相後,在家裡被綁架,後被枉判三年九個月,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洪米素和功友在山上集體煉功,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邪黨人員把他們帶到派出所,又送到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回家後,正月初三,惡人們又非法把她關押在一個破舊的老旅館,長達半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八日,洪米素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溫嶺市政保科科長惡人孫建華給她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把洪米素劫持到浙江莫干山女子勞教所。 勞教所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的菜裡加了藥物,使洪米素出現嚴重的藥物反應,危在旦夕,惡警們怕出事,就用保外就醫,通知家人把她接回來。回到家,惡人孫建華還經常帶人去洪米素家翻箱倒櫃,還強逼她丈夫砸鎖,搞得她家裡人都不得安寧。 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洪米素在家做家務,新河派出所副所長陳瑞虎,強行把她帶到派出所,溫嶺市原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靜朝指使惡警輪流值班,一個星期不讓她睡覺迫害她。十四日把她送到溫嶺看守所。惡警對她丈夫長期的騷擾、恐嚇、欺騙、挑撥離間,一個月後她丈夫到看守所與她離婚。洪米素在溫嶺看守所被非法關了十個多月後,被非法冤判三年。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惡黨人員把洪米素劫持到浙江女子監獄,把她關在一個很陰冷的小房間裡,不見日光,坐小凳,不讓接觸她人,邪惡叫詐騙犯、經濟犯、販毒犯五人日夜看著她,不讓煉功,日夜逼她轉化,寫保證、寫三書、寫邪惡的所謂揭批文字,看造謠錄像,說唯心的話,使她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殘。直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份回來。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在朋友家,洪米素被惡黨人員莫名其妙綁架到溫嶺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晚上,新河派出所惡警到洪米素的住處,破門而入,綁架她,並搶走大法書、DVD影碟機、MP3、錄音機等,連身份證也拿走,把洪米素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邪黨人員還經常到洪米素父母親家裡騷擾,使她父母提心吊膽度日。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洪米素又被新河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溫嶺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洪米素給小學生講真相,被派出所民警綁架到溫嶺看守所,被非法冤判三年六個月,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四點多鐘,洪米素在街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溫嶺市新河鎮派出所合伙台州市路橋區公安分局邪黨人員,到洪米素家裡綁架了她,非法關押在路橋區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洪米素被台州市路橋區法院枉判三年九個月,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在監獄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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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浙江女子監獄 地址:杭州翠苑二區育新路16號(杭州市1214信箱) 郵編310012
浙江省女子監獄 0571-89970138 88672870 88650302
監獄傳真:0571-88087738
政委 0571-89970001
監獄長周曉虹 0571-89970002
副監獄長夏煉紅、陳明月 0571-89970005
副監獄長方玉紅,女,40多歲,電話0571-89970005
責任單位及惡人:
溫嶺市看守所
漢川市新河鎮政法委
:
趙夏生
溫嶺市公安局
:
林靜朝,
孫建華
浙江莫干山女子勞教所
浙江省女子監獄
新河派出所
:
陳序虎
台州市椒江區法院
路橋區公安分局
路橋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5日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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