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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連和


酷刑演示圖


酷刑演示: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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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於連和
(Yu,Lianhe),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方正縣法輪功學員。

1999年7月20日,於連和被非法抓到派出所,沙河子鎮的書記劉樹江、沙河子派出所所長胡亞軍、王洪遠等十多人輪番審訊他,不讓睡覺,罰站了一夜。第二天,鎮長王樹鐵恐嚇他:“把你裝麻袋扔江裡,你還煉不煉了”。

於連和因為不放棄信仰被送到方正縣看守所。汪所長強迫他坐鐵椅子,帶手捧子。手捧子比手銬子還厲害,中間沒有鐵鏈,只有一根鐵棍,兩手之間沒有距離手不能動,長期帶會導致手腕子潰爛。汪所長和獄醫丁波還帶領四五個惡警毒打他。折磨了半個月後,於連和又被送到沙河子小學強制轉化。晚上鎮長王樹鐵帶五六個人輪番對他進行毒打。當著於連和年近七十歲老母親的面,把母親送來的香瓜、西瓜往他身上、臉上摔打。惡警們把課桌翻過來,強制讓他站在桌腿上,還突然踹走桌子使他摔倒在地,於連和老母親那撕心裂肺的痛哭聲也沒有使惡人停止毒打。

1999年11月初,派出所所長胡亞軍和姓何的副所長把於連和非法綁架到派出所,而且連夜送到縣看守所。只因為他不放棄信仰,被非法關押了4個月後,於2000年正月十四,又被送到黑龍江省一面坡勞教所勞教1年。

一面坡勞教所惡警們強迫法輪功學員背石頭,每人的背筐很大(筐高60-70厘米、筐底寬50-60厘米、上口寬70--80厘米),石頭裝得滿筐直往下淌為止。裝筐時,多個犯人按住於連和胳膊和頭,站在約一米高的壇下,兩個犯人抬著兩筐石頭,問他還煉不煉?他說煉,他們就有意抬的老高,把約有一百四五十斤的石頭筐猛砸在他的後背、脖子、後腦上,致使他血肉模糊。邵管教帶領幾十個犯人,在水房裡用牙刷戳他潰爛的後背,又以消毒為借口,往潰爛處撒酒、撒醋。

一個多月後,傷口剛有好轉,一大隊的中隊長又用同樣的方式(扛石頭筐、擰後背)對他進行迫害,使傷口再一次血肉摸糊。

於連和還遭受一種酷刑“掰豬爪”,就是把法輪功學員按趴在地上,多個犯人同時將兩只手、兩只腳和手腳各個關節,同時向各個方向掰,直到法輪功學員昏迷或放棄修煉為止。

管教唆使惡人用打火機燒於連和的乳頭,當時就燒冒油了,乳頭腫的很高。

在一個三伏天的晚上九點多鐘,趙教導員把於連和叫到管教室,讓他拿著衣服。剛進管教室就一頓毒打,而後,趙教導員拿出紙、筆讓於連和寫保證,他不寫,趙教導員就強行讓他穿衣服,把門窗關緊,屋裡向悶罐一樣,他被罰站了3-4個小時。

2000年10月,於連和在方正縣看守所期間絕食遭到野蠻灌食,所長管維新親自按住他,先用開口器強行塞入口中,使嘴張開固定不能動,獄醫丁波拿著3-4cm粗的膠皮管子往他嗓子裡插,上下來回插,他幾乎要窒息背過氣去。他們將於連和非法關押了半個多月才釋放。

2000年12月24日,於連和突破監控和層層堵截進京上訪,派出所何副所長和陳鎮長把他從北京劫持到方正縣看守所。他一進看守所就被政保科惡警陳平等十多人打得坐在地上,還用煙頭熏他鼻子。他被縣公安局金局長和政保科的張振生帶領的一幫惡警施暴了一上午,下午又罰坐鐵椅子,身體各個部位被固定住,強行脫掉鞋,惡警輪番踩他的腳。雙手是“蘇秦背劍”。他們還用皮管子輪番打,他的臉被打變形。

