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同慶
推、掰、撅<br>
上弦(手被攪的血肉模糊)
暴打
針扎(紡織用的特長鋼針長達十余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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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同慶(Sun,Tongqi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法輪功學員。孫同慶在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下令開始迫害法輪功,孫同慶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三年。 孫同慶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時,惡警用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唆使、鼓勵、縱容其它犯人迫害、折磨。惡警惡人名單:大隊長趙爽、教導員張純良、副隊長楊宇、潘管教。 打手名單:排長滕立偉、楊小東、於富春、孫全偉、牛少偉、牛井文、關佑軍等。小號打手共8名有:張國文、張新、李新等。 曾被推、掰、撅酷刑折磨:四、五個犯人把孫同慶按趴在地上,胸腹著地,把兩臂反剪在背後,兩個犯人拽著胳膊,兩個犯人拽著腿,用力向外側擰腳踝,拽住胳膊的犯人用力從背後成反關節推壓,把兩臂從背後推壓至90∼180度角,肩部是反關節,肌肉和韌帶被撕裂。 攪掉手指上的肉:六、七名犯人將人按趴在地上,有的犯人按腿,有的騎在身上,兩名犯人扳住胳膊,把手臂背到背後,把手指間插入硬物(四方的牙刷把或扁方的鐵棍),用力握緊指端,一名犯人用力轉動硬物在手指間攪動,兩手攪的血肉模糊,鑽心的劇痛,手指上的肉都攪掉了,露出白骨。 被暴打:邪惡的管教指使犯人一擁而上(少則三、四人,多則八、九人)對人進行瘋狂毒打,或用拳擊、或用腳猛踹、或用膝蓋猛力撞擊,把人打得鼻青臉腫、面目皆非,有的學員內髒都被打壞了,開始咳血。 被電擊:管教殘忍的用電棍電臉、鼻子、嘴、脖子、腋下、甚至陰部等處。被電擊處全是紅點或水泡,將臉部澆上水電擊,臉被電得全是水泡。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晚七點半左右,孫同慶在外區十八道街街口(自家門前)接補課的孩子時,被道外巡警大隊的數名惡警強行非法搜身,搜走明慧周刊數本及MP4等,三月二十六日孫同慶被劫持道外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作案人是道外區國保大隊趙振海、阿斯根。 孫同慶被綁架後,道外巡警大隊和國保大隊曾兩次對其非法抄家,均未搜出任何東西。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公安局李樹志、六一零謝殿臣、國保大隊王玉彪,唆使、脅迫雙城區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在同一時間內,非法闖入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家,大肆綁架、抄家、錄像,一夜之間全雙城區城鄉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據說,哈市警察在江北綁架法輪功學員黃勤之後,用黃勤的鑰匙打開房門後,把當時在屋內的法輪功學員嚴紀國和孫同慶綁架,把他們關押在雙城拘留所,並對嚴紀國上了大刑,致使他已經不能走路,是四個人把他在地上拖著進入監捨,現不知下落。黃勤被放回,孫同慶、萬雲龍被轉刑拘。 法輪功學員孫佟慶一直在絕食。目前(二零一六年六月),孫佟慶被非法關押在雙城市看守所,辦案人是雙城市國保大隊的肖繼田和王玉彪。哈爾濱大法弟子孫同慶的卷宗到檢察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孫同慶在電子大世界市場購買了一台二手電腦主機,下班後直接拿到嚴繼國家去做系統,被在嚴家蹲坑的雙城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在孫同慶被非法關押六個月後,雙城區檢察院張振廷拿著起訴量刑建議書到看守所,對孫同慶說,判孫同慶三年以下徒刑,讓孫同慶簽字。孫同慶看到量刑建議書上明確寫著“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孫同慶拒簽。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雙城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及律師、沒有任何一個旁聽人員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法庭上只有法官胡業林,兩名陪審員,兩個法警,一個執勤警察及公訴人張振廷。 張振廷宣讀量刑建議書中提出對孫同慶“從重處罰”,建議給孫同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重處罰的情節就是曾被“教養兩次”。孫同慶當庭駁回了張振廷的非法指控。孫同慶說:兩次勞教都是十多年前已經了結的事兒,而且勞教制度因其不合法已被廢除了。 當孫同慶說到自己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絕沒有錯,說公訴人的指控都是栽贓陷害,根本就沒有證據時,公訴人張振廷當庭辱罵孫同慶,不允許孫同慶提法輪功,氣急敗壞的當庭威逼孫同慶:判你七年!