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金明
簡介:
馮金明(Feng,Jinmi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大慶市肇源縣法輪功學員。大法弟子馮金明、黃太仁、隋洪海、任亮、侯保軍、肖鳳麗、劉艷俠、江亞范、王運連、馮金波、於樹平、曲秀珍、楊秀霞等,被非法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時常被打罵、體罰、洗腦,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有:肇源縣公安局政保大隊大隊長韓鳳祥、肇源縣治安拘留所姜永權、狄國軍、李志峰、肇源縣肇源鎮(原興安鄉)派出所所長於巖、惡警王金鵬、李國民、彭川、李文明、張從彪、平得順、畢振彬、肇源縣新站鎮公安分局局長程永發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法輪大法被壞人誹謗,馮金明依法進京上訪。在北京兩辦門前被齊齊哈爾住京辦事處干警毒打,把上訪信搶走。帶到齊在京辦事處(因拒不說姓名住址)遭到干警謾罵和體罰。(兩腿分開,上身與腿呈90度,兩胳膊向後上方抬起)強行搜身,翻出幾百元錢後送到大慶住京辦事處,由政保大隊長韓鳳祥和興安派出所干警帶回肇源。 回來後刑警李國民和王金鵬用木頭方子打屁股。強迫光腳站在水泥地上數小時,後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遭干警鄭某某毒打。後又轉到拘留所關押,政保科逼家人交了1000元保釋金後於農歷12月22日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因在肇源縣糧貿大廈門前煉功,被肇源鎮派出所惡警劫持到派出所,遭惡警王金鵬、彭川、李文明毒打,他們叫馮把褲子扒光趴在椅子上,用皮帶輪番毒打和謾罵。李文明還用刷子背兒打臉。其後被送到縣看守所,又遭姓梁的惡警用三角帶毒打,身上打出血口子。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75天後,馮交750元錢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末,大慶的氣溫已經非常的寒冷了,馮金明被強行剝光衣服拉到衛生間裡,惡警提前打開窗戶讓室內溫度和室外一樣,將馮綁在鐵椅子上,往身上澆從井裡新打來在外邊凍涼的冰水。一澆就是幾個小時,直到暈過去。迫害直接責任人:二大隊隊長王喜春、副大隊長張明柱等人。勞教犯人:李慶維、張化洪、王慶林。 二零零八年七月份,黑龍江大慶肇源縣肇源鎮派出所惡警,借奧運為由,企圖綁架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肇源鎮惡警王金鵬、畢振斌等人驅車到吉林省圖們市,四處打探大法弟子馮金明、馮金生、王秀麗、陳義紅的住所,伙同當地惡人蹲坑,幾天沒有結果。 肇源鎮雙盛村大隊書記劉彥斌伙同肇源鎮派出所所長及其下屬誘騙和威脅當地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配合他們執行任務,已知有趙光武屯的學員,四莝房屯的學員,被騷擾的有叢春娟、馮金明、馮金寶、孫淑賢、張宏偉。(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交保證金;
看管/蹲坑;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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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勞教所暴行:上繩掰斷胳膊 剝奪睡眠灌屎尿
大慶市勞教所的酷虐:上繩致殘、灌屎灌尿、坐束縛椅七天七夜、繩子吊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勞教所(東風勞教所)
:
王喜春,
張明柱,
李慶維,
張化洪,
王慶林
肇源縣看守所
肇源縣公安局
:
韓鳳祥
肇源縣治安拘留所
:
姜永權,
狄國軍,
李志峰
肇源縣肇源鎮派出所
:
李國民,
彭川,
李文明,
王金鵬,
畢振彬
興安鄉雙勝村
:
劉彥斌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4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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