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劉小芬被(黑龍江省)五站鎮警察局的警察非法抓捕。她在警察局裡被非法關押了數個月。雖然她懷有一對雙胞胎已經5個月了,警察局長還是毒打她,拽她的頭發並踢她。就在她分娩之前,她被迫交了5000元錢才被釋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法輪功學員在聯合國的立案名單── (第二部份)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5日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