2001年1月19日,於連和又被送到綏化勞教所勞教2年。他抵制迫害開始絕食,最長一次絕食20多天,遭到獄醫的野蠻灌食。後來又給他打點滴,打的不知是什麼藥,打後腿腳感覺麻木,至今(2004年4月)腿腳仍然麻木。管教還用“紫外線”燈照他的眼睛,照完後視力模糊,眼睛至今看不清物體。

2008年3月28日,於連和在家中被惡警綁架,被劫持到方正縣看守所。作案人是方正縣公安局、沙河子派出所。

2008年12月初,原東風監獄惡警政委鄭雲峰被調到長林子勞教所當所長,原惡警所長史英白對調到東風監獄當政委。惡警鄭雲峰,五十來歲,小個兒,大臉盤,一上任於十二月十九日把原來的一個隊分成四隊和五隊兩個隊,四隊隊長是惡警郝微,教導員是李劍鋒,副隊長是惡警強盛國。五隊隊長是惡警楊金堂,副隊長是惡警紀志偉,教導員是郭日成。

2008年12月18日早晨,於連和在煉功時被惡警孫明剛用手擰耳朵,用腳踢大腿。惡警為了制造對大法、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有煉功的就把所有的包夾招來陪坐,把其他普教都吵醒。為此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對此,勞教所的惡警不但不悔改,反而加重迫害。

2008年12月20日早上,4隊隊長郝微命令法輪功學員到操場掃雪,法輪功學員衣著單薄,不配合,它就指揮手下惡警及普教把於連和、劉芳二人綁在凳子上,用膠布封住嘴,其余法輪功學員都逼到操場上凍著。掃完雪回到教室後,於連和跟管教發生爭執,管教就把他帶到別處,由普教徐彥波打罵,臉被打出了包。之後於連和和孫開青被拉到一隊關進小號。李立壯找他們講理,他們不但不聽,反而把他也關進小號。

一月八日明慧網曝光了惡警長林子勞教所殘酷折磨於連和、孫開清、李力壯,將他們關小號、綁鐵椅、電棍擊,法輪功學員高呼“信仰無罪、法輪大法好”,並絕食抗議,同時絕食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張雨等。法輪功學員共遭受了六天小號的殘酷迫害。

2008年3月18日,於連和正在屋裡吃早飯,方正縣公安局魯隊長帶領兩警察闖進他家,非法掠奪物品,他們簡真紅了眼,象土匪一樣,掠走了師父法像、香、三個鬧表,經文等資料,還有充電器等一些物品,見啥拿啥,裝了一兜子。然後他們三人連拉帶拽對他進行綁架。讓他跟他們到公安局走一趟,他不服從,他說他煉法輪功做好人沒錯。他們三人沒把他拉進車裡去,就給沙河子片警打電話,片警伍紅遠和另一個片警來了,他們五個把他的腰帶解下來,把他的手綁上,強行將他硬塞進車裡,拉到方正縣公安局。

下車時他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害怕,又把他塞回車裡,有人去辦手續後,送進方正縣拘留所,送進號裡,讓他穿號服,他不穿,他說他煉法輪功做好人,信仰自由,他有什麼錯?於是,他席地開始打坐,拘留所的警察上來好幾個對我劈頭蓋臉、拳打腳踢進行毆打,打了一頓後,警察和號裡的拘留者把他拉進小號裡。

過了幾天後,魯隊長領兩個警察找他,強行讓他承認他的居住地沙河子電線桿上的真相條幅是他粘的,他不承認,後來把他送進看守所。看守所的金所長一看他是煉法輪功的,金說:“我專門能治法輪功。”他們給他照相,他不配合,他們把他打倒在地,還用鑰匙刮他的肋條,刮的血淋淋的,非常痛苦,讓他穿號服,他不穿,他說他煉法輪功沒犯法,為什麼讓他穿犯號服?他們連拉帶打,強行讓他穿,他就是不穿,結果沒穿上,他們把他往號裡塞,讓他抱頭進去他不配合。

