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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芳


李桂芳

簡介:
李桂芳
(Li,Guifang), 女 , 49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糧油貿工貿公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桂芳因進京上訪,被單位領導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姜朋忠),並開除黨籍、公職,回來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每天飯伙費20元(一天兩個窩頭,一小盆沒有油僅有幾片白菜片的湯)。家屬要人,被市公安局陳萬友勒索1000元,交市局3000元。市"610"勒索單位5000元。

二零零一年,因懷疑該人印刷資料被抓,在港務局派出所逼供,因無任何口供,讓坐老虎凳一天一宿,同時搜去人民幣760元,家屬去要幾次都不給。後又送進看守所,關押4個多月,在看守所期間提審時,因什麼也沒說,就在3月份把人押到樺川看守所逼供,因本人什麼都不知道,市局陳萬友就連打帶罵,進行體罰,把一個50來歲的人90多度大彎腰,帶手銬,拽住頭發往牆上撞,還用腳踢,後又關進禁閉室,屋裡因有一塊大玻璃沒有了,在寒冷的冬天,這屋比室外還冷,一關就是6、7天。後送勞教所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資料點遭到破壞,法輪功學員李桂芳被綁架,高東旭首當其沖,多次深入聯通等公司調查線索,妄圖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高和陳萬友等多次以提審為名進入市看守所、樺川縣看守所藉機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陳秀玲、李桂芳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在糧庫道南(原佳木斯市面粉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佳木斯市奮斗派出所綁架。現李桂芳已回到家中;陳秀玲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霍金平的大哥和大嫂從外地來到佳木斯,去市公安局要人回來後,被市公安局勾結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跟蹤到法輪功學員王清榮家。不法警察當時就綁架了霍金平的大哥和大嫂、王清榮的丈夫侯德慶,與在王清榮家的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王燕欣、徐淑蘭,吳啟蓮和沒有修煉的丈夫尹光。

據悉,這幾位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當時被劫持到前進公安分局,目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送看守所。前進派出所可能也有參與綁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下午二時左右,有目擊者看到法輪功學員李桂芳被四個警察從前進公安分局抬了出來,她和王燕欣、徐淑蘭先被強行帶到佳木斯腫瘤醫院,後又帶到佳木斯結核醫院檢查身體,在結核醫院的衛生間裡,目擊者看到李桂芳身體極度虛弱,身旁還緊跟著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很奇怪的問李桂芳怎麼了,警察造謠說是煉法輪煉的。檢查完身體之後,又被送回前進公安分局。其他人被綁架後沒有任何消息,也沒人看到他們。

被非法關押已經四十五天了,目前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他們是:王燕欣、李桂芳、吳啟蓮、徐淑蘭和侯德慶,家人始終未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前往公安局打聽情況也未得到任何手續。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員其中有:省廳的楊波、市局的張宏宇、陳萬有、前進分局的國保大隊長王連民等。

被非法關押期間,李桂芳幾次被非法提審,身體狀況很差,幾次差點昏迷過去,看守所的醫生還強行給她輸液。

後來,警察將6人中5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實施勞教,在勒索了大量錢財後,二十多天後將吳啟蓮的丈夫放回,五十多天後將李桂芳、吳啟蓮、侯德慶和徐淑蘭以“所外執行”的方式放回,七十一天後,在王燕欣的哥哥不省人事已20多個小時後,佳木斯市公安局才不得不將王燕欣放回。

李桂芳回家後,警察還三天兩頭到家裡騷擾,弄得她不能在家安居,她的丈夫實在是承受不了,就出去呆了幾天,可是沒有想到,警察竟將他家的電源給斷了,當他回來打開門一看,滿地是水,冰箱裡的魚和肉全臭了……