庭審主法官胡業林沒說話。 孫同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孫同慶家屬咨詢律師說電腦中的資料是自用的,而且法輪功信仰在中國現有法律中是合法的,一切迫害都是違法的。孫同慶不服雙城法院的誣判,上訴到哈爾濱中級法院。 哈爾濱中級法院同意接案,但不開庭,單獨提審,不通知孫同慶家屬。孫同慶根據《刑事訴訟書》之相關規定,協同律師提出二審開庭審理申請。二零一七年四月初,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同慶被冤判的案件,做出了退回檢察院補充偵察的決定,擇日進行二審開庭審理。 哈爾濱中級法院在開庭時間上,再次玩弄聲東擊西的詭計:第一次通知律師是上午十時開庭,第二次通知是下午一時;第三次通知又改為上午十一時。律師到庭時,已開庭半個多小時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孫同慶孤身一人站在法庭上,他的親人和律師還在路上。審判長董世傑旁若無人的吩咐四、五個法警:“你們給我看住了。辯護人和當事人要說些沒用的,你們就給我往外趕、趕出法庭!你們怎麼做怎麼有理!我給你們兜著!” 哈爾濱市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韓英慧,當庭問孫同慶:“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孫同慶說:“我沒啥要說的了。我要說的都在上訴狀上。”韓英慧說:“那好,你簽字吧。”孫同慶拒簽。韓英慧惱羞成怒:“好哇!你敢不簽!還給你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哈爾濱中院開庭,形成了七月十四日的《刑事裁定書》。這個《刑事裁定書》到七月二十五日孫同慶才接收到,間隔僅一天,七月二十七日哈爾濱中級法院再次開庭,做終審判決。正如公訴人韓英慧威脅所言,終審裁定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把一位好人關進監獄五年!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二監區。孫同慶家庭比較困難,只有他老母親看他。孫同慶遭中共迫害的事實,請見《哈爾濱孫同慶被冤判五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孫同慶已被劫持到呼蘭監獄繼續遭受非法關押等迫害,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刑滿。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電擊;
推、掰、撅;
其它酷刑;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24166.html#2153221838
法輪功學員被黑龍江呼蘭監獄迫害的近況
哈爾濱中級法院維持對孫同慶的冤判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哈爾濱孫同慶被冤判五年-案件被中級法院退回
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孫同慶被非法判刑5年
哈爾濱孫同慶被冤判五年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孫同慶遭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36532.html#16101922924
哈爾濱雙城區劉艷一、趙海軍等大法弟子近況
5月6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市大綁架消息補充
黑龍江省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孫佟慶遭迫害近況
哈爾濱崔風蘭、王淑賢等被綁架 嚴紀國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一季度多名哈爾濱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黑龍江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爾濱市中級法院:
地址:南崗區長江路81號,郵編150001
刑二庭法官王涵0451-82377164
哈爾濱市檢察院:
地址:紅旗大街186號,郵編150000
檢察官韓英慧0451-8235904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區看守所
雙城市公安局
:
王玉彪,
肖繼田
長林子勞教所
:
滕立偉,
趙爽,
張純良,
楊宇,
孫全偉,
於富春,
牛井文
道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
趙振海,
阿斯根
雙城市檢察院
:
張振霆
呼蘭監獄
道外公安分局看守所
哈爾濱中級法院
:
董世傑
雙城市法院
:
胡業林
雙城市國保大隊
雙城區公安局
:
李樹志
哈爾濱市檢察院
:
韓英慧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9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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