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霞
大法學員李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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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紅霞(Li,Hongxia),
女 ,
43歲 ,
七台河市新興區大法弟子。她曾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酷刑折磨和奴役。被非法判刑前,李紅霞就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七台河李紅霞等一些大法弟子去北京為大法討回公道,九月十一日在天安門廣場被雙廟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十二日李紅霞遭到北京昌平十三處非人的迫害,包括天天罰站、蹲、頭朝下雙手向後抬起、綁在床上雙手通電、不讓上廁所,還給吃不明藥物和打不明的針。使她舌頭和半身子都不好使,回來後,二零零零年元月被七台河新立派出所綁架到第二看守所,一個月後違心寫不煉功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又被新立派出所綁架至第二看守所,她以絕食抗議,被灌食兩次,九天後才被放了出來。三月份,她在干活下班的路上又被新立派出所綁架,送到第二看守所迫害三個月放回來。 二零零一年春,七台河公安局新立派出所副所長劉亞舟帶人先抄了李紅霞家,在路上綁架了她,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李紅霞不報名,副所長尹忠良用腳踹她,踹折一根肋骨,又強制帶上“支棍”折磨。“支棍”是一米來長的鐵桿,兩端是開口鐵環,分別扣在兩個腳脖上,鉚死鐵環,兩條腿被支開,無法走路,無法蹲下,無法睡覺。平時被拽頭發挨打更是常事。 當年冬季,新立派出所警察高江、孫永紅等非法闖入李紅霞家,搶走大法書,綁架了李紅霞和幾名大法弟子,李紅霞絕食九天,被勒索五十元汽油錢後回了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她在家又被新立派出所綁架到行政拘留所,她絕食十四天後被送回來。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早四點,警察黃天柱闖入李紅霞家欲行綁架,李紅霞奮力反抗,黃用手機叫來七台河公安局新立派出所副所長劉亞舟把她綁架到新興區公安分局,強制坐“老虎凳”,警察蔣少波狠狠的打她,逼迫她承認有條幅,後把她關入看守所第二看守所。 李紅霞絕食十天,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當時她無血壓,無脈搏,無體溫,副所長尹忠良要灌食,大夫不同意,尹說灌死扔道邊,就說跑了。尹忠良還說:“我恨不得把你扔到男監室,讓他們輪奸。” 四月六日,大法弟子李紅霞被送回看守所,以後天天吐血。二十多天後被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與一些大法弟子一同被中共警察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副局長張和平、610畢科長不顧她家有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又沒有丈夫(李紅霞三十四歲時,丈夫在工作中喪生)照顧孩子,非法將李紅霞判處四年。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李紅霞不承認有罪,抵制奴役勞動,不點名,不穿囚服,幾乎每天都遭受“坐小凳”(左右相鄰,兩腿要挨著,後排人的腿要頂著前排人的屁股,不能動,否則挨打;上廁所只給五分鐘,超過時間也挨打),時不時就被上大掛,大吊背,大背劍等酷刑折磨,差一點被折磨死。酷刑折磨程度難以形容,無法想像,極其痛苦。 一天晚上,王玉芹不穿囚服出去點名,,獄警於洪波親自領四個犯人,抓王玉芹胳膊、手、腿、腳強制將囚服套在身上。李洪霞、宋青見王玉芹被強行從屋裡架出拖入水房,高喊:“法輪大法好!”話音剛落,立即被犯人圍攻拳打腳踢按在地上。 在伙食大隊隔離的時候,李洪霞、宋清因為不點名被犯人用腳踹,將水潑在地上,強制她們坐在水裡,天天折磨讓她們點名。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二點多,李紅霞和王秀玲在桃山集市上,遭到桃山派出所兩名警察綁架。在桃山派出所,李紅霞不報姓名,遭所長王錫福毆打,後兩人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拘留所。 五月十七日當晚,李紅霞的家屬到桃山派出所找人,遭到警察的威脅恐嚇,一警察一度想把孩子也扣下,未得逞。 五月十八日,家人到拘留所要求見人,門衛人員說:交伙食費四百元,交完錢就可見人。家屬交完錢後,門衛領著家屬沒走多遠,裡面出來一警察說:省裡來人檢查,不讓見,這時家屬聽到裡面隱約有呼叫的聲音,家屬一再要求,門衛來回走了幾趟,都沒讓見,最後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把交的錢要了回來。之後,家屬多次去都不讓見。警察說是正在“轉化”(逼迫放棄信仰)。後得知,當時市政法委的人參與迫害。 五月二十八日早九點,家屬再次來到拘留所要求見人,門衛說:省裡來人檢查不讓見。正在交涉中,從院內走來一人聲稱是所長,姓李。家屬說要見人。李搶著說:不行,法輪功不許見,現在正在“轉化”。家屬問:怎樣才能讓見呢?李蠻橫的說:回家做夢吧。並用手指著前來的家屬說:你、你、以後不許來了,拘留十五天,到時來接人。家屬問:能否找辦案單位?李傲慢地說:辦案單位算個屁。 