在中共十五年的迫害中,李桂芳全家人在精神、肉體和經濟上都承受了常人無法承受的一切。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一早,七位法輪功學員前往黑龍江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准備繼續向四位代理律師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和張俊傑尋求法律援助,營救仍被非法拘禁在青龍山洗腦班的親友石孟昌、韓淑娟和蔣欣波。八點剛過,十一人在賓館全部遭綁架,李桂芳在車上給警察講真相,被打耳光,在提審時李桂芳不配合,不報姓名又被打耳光。七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和四律師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張俊傑,唐吉田律師被威脅要“活體取腎”、“活埋”,四位律師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後放回,和律師一同被綁架的七人中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和石孟文四人面臨非法判刑。 二十二日均被非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李桂芳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心髒嚴重不適,孟繁荔的血壓仍是居高不下,佳木斯看守所警察和獄醫不斷強制逼她們用藥。4月6日,15天的非法拘留到期,家人都去拘留所接自己的親人回家,可是沒接到。據說丁惠君已回家,還有王燕欣、李桂芳、陳冬梅、孟凡荔四位女公民被轉到佳木斯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地區警察綁架了到建三江洗腦班要求釋放被關押者的親屬、當事人的律師和法輪功學員,稱“建三江事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仍有四位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被非法關押超過八個月了,律師:守法公民被抓捕愈八個月應立即釋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青龍山洗腦班解體。遭綁架的石孟文、王燕欣、孟繁荔、李桂芳四位法輪功學員,至今仍被非法關押。李桂芳絕食反迫害,在與律師會見筆錄上簽字時,手顫得比較嚴重。

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向建三江農墾法院提起所謂的公訴,當局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就准備對建三江案開庭。期間三次更改庭審時間,把庭審地點設在離建三江還有五十多公裡的前進鎮,並且此次開庭之前未通知當事人和家屬。

黑龍江省建三江四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十點被非法開庭,在公訴人宣布起訴書後,八位律師就合議庭組成、公訴人出庭、合議庭、公訴人回避、管轄建三江法院違法問題提出抗議,法庭多次休庭,最後建三江法院決定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半繼續開庭。

建三江法輪功案開庭,警方如臨大敵,在通往法院的路上設立三道崗,增派警力盤查來往車輛和行人,並帶走了一些准備旁聽的公民和家屬。目擊者在通往前進農場的第二道卡上,看到警察懷抱沖鋒槍在路上攔截盤查過往車輛和行人。

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的家屬經過第一道崗交涉後,得知只讓去倆位家屬參加旁聽。但他們在第三道崗時被十多個警察攔截。

庭審第二天即十二月十八日一早,律師准備前往法庭,下樓剛到酒店大廳,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分局李副局長(後經證實為李成傑)帶三十左右便衣早已在此守候,據說是要“保護”律師安全。律師出發在路上,後面有六七輛無牌照車尾隨。

當晚六點十分,當天庭審結束,法院宣布第二天上午九點三十分繼續開庭。律師從前進法庭回到建三江,在找賓館的過程中,有二十多人、三輛車一直在明目張膽的跟蹤。

庭審第三天即十二月十九日一早,因四位當事人生命安危已受到嚴重威脅,且庭審過程處處違法,八律師看到庭審繼續下去將無任何法律效力,整個庭審活動已無公正可言,於是前往建三江墾區檢察院、紀檢委等部門控告投訴。

十二月十九日晚,兩位辯護律師遭當局扣押數小時,隨身物品被扣押至今未歸還。

八名律師與當事法輪功學員當庭解除協議、退出案件,抗議當局庭審的不公正和無人性,阻止了“建三江案”非法庭審的繼續。目前,八律師已將控告書、舉報信分別寄給最高院、最高檢、黑龍江省高院、黑龍江省檢、黑龍江省農墾區中級法院等部門。

十二月二十日,“建三江案”副審法官張雪峰(手機:18644009132)給家屬發短信,告知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辯護人不再繼續為代理,十五日內家屬需重新委托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視為放棄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在黑龍江省農墾系統兩級檢察院對青龍山洗腦班的犯罪事實均無作為的情況下,當事人、當事人家屬親朋和聘請的律師,於三月二十日再次去建三江檢察院催辦控告洗腦班違法犯罪事宜,到洗腦班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拘禁的石孟昌夫婦、蔣欣波等人。過程中,洗腦班房躍春(主任)、陶華(副主任)等人拒絕出面,前來控告的人們不得不在洗腦班門前向裡喊話。房躍春等不但不收斂其違法犯罪行為,還勾結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國保大隊(劉長河帶隊)和七星公安分局警察(郭玉忠帶隊),於次日早晨在律師下榻的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暴力綁架了四位律師、七位控告人及陪同公民,共十一人。

