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民
簡介:
劉慧民(Liu,Huimi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大法學員,1986年入伍,副連助理員(中尉軍銜),1999年11月因堅持修煉大法,被強迫轉業。2000年7月,縣公安局非法拘禁在田間勞動的40余名大法學員,2000年8月2日,劉慧民到縣政府信訪局上訪,要求無罪釋放大法學員,為法輪功和李老師平反。因此被非法判刑5年,劫持到河北第四監獄(石家莊北郊監獄)繼續迫害。 2003年2月28日,惡警把他劫持上接見室,門窗緊閉,強制每天長時間坐在板凳上不准動,利用張東生、鄭向前這兩個敗類輪番洗腦,不能得逞後,二人竟鼓動惡警迫害。晚上4個惡警對他威逼恐嚇,軟硬兼施,半個月也無濟於事。就把他關到舞台演播室,施加熬鷹和毒打,不讓上廁所、禁食禁水、冬天不准穿棉衣,在褲子裡便溺,再去洗褲子,然後濕著穿上,板凳翻過來,強制坐在凳子腿上,不准睡覺,困了用干毛巾擦眼球。惡警張中林和親信打手王仕明親自上陣,把他打得肋骨骨折,重擊睪丸差點將其打死,摧殘得他失去了記憶。 據犯人後來說:一天夜裡,惡首警察張中林和其得力打手又來了,在昏暗的小屋裡對劉慧民瘋狂地拳打腳踢,劉慧民被打倒又坐起,又被打倒,再坐起……直到惡警們打累了才罷手。第二天亮了,才發現鮮血已經流遍了劉慧民的衣褲,要給洗,劉慧民不肯,那惡警指使犯人向他的陰部打了致命的一拳,當時他就躺倒在地,渾身冒冷汗,惡徒們強行扒掉他的衣服。後來劉慧民被押回監捨後,又被強迫出工勞動。 早在2002年2月底,被關在五監區的大法弟子劉會民就經受了同樣的邪惡折磨,在密室裡先是軟硬兼施,恐嚇利誘看無效後,開始凶相畢露,就開始毒打煎熬,七、八天,十幾天直至折磨劉會民失去了記憶,直到3月17日以後他才恢復思維能力,但那段記憶始終是空白,後來還是看管他的犯人告訴了他的真象:一天晚上兩個犯人把他架到演播室的小屋裡,教育處的惡警張中林指使一犯人將劉會民打翻在地,並繼續殘酷地毒打,打得他在地上翻滾,肋骨被打斷一根,鮮血浸透了衣服,第二天早上為掩蓋它們的暴行,還強行扒去他的衣服…… 在劉會民的殘留記憶中只留下了在那殘酷的折磨中,曾想到過死,但當他想到中國大陸眾多的大法弟子被邪惡折磨時仍堅貞不屈的精神,想到惡警張中林之流會應江澤民、羅干這滅絕人性的魔頭的需要,要編造出法輪功學員煉功走火入魔、自毀其身的鬼話去欺騙人民,所以他在酷刑的折磨中戰勝了這一念頭,而闖過了這一生死關的考驗。 2002年11月劉會民向教育處遞交了聲明,聲明自己在被迫害不清醒的情況下,如做了有損於大法和師父的言行一律無效。張中林氣得暴跳如雷,迫不及待地把劉會民弄到舞台的演播室,命令三個暴力犯對他毒打,並威脅說:“你敢壞張隊長的好事(政府內定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資金三千元,並記功)整死你!江澤民有指示:整死法輪功學員就按正常處理……”
迫害類型:
坐小板凳;
洗腦/送洗腦班;
威脅/恐嚇;
毒打/毆打;
不給穿衣服;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性侵害(包括男性);
調換工作、職務;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剝奪睡眠──中共折磨法輪功學員案例綜述(下)
河北省第四監獄摧殘生命 令人發指
摧殘生命 令人發指──河北省第四監獄的洗腦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省四監獄
石家莊北郊監獄(河北省第四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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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生,
鄭向前,
王仕明,
張中林
更新日期: 2011年4月17日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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