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佑清
簡介:
劉佑清(Liu,Youqing),
女 ,
67歲 ,
武漢大法弟子。武漢市人,中專文化,原武漢市雙虎塗料股份有限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公安以派出所詢問情況為由抓到建工招待所,一人一個房間軟禁起來,白天由居委會街道派人監視並做轉化工作,晚上由所在轄區派出所監視睡覺,不准走出房間一步,不准親人會面。並要求學員寫保證書:(1)不准上訪。(2)不准串聯(3)不准集體在外面練功。如果同意這三條並且簽名,然後交6000元保證金由親人擔保方可回家,否則長期關押。但是,沒有大法弟子給它們寫保證。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劉右清(女)被送進了女子監獄待判,時間三個月,被告知如不能轉化就判刑。 2000年11月15日礄口區法院以(2000)礄刑初字第146號刑事判決書枉判3年緩刑3年。2001年1月18日礄口區法院以(2001)礄刑執字第1號刑事裁定書非法收監執行原判3年,2001年1月18日起至2003年5月15日止。於2001年初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 2000年3月16日被非法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於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武漢市礄口區檢察院以礄檢刑訴字〔2000〕110號起訴書非法指控劉佑清,於2000年4月27日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訴,武漢市礄口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耿東出庭非法公訴。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沒有辯護律師〔不允許請辯護律師〕的辯護司法程序,也不允許劉佑清自己辯護,旁聽席沒有一名被非法庭審人的家屬,完全成為檢察院的一言堂的非法公訴。 參與此案迫害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礄口區原政法委書記,原礄口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分局、局長,一科科長金治平、國保大隊長周德勝;礄口區法院黨委書記、院長,審判長胡益民、陪審員王建敏、鮑福堂、邵鋁泉,書記員嚴俊,礄口區檢察院檢察員李耿東,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政委韓漢雲、副政委蔣春。因為講清法輪功真象去北京上訪被抓,先後曾在北京、武漢派出所、拘留所、轉化班、看守所、監獄等地被非法關押10次,判刑3年,受盡非人的酷刑折磨。 其中劉佑清在武漢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有4個多月惡警連續不間斷的使用刑具,其中睡“死人床”連續31天;“背寶劍銬”連續31天;在武漢女子監獄關押期間,曾經18天連續不讓她睡覺,致使她的精神瀕臨崩潰的邊緣,至今還不能正常的生活。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劉佑清的丈夫葉耀華並不是大法弟子。可是礄口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金志平伙同易家墩街派出所管段民警范戶籍在抓捕劉佑清時曾兩次將劉的丈夫抓捕至“轉化班”,先後共計關押7個多月之久。 家住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的大法弟子劉佑清(女、60多歲),於十幾天(2016-12-)前突然失蹤。目前得到消息證實:劉佑清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板橋洗腦班。 劉佑清被迫害的准確消息是:先被板橋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一天,後來轉到武漢第一拘留所繼續迫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的拘留所,目前情況不知。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剝奪睡眠;
非法關押;
戴背銬;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非法起訴;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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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2日各地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武漢市橋口區公安局
:
金志平,
范戶籍,
周德勝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七處一所)
礄口區公安分局
礄口區法院
:
胡益民,
王建敏,
鮑福堂,
邵鋁泉,
嚴俊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
蔣春,
韓漢雲
易家墩街派出所
礄口區漢水橋街綜治辦
:
毛必勝
礄口區檢察院
:
李耿東
武漢板橋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3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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