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慶雲
簡介:
姚慶雲(Yao,Qingyun),
女 ,
37歲 ,
大慶市大法弟子,大慶油田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物業管理分公司物業十處的職工。 2000年4月,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就被非法抓捕,被送到大慶駐北京辦事處。第二天由單位李曉榮(副大隊長)、經警王學忠等人劫持回大慶。大慶駐北京辦事處的謝江向其單位勒索1000元錢。回到大慶後姚慶雲被劫持到大慶市讓區乘新派出所,由片警曹增恩、李樹新非法送到大慶市看守所拘留。拘留期間被體罰“開飛機”。30天後才回到家。回去後原單位不讓她做原來的工作,將她調到鍋爐房上班。 2000年5月末,她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到錦州女子戒毒所關押,第二天被非法勒索6000元錢。2000年6、7月份,現任大慶物業集團副書記溫川斌向她丈夫勒索1萬元錢,說是押金,並威脅說:不交押金就開除工職。 2000年7月,她被原單位送往經保大隊辦的“洗腦班”,這次她被經警非法監禁在「西南班」80多天。。8月的一天,她的家人到洗腦班看她,被不明身份的人強行錄像播放了非法錄制的節目。這次她被經警非法監禁在“西南班”80多天。被單位非法處分──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留廠察看期間發最低生活費每月300元。以不交500元錢就不許回家要挾,她丈夫交了500元錢後,大慶物業集團副書記溫川斌將她從洗腦班接回單位,卻仍不許她回家,白天上班,晚上被經警看管在經警隊,工作從鍋爐房調到打掃樓區衛生,工種定為清潔工。 2000年11月6日,她被原大慶公共事業與物業管理公司物業四所書記李永軍、副書記溫川斌強行送到大慶石油管理局610在北安農場辦的洗腦班,被看管人員24小時寸步不離看守著。在寒冷的冬天她被體罰跑步;風雪裡罰站。11月25日,因她銷毀了誹謗大法的條幅,被溫川斌等人綁架到大慶讓區乘新派出所,後轉送到讓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01年的一天,她去找原物業二公司書記李鳳鳴要他們歸還在洗腦班被勒索的500元錢並反映上班不發工資的問題,結果被說成是“鬧事”,威脅要把她送去勞教。 2001年4月,她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警察抓著頭發反擰雙臂拖到警車上,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在派出所姚慶雲被鎖在鐵籠子裡,警察往她的臉上噴藥水,還用膠皮警棍抽打。第二天晚上被武警綁架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野蠻灌食。7月29日姚慶雲被物業四所惡黨書記溫川斌、維修一隊書記邵榮及讓區乘新派出所警察曹增恩等人綁架回本地派出所,後又被非法送到大慶看守所繼續遭受迫害。非法關押期間因拒絕穿號服,不報犯人號而被警察指使犯人拳打腳踢、用拖鞋打臉,擰大腿,並將雙手反扣在暖氣管上一整天不能動。在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姚慶雲又被綁架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中心圖謀勞教兩年,因她已經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拒收,又帶回大慶非法關押在讓區拘留所直到8月16日才放回家。 2001年的農歷新年前夕,姚慶雲正在打掃樓區衛生,被溫川斌以欺騙手段騙上車,又被經警王銀華、史振德綁架到原物業二公司在豐華所辦的“洗腦班”,後來才說是怕她去北京上訪。後姚慶雲正念走脫。 2003年9月9日,姚慶雲在辦公樓擦玻璃,被物業集團物業公司東湖分公司物業十處主任馬先智叫到辦公室,東湖分公司副書記羅軼鋒騙她說,要過中秋節了,上級領導張書記要找她談話。她被多名不著裝的經警和兩輛車綁架到大慶石油管理局610在大慶紅衛星辦的洗腦班(掛名為法制教育學校)。期間她絕食抗議綁架,被送到大慶四醫院由多個警察按著野蠻灌食,食道被插破出血。內科一男大夫還威脅說:再灌不進去,就把食管切開。由於身體被迫害得虛弱,9月末被送到大慶市第二醫院強制住院。 2004年底,她又去找物業集團物業公司書記馬慶生,馬慶生不予理睬,反而打電話叫物業集團610呂寶彬來處理。呂寶彬依然以恢復工資和工人待遇得寫保證書,不寫保證不行。呂寶彬又打電話叫物業集團物業公司經保大隊610張勇,不一會兒張勇來了,說這事找誰也沒用。 2005年1月19日,姚慶雲起訴到大慶市讓區人民法院,沒開庭前,她又找到物業集團書記梅祥華,說明情況,梅書記打電話叫來物業集團紀檢書記谷樹軍。她向谷書記說明6年來多次找各級領導解決上班不發工資問題,可領導說得寫不修煉的保證。如果單位同意恢復工資及她的工人待遇,她就撤訴。但他並沒有答應姚慶雲的要求。 兩天後,她剛到審判庭門口,物業集團物業公司經保大隊610辦公室張勇書記和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管理分公司鄭進考副書記、保干徐寶龍就來到了,並問她來干啥?她說法院叫她來取起訴書。(張勇書記和鄭進考副書記去找審理姚慶雲一案的大慶市讓區人民法院第九審判庭馮玉環審判員)馮審判員,告訴她2005年3月2日正常開庭。回去上班後的一天,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物業管理分公司譚遠方書記,物業十處馬先智主任叫她到辦公室,勸她撤回起訴,不撤回起訴就開除工職,並又一次調換她的工作崗位。 開庭前一天,馮審判員跟她說讓她考慮撤訴的問題,她說:學法輪功是叫人做好人,重德,依憲法去上訪,上班應該發合理工資。馮審判員說:沒錯也不一定判你勝訴,因為我要聽黨的領導,黨叫開會,我就得拿著本子去開會。