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樹蘭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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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耿樹蘭(Geng,Shulan),
女 ,
58歲 ,
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耿樹蘭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二十一年來,經歷了難以想象的身心傷痛。她被迫與丈夫離婚,十幾年來,耿樹蘭一直靠打工來維持生活,居無定所,四處租房。她曾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一九九九年底,耿樹蘭女士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單位劫回。因堅持信仰,被單位無理的處以「留廠察看一年」。每月只給280元最低生活費,而干的活與以前一樣。當時她所在的東風路辦事處經常騷擾她的丈夫,給她與家人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二零零零底,耿樹蘭女士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回來後,石家莊棉紡四廠竟以她“堅持修煉,拒絕放棄”的理由將她無理開除廠籍,她失去了工作。之後,石家莊育才街派出所警察和居委會經常到她家騷擾、恐嚇,她的丈夫和婆婆承受不住壓力,她被迫與丈夫離婚。 二零零二年年初,耿樹蘭女士第三次去北京上訪,被直接劫持至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她絕食十九天抵制迫害,被強迫灌食兩次後,每三天被強制輸液。三十多天後,她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回來後,石家莊育才街派出所片警和辦事處人員經常打電話騷擾她。離婚時,她考慮丈夫一家人的情況,甚麼都沒要。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下午,耿樹蘭、李冬梅在給民眾講述法輪大法好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橋西區中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派出所,耿樹蘭因不配合非法審訊,被警察李征兵強制坐鐵椅子約兩小時。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耿樹蘭、李冬梅被劫持至石家莊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的十個月中,耿樹蘭遭受了被強制戴手腳連銬、暴力灌食、人身侮辱等酷刑迫害。耿樹蘭、李冬梅被劫持到看守所時拒絕所有簽字、體檢、照像,並善意告訴警察這是為他們好。 耿樹蘭被中山派出所警察李征兵和另外兩個警察,連拉帶拽到一區101監室(裡面約有30多個在押人員)。她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無罪,不背監規、不報號,被牢頭邱小波指使犯人晚上不准睡覺,每過十五分鐘就被犯人叫醒。前兩、三天,耿樹蘭被強迫只喝玉米糊,不能吃饅頭。邱小波還威脅她:我們一區101監室是過渡號,只待七天,過了七天把你分到別的監室,你不報號,就給你帶上連銬。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耿樹蘭被轉到三區305室,她仍然堅持不報號、不背監規、在監室裡煉功。牢頭張玨惡意的對她叫道:只能吃饅頭,這兒的飯盆是花錢買的,不給你,要想喝玉米糊用手捧著喝。約一個星期的時間,她只吃饅頭。兩、三天後,獄警李某某,將她叫到辦公室後,竟指使三、四名犯人強行給她戴上手腳連銬(就是腳鐐和手銬連在一起)。耿樹蘭全力抵制,被李獄警猛踢了一腳,她被踢倒在地,腰跟針扎一樣痛。幾個犯人一擁而上強制給她手銬上,她使勁掙脫出來,她們把手銬用白膠布纏上,再把她的手銬上又銬上腳鐐,連銬約有四五十斤重,銬了三天三夜。戴上連銬不能直立、只能蹲著走路、不能洗澡、不能換衣服,上廁所只能靠別人幫助,而獄警指使不准任何人幫她,不准任何人和她說話。 因手銬太重致使她的手腕被膠布粘上,磨壞潰爛、傷痕累累,露出了紅肉,至今還留有疤痕。後律師會見她時,耿樹蘭將此事告訴律師,律師依法投訴到看守所檢察院,駐檢察院調查此事,並讓二看醫務室大夫看耿樹蘭的腰,大夫看後搪塞說是腰肌勞損貼貼膏藥就好了。而她的腰一直疼痛一個多月,走路歪著身子,腰直不起來,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即使這樣,耿樹蘭仍然堅持煉功。