六月一日(十五天後),家屬再次來到拘留所,得知李紅霞已經被桃山派出所提走了。家屬隨即趕到桃山派出所,所長王錫福聲稱:人已經被轉到看守所,所謂辦案人李萬金出門了。家屬又於六月二日、十日到桃山派出所要求見人,都被拒絕。 直到六月十三日,家人才見到李紅霞,得知她在看守所也挨打了,發現她人瘦了很多,上衣襟還能看到已經風干的血跡。 近日家屬打聽到中共邪黨人員圖謀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紅霞、王秀玲的所謂“卷宗”轉到桃山區法院。 桃山區中共法院人員在百般刁難家屬請律師後,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偷偷對兩人非法開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李紅霞的女兒去桃山區法院找到所謂辦案人、刑庭科的李明久,詢問法院什麼時候對李紅霞非法開庭?李明久稱不知道,得聽上面的。李紅霞的女兒表示要給李紅霞媽媽請律師,李明久百般刁難,一會稱李紅霞不讓請律師,一會稱作為家屬沒有權利給當事人請律師,並不讓家人見李紅霞。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紅霞的女兒得到消息,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已在當天上午偷偷開庭,非法庭審李紅霞和王秀玲,沒有任何家屬到庭旁聽,旁聽的全是“六一零”、政法委、檢察院的人,其中包括“六一零”頭目畢樹慶。 李紅霞的女兒趕到桃山區法院找李明久,坐在辦公室裡的李明久心虛的一直不給開門,直到下午,李紅霞的女兒才見到李明久,問她媽媽的案子是否開庭了?李答當天上午開庭了。李紅霞的女兒問:“為什麼沒通知我們家屬?”李明久答:“告訴你也不趕趟,我也是臨時接到通知的。”李紅霞的女兒要見母親,李明久答:“你可以去看。”結果當李紅霞的女兒趕到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時,門衛告訴她按規定,開庭後十天是上訴期,是不允許接見的。李紅霞的女兒只好悲憤地離去。 李紅霞的丈夫早年因公喪生,她帶著三個未成年的孩子艱難度日,身心俱傷。她曾於二零零三年被綁架,被送入七台河精神病院迫害。由於李紅霞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酷刑折磨和奴役,幾乎每天都遭受“坐小凳”,時不時就被上大掛,大吊背,大背劍等酷刑折磨,李紅霞差一點被折磨死。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高桂珍、李秀學和李洪霞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的第一天就直接被關進了小號,獄警把她們兩手背銬在地環上,在小號裡足足被折磨了三天,之後被送進了集訓隊。獄警利用犯人看管大法弟子,不許說話,不許隨便上廁所,隨意的辱罵、毆打大法弟子,獄警從不過問。
迫害類型:
電刑;
摧殘性灌食;
捆綁在床邊;
注射不明毒針;
強行施藥;
罰蹲;
罰站;
不准上廁所;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私闖民宅;
坐小板凳;
吊背銬;
蘇秦背劍;
老虎凳;
送入精神病院;
違反庭審程序;
關小號;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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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李紅霞等被劫持半年多 面臨法院迫害
黑龍江七台河市李紅霞累遭酷刑折磨
七台河市被非法判刑勞教大法學員名單(圖)
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紀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七台河市桃山派出所 王錫福 13945588336 (所長) 李萬金 13945587106 (所謂辦案人) 張和平409(10510) 畢科長14421(10511)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看守所 所長 陳樹文 15904640077 8665077宅 鄭貴義 13946531224 8252696宅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 郵編:154600 區號都是 0464 (該局電話號碼95%是新增的) 分局領導 高 欣15145660006 戈方敏13946581100 楊勝家13904673390 劉志文13846423696 劉亞泉159464376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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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平
新興分局
七台河市“六一零”辦公室
:
畢某某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
:
尹忠良
新立派出所
:
蔣少波,
高江,
孫永紅,
劉亞洲
七台河市行政拘留所
桃山派出所
:
王錫福
雙廟派出所
桃山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10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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