又過了一段時間,魯隊長又領兩警察來非法審訊他,還是強行讓他承認真相條幅是他做的,他說他煉法輪功信仰自由,你們這樣對待我是犯罪,我煉功做好人沒有錯,你們把我綁架到這裡來了,我告訴你們別想從我這知道一個字。他們沒有招,於是從包裡拿出一個本子,裡面夾了半張條幅,說是憑這些就可以給你判一至十年,妄圖對我加重迫害。審訊完後他們又把他送回拘留所。晚上他煉功,拘留所的所長霍亞軍進來就用腳踹他胸部(此人九九年七二零時他是沙河子派出所所長,打過很多法輪功學員),踹得我胸部皮膚都發黑了。

法輪功學員於連和在長林子勞教所遭兩年迫害,大約到二零零八年五月中旬,一天來了一個人夾著本子,說要定法輪功學員於連和二年勞教,讓於連和簽字,他不簽說信仰自由,他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借,他不簽,他就走了。過了幾天他們開車把他強行送往一面坡勞教所,勞教所拒收,他們又把他拉回拘留所。第二天他們又把他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兩三天後他們又把他送到長林子勞教所。

勞教所警察強行讓他做奴工,挑牙簽,他說他不挑,幾個犯人就把他弄到水房進行毆打。後來有一同修煉功被罰坐鐵椅子,他們集體絕食反迫害,同修被解救,他們也開創了學法、煉功、不做奴工的環境,但也受到獄警的干擾,有個姓孫的獄警踹他的腿,揪耳朵,耳朵都揪破皮了。

後來調進了一個新所長鄭雲峰,他想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大隊分成兩個大隊。一天下雪,因於連和平時不做奴工,今天讓於連和掃雪,於連和不去,於連和說於連和煉功做好人,也不是犯人,於連和不需要改造,於連和不去!四大隊長郝威領一個副隊長,強行把於連和綁在鐵椅子上,用膠帶把於連和的嘴纏了好多道。

後來他們又把於連和從四大隊調到一大隊,隊長楊金堂在長林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賣力。一次把法輪功學員李立壯喊來,李立壯一進門,隊長楊金堂等人就開始動手,李立壯就喊“法輪大法好”,這時同修老孫和於連和一起喊法輪大法好,質問他們為什麼迫害法輪功學員,於是他們把於連和倆都綁架到鐵椅子上,胸部被勒得很緊,簡直喘不上氣來。坐了一天,晚上隊長紀志偉讓犯人把於連和抬到一個小號裡,裡面沒有暖氣,想要凍於連和,凍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看於連和手都凍紫了,就把於連和抬了出來,把於連和單獨放在一個屋子裡。他們拿銬子把於連和一只手銬在鐵椅子上。到了第四天,他們又把於連和換到了一個木椅子上,把胳膊綁在椅子上,放在一個沒有窗戶的小黑屋子裡,胳膊綁得很緊,不過血脈,還用兩個犯人看著於連和不讓睡覺,並用膠布粘住固定上下眼皮,使你閉不上眼睛,你一睡覺犯人就捅你,打你,總共四天不讓睡覺。

2013年3月29日晚,不法警察到於連河、張立梅家騷擾,兩三天後又去李紅梅家、於連河家騷擾。

2013年4月1、2日,方正縣公安局警察連續兩天晚間,手持電筒,翻跳杖子,進入院內,企圖抓捕法輪功學員於連和。於連和當時不在家,惡警綁架未遂。聽鄰居說:「還去了其它法輪功學員家」。方正縣公安局還將現住方正林業局的沙河子村王子軍(曾經學過法輪功)非法抓捕,並叫囂:「你現在不煉了也得關你半個月」。