接下來的非法拘禁、野蠻審問、酷刑折磨過程中,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位律師均被戴黑頭套,被打折肋骨共計二十四根。唐吉田律師一人就被打折十根肋骨。他向媒體透露,在被暴打過程中,他被惡警威脅說,要挖個坑把他埋起來、活體取腎,或者象北韓金正恩對付他姑父張成澤那樣進行“犬決”。吳東升、丁慧君、孟繁荔三位公民被迫害的一度生命垂危。至今,仍有石孟文、孟繁荔、王燕欣、李桂芳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並遭受酷刑折磨。

驚聞黑龍江建三江當局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判法輪功學員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各兩年。

“建三江案”的審理持續了一年有余,過程中,司法部門處處違反中國法律。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當局在建三江前進農場的前進法庭對四位當事人非法宣判,枉判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

一年多來,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不斷奔走於建三江、哈爾濱和佳木斯等地的相關部門,先後多次依法提起復議、控告、檢舉、訴訟等相關法律程序,要求釋放無辜被關押的好人。建三江當局及其背後的“上級”卻不思悔改、一意孤行,鐵心將罪惡進行到底,最終給好人非法判了刑。期間,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三個月,北京最高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六個月。

建三江農墾法院刑庭庭長、本案的審判長——王敬軍,在法庭上非法宣判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提出:堅決不服一審判決,要求立即上訴。隨後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分別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刑事上訴及反控狀》等相關法律文書。

律師們表示:在建三江農墾法院對“建三江案”的(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刑事判決中,存在對案件事實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且程序嚴重違法等嚴重問題,故當事人一定要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等。

一、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法庭

建三江當局定於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驚聞此消息後,多位案件代理律師根本無法抽身,只有馮延強律師和許付桂律師連夜趕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兩位律師與當事人親友會合,顧不得吃飯和休息,在一個旅店匆匆忙忙換上西裝、打好領帶,趕往建三江准備出庭。

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前進法庭。最終律師卻被法庭法警強行拒之門外,理由是律師“沒有出庭通知書”。而當事人親友部分被堵截在家中,部分在半路被劫走,還有一部分到達法庭外堅決爭取,最終得以進入法庭。

據進入法庭的當事人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親友回憶:

二十一日早四點十五分陪同馮延強律師、許付桂律師打了兩輛出租車,從佳木斯趕往三百公裡之外的建三江前進法庭。當走到富錦和建三江交界處,看到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道邊,但沒有攔截我們。

第一道關卡設在剛剛進入建三江檢查站入口處,守在那裡的是警車和十五、六個警察,有錄像的,有拍照的,還有挎著沖鋒槍的。前邊的車檢查完過去了,警察把我們的車攔住,要求每個人都出示身份證。馮律師據理力爭:“請問你們哪條法律規定的,讓我出示身份證?”警察說:“我們是執行公務。”馮律師說:”請把你們的工作證拿來我看看。”警察出示了工作證,又向馮律師要身份證,馮律師說:“請問你們執行的是什麼公務?非得要看身份證。因為我不知道你們執行的是什麼公務,我不能配合。”警察說比如抓逃犯了。馮律師說:“那你把我當逃犯了?”然後馮律師就有理有據的給警察講了許多相關的法律條文,圍觀的警察聽後自知理虧,慢慢的向後散去。但警察以其中一輛出租車司機沒帶行駛證為由,強行將車扣下。前面那輛已通過此卡的出租車司機只好把人卸下,又回來接律師,大家才得以通過了第一道關卡。兩位律師是連夜趕來的,顧不上休息,為了趕路原本准備到建三江吃早飯。見此情形,律師怕耽誤時間,我們沒停下來直接前行了。

第二道關卡設在去往前進鎮方向的建三江檢查站出口處。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著便衣的人,看起來是個頭目。他打著電話,一邊走一邊很高聲的沖我們喊:“聽說有個叫馮延強的律師?哪個是?”當時現場的人大約二、三十左右,經他這麼一喊,好幾個警察直奔我們車而來,讓我們都下車。他們讓馮律師出示身份證,馮律師一邊錄像一邊在法律層面和他們交涉,這時一個警察態度非常蠻橫的對馮律師說:“你下來,把錄像給我刪掉。”馮律師據理交涉,他們凶巴巴的讓馮律師不要和他們說這些。接著就過來八個警察把馮律師給圈住並攏到了檢查站旁的小板房子裡,逼著馮律師把錄像刪掉。僵持了一段時間,兩位律師覺得已經耽誤的時間太長了,繼續下去怕趕不上開庭,為了不和他們繼續糾纏下去,只好把錄像刪掉。可是,還有一伙警察讓把車的後備箱都打開,他們把律師的箱包都打開檢查了,有專門給錄像的,有拍照的,有在一邊端著搶的。旁邊一個挎著沖鋒槍的人來到警察跟前,指著坐在車裡的我說車裡還有一個,這時另一個警察過來,讓我下車查驗身份證,我把身份證給警察後,他用儀器拍了照,我們得以闖過第二道關卡。

