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麗
簡介:
潘文麗(Pan,Wenli),
女 ,
61歲 ,
哈爾濱大法弟子。潘文麗曾四次被非法關押,三次被非法勞教迫害,更是經歷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摧殘。二零零一年底,潘文麗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為逼迫她放棄信仰,萬家勞教所警察對她施行吊掛、電棍電至休克、勞動奴役和精神折磨等。 從2002年7月25日以來,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這套計劃是七大隊長張波主謀,大所長盧振山決定。用電棍、上大掛、鐵椅子、罰蹲等刑,每個班都有四個男警察坐陣,動刑時把大法弟子的嘴用膠布封上。用電棍專找最敏感的部位電,如腋窩、乳房、嘴、手心、腳心等處。 大法弟子潘文麗上大掛昏死過去後用涼水澆、用大電棍電,醒來後接著掛。 這是惡警隊長張波的又一邪惡舉動,為討好上級,顯示自己“工作成績”,2003年4月24日下午,1班周疏穎、2班曾淑玲、3班潘文麗、4班徐冬月、5班曲鳳英、6班李英敏被送到7隊集訓班(設在禁閉室的走廊)。張?輝、沙玉錦、叢志秀、張波到集訓班對大家說:“法輪功現在已被定為反華勢力,如果再不徹底轉化,等著你們的就是死路一條。我們這裡是強制單位,強制改造你們的思想。”張波隨即公布了7條轉化標准,叫囂達不到要求是不可能從集訓班走出去的,在期限內不徹底轉化,就嚴懲。其他惡警也隨聲符合:改造好了可以入黨。於是,大法學員被逼每天5點起床洗漱完畢就被迫開始所謂的“學習、訓練與規范言行”,被強制看誹謗、中傷“法輪功”的錄像,反覆看反覆討論,揭批。 4月28日,晚上副隊長齊鳳芝來到禁閉室說:你們大家每人寫一份入黨申請,被單位開除的黨員可以重新入黨。惡警隊長們恐嚇說不寫就上“手段”。此事波及了整個隊的其他各班。 二零零八年九月,潘文麗因發放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前進勞教所,惡警用手銬打她,不讓她睡覺,在走廊裡蹲著。 二零一二年八月,潘文麗送人真相光盤時,被道外國保警察阿斯根發現,她被第三次非法勞教。前進勞教所警察隨便打罵羞辱法輪功學員,強迫她碼坐、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並拽頭發打她,還用礦泉水瓶猛砸她的頭部。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下午二點左右,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潘文麗和蘇雲霞,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新江橋街附近發真相資料,被道外三顆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潘文麗家屬到哈爾濱市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詢問,潘文麗和蘇雲霞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當晚,三棵派出所副所長王威帶著幾個警察到蘇雲霞家非法抄家,搶走一部平板計算機、法輪大法書籍、各類真相數據、光盤和真相幣等。警察也去了潘文麗家,但家中無人。 潘文麗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道外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於九月二十一日被轉刑事拘留。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道外區檢察院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提起公訴。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道外區法院將對潘文麗和蘇雲霞非法庭審。主審法官:何靜波。 哈爾濱道外區法院原定,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蘇雲霞、潘文麗,現非法庭審時間推遲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半。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政治權利;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體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43286.html#17218231327
哈爾濱蘇雲霞、潘文麗面臨非法庭審
哈爾濱市潘文麗和蘇雲霞被道外三棵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34164.html#1697231739
門面雖已改 迫害仍繼續—— 黑龍江省前進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哈爾濱前進女子勞教所現況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部份犯罪記錄(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7/27/107022.html
萬家勞教所酷刑:大掛、電棍、鐵椅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信息:
三棵派出所 王威13946054924
道外公安局
國保大隊長魏明華0451-87663648
道外區檢察院
公訴人陳兵13654665065
道外區法院 法官 何靜波0451-8707305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沙玉錦,
叢志秀,
齊鳳芝,
張波,
張?輝
道外區公安分局
哈爾濱鴨子圈看守所
道外區人民檢察院
前進女子勞教所
太平區三棵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日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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