2015年9月1日上午八點多鐘,達連河鎮派出所大約十多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於連河住處,於連河迎出門外,樂呵呵地說:你們來了。他們闖進屋裡,直奔大法師父法像去,於連河前去阻擋說:不許動!然後圍上來一幫警察對於連河拳打腳踢,邊打邊往拽,一直把於連河拽上車,鞋都打丟一只,他們搶走了法像三個,《轉法輪》十五本,MP3四個,電子書一個。

他們把於連河拉到派出所,沒讓下車,直接拉到依蘭縣公安局地下室,找國保大隊長張英鐸交人,後來來了兩個警察,其中之一可能是張英鐸,開始審訊於連河,問於連河叫什麼名,和誰聯系等問題,於連河沒回答。於連河說:我什麼都不會告訴你的,我是修煉人,我做好人有什麼錯?後來的問話於連河都不回答。

他們就把於連河拉到拘留所,到拘留所,所長孫成林讓於連河穿號服,於連河說:我不是犯人,我不穿。就把號服扔一邊,孫成林一個腿絆就把於連河絆倒,頭磕在地上光啷一聲,然後孫成林用腳一個勁的踹於連河的頭,於連河連聲喊法輪大法好,直到孫成林踹累了才罷休,於連河頭部被踹出了大口子,鮮血直流,滿臉前身都是血。另一管教把於連河扶起來坐在椅子上,孫成林讓他給處理一下。

一會兒來了個獄醫,背著藥箱子走過來,於連河說:不用包扎,我要讓別人看看你們把好人打成這個樣。然後警察把於連河關進號裡。

過了兩天,又是孫成林的班,他在搜號時,罰於連河坐鐵椅子,逼他穿號服,於連河始終沒穿,坐了一天一夜鐵椅子。警察還把於連河當成嚴管對象,不許放風,六七天後,又罰於連河坐一天鐵椅子。十五天後才放回。

迫害類型:
非法審訊剝奪睡眠罰站威脅/恐嚇坐/鎖在鐵椅子上逼迫放棄信仰毒打/毆打非法關押非法勞教背石頭其它酷刑強行施藥綁架/劫持關小號打罵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吹涼風騷擾燒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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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一面坡勞教所 : 邵某某趙某某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萬家勞教所位於哈爾濱市近郊農村,郵編:150078 區號0451<br>總機:0451--84101454; 84101455 ;84101573; 84101509<p>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史所長電話: 0451--4101454  <br>七隊電話: 0451--4103471,4103472,4103473<br>十二隊電話: 0451--4103474,<br>總機:0451-86684001 轉十三大隊分機號:3473 ,3475<br>集訓隊十二隊分機號:3476 : 史英白
長林子勞教所長林子勞教所 <br>哈爾濱市太平區向陽鄉,150039 <br>(承德廣場乘347、348路或三棵樹站乘去永源方向汽車) <br>所長:史英白:0451--82037077(辦) 0451--82737856(宅)<br>              手機:13703606789<br>副所長:石昌敬 0451--82037079(值班室)<br>第一大隊:0451--82037101 楊金堂、張純良、楊禹<br>第二大隊:0451--82037102 王隊長、劉副隊長、孫管教<br>第三大隊:0451--82037103 王占起、夏井成、唐科長<br>第四大隊:0451--82037104 郝威、王煜歐、孫慶雨 (13836189010)<br>第五大隊嚴管隊:82037105 趙爽、李儉峰(13359720818)、 強勝國、張彬、吳繼明、高廣思、仲春龍、竇建文、郭日成、馬獄醫、王凱<br> : 季志偉郭日成鄭雲峰孫明剛楊金堂郝微李儉峰強勝國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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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縣看守所 : 丁波管維新
依蘭縣達連河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5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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