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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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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艷波

簡介:
高艷波
(Gao,Yanbo),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2004年2月20日早上,因為大隊長何強寫的誹謗大法的標語被撕,警戒科大打出手,大法弟子高艷波、王淑新、閆喜華、馬汝雋、孫雪蓮、徐洪珍、王玉紅、鄧春霞、寇玉香、姜淑芳、張春之被毒打。有的大法弟子被打得站立行走困難。

在佳木斯勞教所大法學員因為看經文加期的有:馬曉華、費金榮、高艷波、鄧春霞、佟莉、李平、蘇艷華、張令德、王冬霞、包莉霞、趙秀雲等。一經發現誰有經文便被強行搶走,而且要加期,一個月打底,發現一次加一次。法輪功學員依法申訴,隊長劉亞東、李秀錦說,別跟我們提什麼法律,講什麼法律,發現看經文就加期,你他媽愛哪告哪告去。還隨意破口大罵,心不順時拳腳相加。

大法學員李平(雙鴨山)患高度近視,被指定為學員倒水,也就是說其他人在出工期間不得自行去倒水,必須由李平倒水。否則便視為違紀。有一天李平去給一個學員倒水,被值班所警孫慧破口大罵,理由是李平沒和她請示。李平據理申訴、被孫慧以違紀、不服管教給加期三天。李平申辯,孫慧說:“就給你加期,好使,咋地吧。”費金榮身體不好,走不了操,劉亞東打她罵她,逼迫她走操,費金榮喊法輪大法好,就被銬在隔離間,坐小凳,不許睡覺、上床,在她背後還寫上謗師的話,強迫費金榮背著,費金榮不背,李秀錦就拳腳相加,還以喊法輪大法好為由給她加期。費金榮被判勞教三年,加的期已超過七個月,馬曉華被加期四個半月,其他人一至三個月不等。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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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勞教所惡警近期瘋狂折磨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區號:0454<br>電話: <br>所長室 b-0454-8891958<br>所長 姜作奇<br>科長 徐恆基 閆慶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長關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長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長孫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長徐利峰 b-8891933<br>紀檢委 b-8891934<br>政治處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辦公室 b-8891938<br>財務科 b-8891937<br>衛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們執行)<br>女大隊長室 b-8891638<br>二大隊 b-8891924<br>三大隊 b-8891926<br>檢察院駐所檢查室 b-8891953<br>何強 手機 13945455333<br>高潔、高曉華、李秀錦、劉亞冬等惡警<br>周江電話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機: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長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錦<br>孫養成 駐所檢查室 : 何強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12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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