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萍
余萍
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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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余萍(Yu,Ping),
女 ,
58歲 ,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廣西靈山縣人,原靈山縣小學語文老師。余萍女士今年(二零一八年十月)五十五歲,廣西靈山縣人,原靈山縣小學語文老師。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綁架,後被誣判五年多,劫入廣西女子監獄,經歷了野蠻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結束冤獄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余萍在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步行街發放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接著被北京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日下午在派出所做了筆錄後,第二天被移交到廣州市“法制強制教育管理所”(即洗腦班),地址是廣州市白雲區慶槎路183號。 家人與余萍失聯36小時間,都沒接到任何通知,在家人輾轉了解,才得知余萍下落,當家人去到洗腦班要人時,當地警察單方面告知人確實在那,也告知人身體各方面都還好,但無法見到其本人,所有的接見與通話都只能是他們單方面通知到家人可以見面了才行。至今余萍在裡面遭受如何待遇都不得而知。 十多天過去了,派出所警察既沒有通知家屬,也不讓家屬與她見面。 因為擔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屬和律師一起來到洗腦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況。 一個姓李的主任(司法警察,警號:4472021)接待了律師和家屬。律師問李主任,強制隔離禁毒是根據《禁毒法》,看守所關押是根據《刑法》,法制教育學校關押人,是根據什麼法律?沒有法律依據那就是非法拘禁,作為司法警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李主任說,你有你的理由,但我們保留自己的看法。律師要求見余萍,說哪怕是殺人犯都有見律師的權利,讓李主任出示關押余萍的依據,李主任說馬上去拿。十多分鐘後,李主任回來了,但並沒有拿回依據,或許他已經發現根本就沒有什麼依據。李主任解釋說,余萍是北京派出所送來的,這裡只是關押機構,讓律師去找北京派出所。 家屬和律師擔心余萍的人身安全,就向洗腦班所在地的白雲區石井派出所求助,石井派出所派了兩個特警出警。特警根本就不相信還有不經過法律程序就關押人的事情,也不知道譚崗強制隔離戒毒所內還有個可以關人的法制教育學校,連說幾遍:不可能! 隨後,家屬、律師和特警一起返回洗腦班,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警號:4472042,據說是機關干警)和另一位四十多歲、臉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幾、著便服的男工作人員出來。男工作人員一見律師就暴跳如雷,在律師手執律師證和復印件並同意提交復印件的情況下,試圖搶走律師證。未果後對律師大聲咆哮:律師是為政府服務的,要聽黨的,你知道嗎?你給我回答這個問題!你給我回答這個問題!律師說律師的職責是依法為當事人服務。該工作人員立即氣急敗壞,威脅律師,信不信我揍你!該工作人員隨後被洗腦班其他人員拉開。 參與的洗腦班人員佩戴著執法記錄儀,相信這無法無天的一幕已經被真實的記錄了下來。兩個特警目瞪口呆地看著這一切,說自己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知道如何處理。律師和家屬從洗腦班出來時,在戒毒所大門口遇到了石井派出所另外又派來的一位警察和一位輔警。 十一月十四日,家屬打電話到洗腦班問余萍的情況,洗腦班態度十分惡劣,說余萍已經不在洗腦班了,讓家屬去找北京派出所。家屬來到北京派出所後,見到了辦案警察——第四行政組的胡小班。胡警察明確告訴家屬,公安分局根本沒有立案,是國保把余萍帶到洗腦班的,因此派出所不可能去洗腦班提人。 十一月十七日,家屬便去洗腦班送衣服。女值班人員開始答應收下,但打了一個電話後,臉色頓變,態度也變的非常不友好,拒絕接收家屬送來的衣服。說上面說了,家屬要先打電話給他們,他們同意了才能送衣服過來。家屬再三請求,說天氣涼了,擔心媽媽冷,請她幫個忙,再和上面溝通下。值班人員就又打電話給上面,上面答復說:還是按規矩來吧,讓家屬先聯系我們。家屬便問值班人員上面的電話,但值班人員不給。因此家屬一直也無法聯系到這個上面。 家屬著急地等了一個星期,也沒有等到洗腦班讓家屬去送衣服的電話通知。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屬再次帶著衣服來到洗腦班。男值班人員說二大隊的李隊當天值班,田隊是第二天值班,說送衣服由管理科負責,讓家屬其他時間再來。家屬再三請求,值班人員答應把衣服留在值班室,第二天交給田隊。家屬把衣服放下後坐公交車往回走,坐了幾站後,值班人員打電話把家屬叫了回去,說上面不讓收衣服,讓家屬其他時間再來。家屬只好又把原本放下的衣服又拿回來。 至此家屬仿佛明白了,這個神秘莫測的、永遠聯系不到的、阻止家屬送衣服的這個上面估計就是管理科的田隊(田麗輝)。 二零一八年十月,廣州市法輪功學員余萍被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班欺騙余萍說:你兒子為了見你,被關起來了,你不寫材料的話,你兒子就會被判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摧殘性灌食;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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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廣州市洗腦班)
地址:廣廣東省州市白雲區石井鎮慶槎路183號的廣州市譚崗強制隔離戒毒所內,郵編:5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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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輝隊長 辦公室:020-86256775 住宅:020-86182527 13318855605
江偉強副所長 辦公室:020-8625512 住宅:020-86967998 13802900385
賴鑒鋒副所長 辦公室:020- 86255127 住宅:020-81873517 13302213938
花少霞副所長 辦公室:020-86256148 住宅:020-81200809 13922793293
徐建軍主任 辦公室:020-86255967 住宅:020-85144097 13609789547
龔淵文 辦公室:020-86442940 住宅:020-83333434 13922268103
楊柳 辦公室:020-86442940 住宅:020-81359235 13751800265
田麗輝 辦公室:020-86256648 住宅:020-86420689 13533518302
劉國壯 辦公室:020-86256775 住宅:020-36393601 13539898360
李忠斌 辦公室:020-86255017 住宅:020-81810199 13560393478
周佳陽 辦公室:020-86442953 住宅:020-61278758 13226400216
鄧梅青 13560003842
鄧權 住宅:020-81209039 13802977265
王忠誠15920312546
馮靈萍135276548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州槎頭洗腦班(廣州法制教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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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麗輝
南寧女子監獄(廣西女子監獄)
廣州市北京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0日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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