第三道關卡設在由建三江去往前進鎮的路段中,我們的車剛停,對面一輛車飛奔過來,正頂在了我們的車前停住。車上下來一人,態度很生硬的對我們的司機說:“我不讓你走,你就不能走。”後來石孟文的家屬認出,此人是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分局綜治辦負責人馮志強,他偷著給我和律師拍照。我們後邊是石孟文哥哥石孟昌和石孟文妻女乘坐的車,馮志強一伙人逼石孟昌下車,不下車就誰都不能走,還沖上來想把石孟昌拽到他們的車上,石孟昌堅決抵制,這伙人就把石孟昌踹上車,嘴裡還罵咧咧的說:“給臉不要臉,帶回建三江!”石孟文的前妻和馮志強爭吵起來,無奈之下石妻說不讓走就撞車,說著就站到路的中間,過往車輛只能在一邊慢慢的通過。馮志強一看沒有辦法,只好把石孟昌劫走後,對其他人放行了。

我們的車繼續前行,到了第四道關卡時,又被攔住了。大約十多個警察,有挎槍的,有錄像的,有拍照的,又把每個人的身份證拍照一遍。律師對這種沒完沒了的盤查感到很不理解,說還真是第一次去法庭的路上看到這種荷槍實彈的場面。待所有的當事人律師和家屬都被查驗和登記身份證後,才得以繼續前行。

第五道關卡設在前進鎮裡面進入前進法庭的路口處,還是登記每個人的身份證。前進公安分局的副局長阮東在場,不許我們的車繼續前行,他用車把我們幾位當事人親友拉到法庭門口。律師爭取進庭,警察強行攔截,律師和攔截人員撕扯,最後也沒能進入法庭。

我們進到前進法庭大廳裡,看到當局早已布控好了他們安排的人,左邊有六個帶頭盔手裡握著沖鋒槍的武警,右邊是登記的三個工作人員,廳裡站著的有四五個人左右,其中有建三江農墾法院副院長李清和那個總是剃著光頭的法警。

我們家屬好不容易進來,先被要求安檢。一法警拿儀器在李桂芳家屬身上來回掃,到頭部儀器發出聲音,就要求李桂芳的妹妹把盤頭發的發卡摘下來。李桂芳家屬知道自己身上沒有不符合他們要求的東西,理直氣壯的拒絕了他們。

正在給我們這些當事人家屬安檢時,突然從左邊走廊過來一群人,首先是兩個法警一邊一個把著石孟文的胳膊,石孟文瘦了,背也駝了。接著走過來的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

我們終於來到了審判庭,看到旁聽席的第二、三、四排座位上早已坐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數共十四人。第一排坐著八個法警,法警前面是四個當事人。中間是書記員蔡昌盛,左側是公訴人劉愛因、張憲、王鵬,右側辯護人的位置上是空的,因為律師沒接到通知,趕來的又被拒之門外。最後面正中間是審判長王敬軍,王的左側是楊嘉萍,右側是張雪峰。

在宣判時,審判長王敬軍讓全體起立,當事人李桂芳說:“我不站,你們說法輪功是邪教,你們拿出法律文件來。”王敬軍讓後邊的法警把四位當事人都架起來,這時兩個法警上去架一位當事人。四當事人都不配合法警,拒絕站起來。王敬軍就只好讓四人坐著繼續宣判,之後四當事人都當庭簽字要求上訴。

當我們在庭裡出來時,法警們都在大廳站著,我們跟他們說我們在這等著要判決書,他們說你們回去吧,不能給你們,去三江法院要。我們和法警講了庭審中都是不真實的,還講了青龍山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概情況,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聘律師依法去洗腦班交涉,反被冤判。又講了法輪功是什麼,然後向他們揮手告別。