一天,獄警趙某某來到監室,將她叫到跟前威脅到:你再煉功,就把你手和腳像大十字一樣銬在牆上,吃喝拉撒吊在牆上,看你怎麼辦?耿樹蘭善意的告訴她法輪功是被冤枉的,自己不是犯人。 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耿樹蘭絕食反迫害。牢頭劉克偉讓全監室犯人「封桶」三天。在看守所每人有個桶,裡面裝著生活用品和購買的食物。「封桶」,即只能吃號飯(看守所的伙食較差,早晨玉米糊、饅頭、鹹菜;中午水煮白菜、豆腐;晚上疙瘩湯,一周吃一次米飯),不准吃購買小賣部的食物(如:香腸、奶粉、辣椒醬等),用「連坐」的邪惡手段逼耿樹蘭吃飯,以這種手法使犯人恨她、罵她。後劉克偉讓全監室的人寫上自己的名字並摁上手印,才讓監室的人開桶吃購買的食物。 絕食三天後,她們要強制給耿樹蘭灌食。牢頭劉克偉指使年輕力壯的馮永梅、張玨、馬亞新,還有一個短頭發五十歲左右、一米六左右個頭的女犯,連推帶拉,將耿樹蘭拉到醫務室,她全力抵制。有的摁耿樹蘭的胳膊、有的用腿壓住她的腿,還有的使勁搬腦袋,致使耿樹蘭根本動不了。護士把管子從鼻子裡插到胃裡,一天灌兩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有一次,律師來會見耿樹蘭,獄警唐露平(女)說:先去灌食,再見律師。當時一犯人使勁搬她的頭,導致她的太陽穴像有一根棍橫在裡面,頭劇痛,嘴合不上、說不出話來。灌完後讓她見律師,她頭痛的起不來,在床上躺著,不知哪個獄警說數十個數不起來,就是自願不去見律師。 耿樹蘭被迫害的渾身無力、無法起來。獄警數到十下,就欺騙律師說耿樹蘭不見,致使律師大熱天的白白跑了一趟。回到監室後,她用手使勁揉太陽穴,看管她的犯人問怎麼了?怎麼不說話?耿樹蘭用手指著嘴,說不出話來。她一看說:你可能是掉環了(灌食時竟使下巴掉了),馬上告訴牢頭叫來醫生,這才知道真是掉環了,醫生給她安上,並告訴她洗洗臉,她剛洗臉又掉環了,醫生再給安上。第二天,繼續強制被灌食。 一次灌食中,趙獄警竟邪惡的叫喊:把她拉出來的大便再給她灌進去。耿樹蘭絕食十五天,共被灌食三十次。每次灌食還逼迫耿樹蘭掏錢,從她的錢卡裡強制刷了一千多元錢(一次三十五元)。連續十五天的暴力灌食,造成耿樹蘭的身體非常虛弱,身心受到難以想象的摧殘。 在要離開看守所時,獄警欺騙耿樹蘭,強刷了所謂的「體檢費」二百元。出來時,她拒絕做體檢,但體檢費早已經收了。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兩人被橋西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三十日,橋西區中山派出所送橋西檢察院惡意起訴。十月十一日,橋西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橋西區法院。十二月十一日,橋西區法院對耿樹蘭、李冬梅非法庭審,代理律師為兩位法輪功學員做了全方位的無罪辯護。 二零二零年四月,石家莊橋西區法院下達了非法判決書,耿樹蘭、李冬梅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份左右,育才街道辦事處曾打電話,騷擾耿樹蘭的大姐,借口說,耿樹蘭的個人信息不全,需要登記耿樹蘭的電話、住址。九月底左右,石家莊市長安區化肥三區居委會張穎,兩次帶領育才街辦事處兩個工作人員(男,三十多歲左右),到耿樹蘭的大姐家索要耿樹蘭電話和家庭住址。 二零二三年九月底,石家莊市長安區育才街派出所幾名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耿淑蘭的大姐家,當時耿淑蘭的外甥在家。他們讓耿淑蘭的外甥說出耿淑蘭的電話號碼和住址。因耿淑蘭的戶口落在她的大姐家,這麼多年來,派出所、居委會多次騷擾耿淑蘭的大姐,逼她配合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手銬/腳鐐;
摧殘性灌食;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親屬;
騷擾;
坐/鎖在鐵椅子上;
非法起訴;
威脅/恐嚇;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非法提審;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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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勞教所
石家莊長安區育才街派出所
石家莊育才街派出所
石家莊橋西區法院
:
鄭立軍
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
橋西區中山派出所
:
李征兵
長安區育才街道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2日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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