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
李恆
|
簡介:
2415、
李恆(Li,Heng),
男 ,
52歲 ,
河北省涿州市永樂村大法學員。在勞教所遭受到各種肉體摧殘,強行給灌輸不明藥物。後來保外就醫,勞教所人員還上門騷擾、恐嚇,導致李恆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二日含冤離開人世。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李恆全家走入了大法修煉。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天晚上,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警察謝玉寶、李小友等多名警察非法抄家,從李恆家中抄走很多大法書籍,師父講法錄像帶,還有師父法像,李恆和妻子張春芳成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警察將他們二女兒李美榮(當時十九歲)、兒子李占鋒(那年十六歲)連夜綁架到涿州市公安局,用手銬銬在管床上,一夜不讓睡覺。警察非法庭審二女兒時,將她兩手背銬在椅子上,警察李小友扇二女兒耳光,將她臉打出血。第二天將二女兒關押到涿州市南馬洗腦班。兒子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李恆和張春芳在租房處被北京石景山八寶山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石景山拘留所。張春芳絕食反迫害,八天後被警察強行灌食、拉到醫院輸液。李恆拒絕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遭到石景山派出所警察暴力毆打,警察用橡膠棒打他的腳趾,還將點燃的煙卷插入李恆的兩個鼻孔,李恆被毆打的無法正常行走,渾身多處內傷。 李恆夫妻在石景山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大概一個月後,又被轉押回涿州市看守所。在那裡張春芳遭到毆打、強行輸液、灌食,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上廁所都要別人幫忙。李恆也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殘暴毆打。 二零零一年七月,韓占山在涿州老電影院主持召開公判大會,將李恆、張春芳、高春蓮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和幾名刑事犯一起宣判,非法判李恆勞教三年,後被劫持到保定勞教所。在勞教所,張春芳遭到不讓睡覺,超負荷體力勞動,身體和精神上巨大傷害真是常人難以想象的。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李大勇指使惡警對李恆進行強制轉化,他受到各種體罰,被強制用手抱著後腦勺等半蹲著體罰,一天天的站,不讓睡覺,幾天幾夜不讓休息,還讓他蹲到樓道裡喂蚊子,超體力的勞動。李恆被長期折磨導致腦血栓,血壓高達220,身體不聽使喚,衣服都需要別人幫助穿,勞教所強行給灌輸不明藥物。於二零零二年保外就醫,回家半個月便癱瘓在床,勞教所人員還上門騷擾、恐嚇,導致李恆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涿州市前政法委書記韓占山的罪惡簿
全家遭迫害-丈夫冤死-涿州張春芳控告江澤民
河北涿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幕後黑手
丈夫被害死 張春芳又遭綁架
丈夫被害死 張春芳再遭中共警察綁架勒索
河北涿州市李恆被勞教折磨癱瘓三年死亡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
:
謝玉寶,
李小友
保定勞教所
保定八裡莊勞教所(保定勞教所)
:
李大勇
八寶山派出所
保定市政府
:
於群
安國市政法委
:
韓占山
雙塔辦事處
涿州市看守所
石景山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