二、當事人堅守信仰 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建三江案”四位當事人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綁架,至今已一年零兩個月有余。其中石孟文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建三江農墾看守所至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同江市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四當事人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在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非法宣判後,李桂芳表示(大意):今天看到老妹到庭我非常高興,在這樣險惡的環境下她能出現在法庭上,對我們的鼓勵太大了。看到老妹瘦了很多,又聽說近一年為了我的事,她都沒怎麼回自己的家。還有律師、修煉法輪功的朋友和各界正義人士們,真的付出了太多,由衷的向他們表示感謝。還有我的家人在這一年多也承受了很多,希望家人不要上火,不要替我擔心。因為我堅信自己沒有任何罪錯,堅決表示上訴,請我的律師立即幫我起草上訴文書。

參與非法宣判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法院 (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
副院長:李清
審判長:王敬軍
審判員:張雪峰
審判員:楊嘉萍
書記員:蔡昌盛
法警:不知姓名(總是剃著光頭)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 建農檢刑訴[2014]127號起訴書
檢察員:劉愛因
檢察員:張憲
代理檢察員:王鵬

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3個月
北京最高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6個月

建三江農墾看守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實為黑監獄、洗腦班)

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遭建三江農墾法院非法判刑兩至三年後上訴,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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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出台新的立案登記制度,提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依法治國,以憲治國;公職人員向憲法宣誓,規定公檢法人員辦案終身負責制。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平和、堅忍為全社會所公認,法輪功創始人的著作被翻譯成30多種文字,弘傳全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用刑法第三百條誣判法輪功學員是適用法律錯誤,相關的法輪功書籍、材料根本就不是犯罪證據。
操控干擾法官獨立審判的政法委610的權利已被逐漸消減,麻木的枉法判決,隨著法律在逐漸健全社會時,一定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突出的典型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之流已經落馬遭惡報。

● 所謂的「10.28項目組」由來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石孟文、王燕欣、孟繁荔的家屬、親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為此引發了中共政法系統及610人員的惶恐,黑龍江省公安廳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謂「10.28項目組」。

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龍江省人大主任、省委書記王憲魁專為「建三江案」來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時間天天開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勒索錢財老虎凳關禁閉毒打/毆打手銬/腳鐐非法勞教強行施藥騷擾非法提審迫害親屬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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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續)

