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被劫持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秘密關押。當時有邪惡政策:凡堅定不寫“悔過書”的要判刑或者勞教。有幾名堅持正念、堅持修煉大法的學員被判重刑。宋岳勝被判12年,陳元7年,還有3年、2年的,多名被勞教。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海南大法弟子自述遭受的迫害 為堅持修煉遭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簡介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口中級人民法院 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