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學菊
簡介:
常學菊(Chang,Xueju),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大法弟子。王玉峰(中學美術教師)、常學菊(小學教師)。夫婦兩人一九九九年一月得法,開始迫害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後(官方文件)。我們當時經常受到學校領導和農場領導的批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就更嚴重,每天幾遍電話詢問是否在家。有一次由領導帶班配備中小學教師派專車24小時在家附近看守長達15天之久。公安人員還經常到家裡搜查。有一次晚上11點多鐘他們一伙七人到我家,把家裡翻個底朝天,走時把煉功坐墊、錄音機等拿走。 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因一同修的事晚上10點多鐘到他家強行帶人。當時他沒有配合他們。第二天他們倆上班被單位領導突然找去說停止工作五天寫認識。領導問他們煉不煉法輪功,只要說煉就送走。就這樣他們被非法關押。第二天學校召開中小學大會宣布開除他們教師隊伍和干部隊伍,並下令誰也不要去看他們,誰要去看他們,就與他們“同罪”,開除工作。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了二個多月,被勒索“罰款”近萬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他們夫妻二人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因他們沒說姓名、地址准備往外送,這時當地局長和干警坐飛機趕到,把他們用手銬銬著押回,送到外地非法關押近三個月。因沒有現金,最後把房照押上了作為所謂的“保證金”。 二零零一年因我們堅持修煉,他們又要對倆夫妻二人下手,於是他們4月15日出走,8天後被抓回,軟禁在公安局。沒找到他們之前,把他弟弟抓去關了起來。揚言:找不到我,永遠不放他弟弟。還把他弟弟的手機給扣押。家裡、店裡的電話都安上顯示器,隨時監視他們。這次被抓回又非法關押二個多月不放。為了抗議這種非法迫害,他們絕食五天。這時他的家人找領導要求放人,領導說:“死了活該。”家人非常氣憤把他倆搶回家。但邪惡之徒並不罷休,又派專人專車24小時看守,警車就堵在家門口,一直看守18天,然後說要勞教他們。為了避免再次被迫害他們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再次出走,流離在外至今。這次出走後,邪惡之徒把他妹夫、弟弟的大舅哥等人的工作都停止了。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前哨公安局的劉文利勒索9600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被前哨公安局的劉文利勒索房照(合人民幣三萬五千元)。 哈女監揚言在2008年之前要采用各種手段強行轉化所有大法弟子。截止2006年8月初統計被犯人包夾迫害的大法弟子名單: 在一監區六樓東側被包夾的大法弟子:常學菊、劉輝、陳偉君、李振英、王淑霞、苑占緒、耿亞芬、鐘亞君、劉春蘭、王麗華、武淑芳、肖淑珍。 2004年3月10日,常學菊遭受長達2個月體罰、虐待、車輪術,從早到晚期間,被哈爾濱女子監獄集訓隊干警孫海新打20多個耳光,臉腫,嘴出血。惡警然後又派犯人王海霞逼蹲。 二零零八年二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裡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孫鳳傑、王美榮、邵影、石秀英、李桂花、化曉娟、常學菊、李媛媛、巴立江、高羽映、吳玉蘭、張寶英、鐵俊英、王淑蘭、卞亞萍、張淑芝、孫淑芬、王麗華、楊淑霞、任秀英、劉桂花、胡愛雲、李艷菲、夏秀文、朱鳳英、緣靜、馮國君、王雲萍等。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親屬;
威脅/恐嚇;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罰蹲;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體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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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犯人:杜麗君、劉慧瑩、張如冰。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場管理局
:
王甲林
建三江管局前哨農場(黑龍江建三江前鋒農場)
:
高明濤
前哨農場公安局
:
劉文利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
孫海新,
王海霞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日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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