並把她與姚慶雲的談話做成筆錄,讓她簽了字,開庭的那天這張筆錄成了開庭審議材料的一部份。 2005年3月2日在法庭上,單位領導多次對姚慶雲說服教育,也沒改變她的思想,所以決定無限延期對姚慶雲的處罰。 2005年5月11日,姚慶雲在崗位上班,被大慶乘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警察曹增恩、孫福軍、鄧輝等人以有人舉報她郵寄法輪功資料為名綁架到治安大隊。曹增恩從她的身上搶下家門鑰匙,到她家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復讀機、隨身聽,又將她綁架到乘風公安分局,鎖在鐵椅子上,5月12日被高鳳傑等人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她絕食抗議非法迫害,被抬出去幾個人按著野蠻灌食,後因身體被迫害得極度虛弱,於5月17日被放回。 2005年11月18日,姚慶雲到單位問這個月為什麼沒有給生活費?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管理分公司物業十處主任馬先智叫干事劉淑清把非法勞教書拿來給她看,並說因為她已被勞教,因此單位停發生活費。勞教通知書上的時間是2005年6月23日至2006年6月23日,上面有大慶市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印章。 2005年11月22日早,大慶乘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警察曹增恩等人又一次去她家騷擾。 2023年5月18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龍崗分局綁架二廠法輪功學員姚慶雲、張桂香,姚慶雲被“取保候審”,已回家,三人都被非法抄家、遭警察毆打。當晚,三人被取保候審,已回家。據龍崗分局一名警察說,龍崗分局當天已綁架18名法輪功學員。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非法拘留;
坐飛機;
調換工作、職務;
非法關押;
要求交押金;
威脅/恐嚇;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洗腦/送洗腦班;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看管/蹲坑;
罰站;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勞教;
體罰;
用水噴;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銬在某處上;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監視/跟蹤;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61272.html#2352422503
大慶市龍崗分局警察綁架二廠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
大慶市乘風公安分局惡警鄧輝的犯罪事實
大慶大法弟子姚慶雲被迫害的事實
大慶市惡徒預謀綁架120人 黑龍江省610歹徒稱:“這項工作好人干不了”
大慶讓區不法之徒中秋來臨之際綁架三名大法弟子
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附幾年來姚慶雲所遭受的經濟方面迫害事實:
2000年7月──2001年2月沒發工資及生活費
2001年4月──2001年7月沒發工資及生活費
2001年8月──2004年3月每月發300元生活費
2004年3月──2005年10月每月發541元生活費
從2005年11月停發一切生活費
附相關參與迫害人員的姓名及電話號碼: 區號0459
大慶物業集團經理 孫長玉 5381186
紀委書記 谷樹軍5393971
副書記 溫川斌 5190158(家5762279)
物業集團物業公司經理 王天臣5180001
書記 馬慶生 5181118
經保大隊610書記 張勇5183968
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分公司書記 譚遠方5200249(家)5717531 手:13329392188)
經理 梁洪均5201033(家)5766576 手:13329397007)
副書記 鄭進考5202024(家)4102381 手:13019073426)
保干 徐寶龍5200476(家)4165129 手:13936923129)
物業集團物業公司東湖分公司書記 張書記 手機:13199061199
副書記 羅軼鋒 手機:13359810333(現在物業集團公共事業所)
謝福生 家:5795848
邵榮 手機:13059096313
物業集團物業公司解放分公司物業十處主任:馬先智 5798203
干事:劉淑清 5798675
乘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5602635 5602110
責任單位及惡人:
乘新派出所
:
曹增恩,
李樹新
北安洗腦班
:
李永軍
大慶市讓區人民法院
:
馮玉環
乘風公安分局
:
孫福軍,
鄧輝,
高鳳傑
大慶物業集團
:
李曉榮,
王學忠,
王銀華,
史振德,
梅祥華,
谷樹軍,
馬慶生,
溫川斌
大慶駐北京辦事處
:
謝江
原物業二公司
:
李鳳鳴
維修一隊
:
邵榮
東湖分公司物業十處
:
羅軼鋒,
劉淑清,
馬先智
物業公司經保大隊610
:
張勇
物業公司解放管理分公司
:
譚遠方,
鄭進考,
徐寶龍
讓胡路區龍崗公安分局
大慶市公安局龍崗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5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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