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萍雲
譚萍雲與女兒於鳳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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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828、
譚萍雲(Tan,Pingyun),
女 ,
56歲 ,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2006年5月18日,被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迫害致死。2006年,山東濰坊市奎文區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副主任高興昌糾合濰坊當地街辦、居委會、紙箱廠人員以及警察等多人、闖入譚萍雲家,將其綁架至洗腦班,一個月後送入勞教所。 2006年5月18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譚萍雲的家人,接到自稱是山東省女子第二勞教所(王村)的電話,告知譚萍雲病危,要求家屬立即前去周村部隊148醫院見最後一面,否則別怨未通知家屬。 接到電話後,家人速找車輛於下午2點30分趕到醫院,見到譚萍雲腳已冰涼,幾乎沒有呼吸和心跳,身上未見明顯傷痕。當家人問及原因時,勞教所警察吞吞吐吐,說譚萍雲早上7點喝了潔廁靈,當發現後送到王村某醫院當作高血壓治療,未見效果後轉入駐周村部隊148醫院。 在交談中,警察知道年長的譚偉明是譚萍雲的二哥,並不修煉,所以凡事只和譚偉明交談,不允許其他人在現場,並威脅說譚偉明的大姐譚愛雲在家活動較多,據說還上網等。想以此恐嚇家屬向他們妥協。實際上,70歲左右的譚愛雲曾在濟南山東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害三年,當時身體還虛弱,更不懂得如何開關計算機等。 譚偉明在警察的逼迫下,想到反正人已死不能復活,在他們反復追問家人有什麼條件時,只提出將遺體運回家中。警察很害怕,並強調其它好談,遺體是絕不允許拉回家,必須就地火化。 5月19日晚,濰坊市奎文區610一姓鐘的、奎文公安分局梁斌(音)以及譚萍雲單位一姓官的被通知去了王村,省司法廳、省勞教局及勞教所的所有在場人員都做譚偉明的工作,要他想明白,可以提條件,但不能將遺體拉回濰坊,必須就地火化。無奈下,家人於5月20日同意接受勞教所賠償人民幣現金3000元後火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私闖民宅;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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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大法學員譚愛雲被迫害含冤離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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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法輪功學員譚萍雲被迫害致死的有關情況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譚萍雲被迫害致死(圖)
譚萍雲在山東王村勞教所被害死,遺體不准運回當地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譚萍雲致死的相關責任單位:
山東省女子第二勞教所
濰坊610
濰坊公安局
奎文區610
奎文區公安局
北苑派出所
原濰坊紙箱廠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濰坊公安
奎文區610辦公室
:
高興昌
奎文公安分局
濰坊市610
濰坊奎文區洗腦班
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王村女子勞教所)
:
張燕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28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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