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清
簡介:
陳敏清(Chen,Minqing),
女 ,
年齡未知 ,
廣西容縣大法弟子。1999年10月3日大法弟子陳敏清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10月22日她回到家中。10月25日她再次去北京上訪,剛出門就被早已埋伏的惡警覃旭寧、黃武祥等抓捕,並強行非法抄家,搶走一批她的大法書籍資料,把她關在容縣拘留所非法審訊15天後轉到容縣看守所,直到11月24日,勒索她家屬交5000才放她回家。 在2000年7月1日她再次去北京上訪,至桂林途中被惡警覃旭寧、黃武祥、余輝等抓回,關在容縣拘留所。女惡警何玉芬對她非法野蠻搜身,在搜不到錢時,還不知恥,毫無人道地威脅她脫下內褲,她拒不配合,並義正辭嚴地大聲說:“她是一個大法修煉者,堂堂正正做人,你憑什麼搜她身?憑什麼要她脫內褲?你身為人民警察執法犯法!”這時何玉芬心虛了,一旁的葉會計勸她算了。三天後,又是何玉芬等惡警再次搜她,從她的小包搶走唯一的350元現金。當她家人來要求探望時又被勒索100元才准許接見。半個多月後,她被轉到容縣看守所關押,非法判她勞教二年,2000年9月4日送廣西女子勞教所。在2001年5月上旬,她因高血壓昏迷,被用擔架抬到勞教所茅橋醫院急救,於5月28日放她回家。 在2002年3月29日晚7時許,覃旭寧、黃武祥、何玉芬等成群惡警突然闖進她家,要她去公安局談話,惡警越來越多,十幾惡警對她大聲威脅吼嚇,她家人被嚇壞了,十幾惡警對她施暴強行帶走。當晚她被關在公安局進行非法迫供,事後才知原因是從玉林市追至容縣的幾個大法弟子失蹤了,懷疑她知情不報,可她根本不知頭緒。惡警玩弄誘供、迫供等邪惡手段未果。在拘留所關半個月後,她被轉容縣看守所,而後他們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於她,還判她勞教三年,又進行非法強暴抄家,搶走她一大批大法書籍、兩套《濟南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並在2002年5月8日送她去廣西女子勞教所。 到勞教所茅橋醫院體檢時因她高血壓而拒收退回,這時容縣公安局的女警許微強詞奪理與勞教所女警爭執,死活不同意退回,再三脅迫強求勞教所收下她。直到下午6點多鐘天都黑了,容縣惡警許微見實在沒辦法送她進去的情況下,才一邊嘮叨不停一邊叫車將她帶回,又把她關在容縣看守所,強迫勞動。 她的家人得知後多次找到公安局、跟610講道理,要求放人。可是公安局與610根本就不講人道,繼續非法關押她,並強迫她勞動。 2002年6月6日,惡警黃武祥、何玉芬、楊錫容把她帶到容縣人民醫院測血壓,經林積全(原院長)等三位主治醫生給她反復量血壓都說在200度以上。量完了,惡警又把她帶回看守所關押。弄虛作假,變成正常血壓結果後,在7月11日,惡警再次將她送廣西女子勞教所。 在2002年12月30日晚,她高血壓加上胃出血,當晚12點左右送勞教所醫院急救,住院幾天後,2003年春節叫她家人接回家治療。 在2003年12月30日晚6時許,惡警黃武祥、何玉芬、李桂安等突然闖進她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抄家,翻箱倒櫃,連孩子的臥室也翻遍,將骯髒的臭鞋在她床上肆意踏得一遍狼籍,強行搶走講法帶、煉功帶及《轉法輪》等書籍一批,連三盒新買的錄音空白帶也強行搶走。 何玉芬伙同一男惡警對她施暴,抓住她的手強行按指紋。黃武祥脅迫她與大法資料一起拍照,黃武祥用一張8開大的白紙用毛筆寫上她的名字與大法資料一起拍照。整個過程都是執法犯法的邪惡可恥的行為。直折騰到半夜一點多才放她回家。 目前陳敏清本人由於在岑溪馬路鎮向民眾發真象資料而被關押在岑溪看守所,容縣惡警也參與對其抄家並協助岑溪公安局給她羅列罪名欲要將其定罪。 2004年5月21日下午3點鐘,廣西岑溪法院審判開庭,岑溪檢察機關將陳敏清發放的真象資料(這些真象內容是反映我國一些官員和一些在職人員侵權和瀆職行為進行曝光)呈現時,是一百多份。按照當時陳敏清的辯護律師辯護“按我國‘兩高’法律,認為證據不足,構不成犯罪”。 可是,2004年7月上旬,岑溪法院卻違反公正,藐視法律,強行非法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陳敏清判刑四年。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西岑溪偽法院對陳敏清非法判刑四年
相關單位及個人:
當時參加開庭的審判長:覃義軍 電話:0774-8220434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西女子勞教所
廣西岑溪法院
容縣拘留所
容縣看守所
岑溪看守所
岑溪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6年1月30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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