相關單位及個人:
[名單之一] 佳木斯市市委市政府: 孫啟文(原書記) 王國學(原副書記、市長) 董永貴(原副書記) 趙慶有(原副書記)許兆君(原副書記、副市長) 劉文波(政法委書記) 佳木斯市610辦公室: 劉 衍(610辦公室主任)張桐振(610辦公室轉化大隊長)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 宋金和(原局長)李運陽(原副局長)李樹卿(副局長) 市公安局國保(原政保)支隊:劉 忱(原支隊長)徐東升(原副支隊長)鄭功林(原副支隊長) 陳永德(支隊長) 趙 毅(政委)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國保(原政保)大隊: 高志倫(大隊長)陳萬友(教導員) 高東旭 劉 通、高真廣、王 全、張宏宇、姜玉坤、孫新生。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專案大隊: 吳 哲(大隊長)胡英(教導員)。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外事科: 封 光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巡警支隊: 王立民(巡警支隊長) 市公安局直屬分局: 韓雪峰、李曉峰、李樹才、司洪昌。 佳木斯市看守所: 李德權(拘留所副所長)高雙波、袁海龍、李 平。 佳木斯市司法局: 姜作奇、黃少華、劉慶臣、孫德宏。 佳木斯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和警察 [名單之二] 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石紹峰(局長)李廣才(副局長)溫啟華(政保大隊長)隋士民(國保大隊長)姜松濤、 賀文革、趙曉男、王永富、孫書龍、鐘雁、李偉勳、廉景奇、莊樹龍、張學明、王智勇、張治國、李富貴、孫大宏、欒波。 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劉岳森(局長)趙錫祿(副局長)王連民(政保大隊長)王化民(國保大隊長)王月仁、閆衛東、張 輝、宋顯彬、邵福祥、朱輝、牟永平、徐永利、黃國林、蔡永寶、尚志權、張維富、李添英、李 平、程 彥、宋亞威、周甫慶 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王玉明(局長)崔建國(副局長)於進軍(政保大隊長)秦中玉(政保教導員)王連學、 胡志剛、李軍、史陶然、趙守化、袁學習、張紅貴、孫鈞宜、張得利、李金英、 楊懷軍。 佳木斯市永紅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常玉龍(局長)劉靜漢(副局長)石秀文(政保大隊長)郭維山(政保教導員)馬景榮、 呂世軍、董珠、張富生、李健軍、史雙飛(國保大隊長)趙玉利、馬列、鐘強、 趙忠強、劉景堯、闞立新、劉立波(副局長)、王延生(原局長) 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孫成偉(局長)宋曉光(副局長)蔣永新(政保達隊長)李萬義(政保教導員)張偉明、 韓鐵力、馬軍、欒曉磊、李卓順、盧偉、賀爽、李明、王永剛。 建三江農墾法院 付 文 院長 5710006 13354540011 孟慶祝 副院長 5710738 5722777 13903644858 李清 副院長 5710738 5722271 13329549007 王敬軍 刑事庭庭長 18245439583 方 芳 刑事庭副庭長13946416307 李 剛 刑事庭 13945438341 李鳳華 刑事庭 15545768811 “建三江案”合議庭成員 建三江法院刑庭 審判長:王敬軍(刑庭庭長):18245439583 審判員: 方 芳(副庭長):13946416307 審判員:楊嘉平:13945417608 建三江墾區檢察院 白柏林 檢察長 5808701 15204683456 18345473456 賈樹生 副檢察長 5808702 5710388 13206985555 董龍柱 副檢察長 5808703 5790173 13329558505 郝紅軍 副檢察長 5808705 5725369 13394577999 孫曉波 公訴科科長 5808730 5802576 13329552880 劉愛因 公訴科副科長 5808730 5771555 13136979555 蔣玉英 公訴科主任 5808732 5794018 13089657018 張 憲 公訴科副主任 5808732 5784958 15326547779 楚風茹 公訴科科員 5808768 13674540279 孫鄭傑 控申科科長 5808720 5787797 13836638797 馬長江 控申科主任科員 5808720 5725312 13069925551 建三江農墾管理局部分人員及電話 陶喜軍 黑龍江省農墾建三江管理局書記 15636456789 蒼 雲 建三江管局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13734539339 陳天明 建三江管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5791187 13329558068 劉國峰 建三江管局公安局局長 5808001 18724281777 劉繼宏 公安局副局長 5808005 13845482666 劉長河 建三江國保大隊隊長 13836638910 郭玉忠 七星公安局局長 13803675568 李緒東 七星分局西城警區警長 郭庭竣 七星分局西城警區指導員 15326547757 劉 言 七星分局西城警區 建三江農墾管理局前進農場(非法庭審所在地) 農場領導 祝和安 18246387777 5799101 王 偉 13054365258 5799102 5799112 王全義 13555433567 5799103 任春橋 13351444000 5799109 5799677 焦安營 13803675216 5799104 嵇洪軍 15245432999 5799108 張加禮 15603689333 5799106 5784888 鄭憲輝 18845443777 5803107 5803088 於 平 13352546669 5799105 5799293 辦公室 劉彥明 13614548877 5799206 5799896 金尚傑 13846121022 5799790 譚素新 18746344868 5799126 5799485 馬永璐 13803675779 5799269 5743602 趙志鑫 13945493811 5799129 政法委 李俊立 13945438205 5799183 5799521 綜合辦 石 平 18946432509 5799183 關工委 劉福全 18724281009 5799096 公安分局 王 利 13845495111 5799426 秦 軍 15636480000 5799421 阮 東 13329555986 5799355 5743572 張萬榮 13329559577 5799425 5743577 王巧梅 15344547008 5784110 5719196 法 庭 佟建華 13945417066 5809056 胡佳偉 13845435007 5809072 5803798 丁兆國 15326546888 5809073 5740877 張景霞 13845483235 5809073 5719219 李賀軍 13846129155 5809075 5784612 檢察室 杜 剛 13329553988 5799277 5809985 王躍山 13945445127 5799236 5799456 盧明月 13329557466 5799785 5799509 王瑞平 13904541515 5799780 李 智 前進農場街道辦主任 13846121117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br>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  郵編:100741  電話:010-65022114、010-65202114<br>公安部部長:孟建柱<br>副部長:<br>劉京,現任中共中央委員,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副總警監警銜。<br>楊煥寧,男,漢族,1957年3月生,山東安丘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公安部常務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副總警監警銜。<br>劉金國,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br>孟宏偉,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局長,副總警監警銜。<br>張新楓,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br>張新楓,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br>公安部紀委書記:<br>祝春林,現任中央紀委委員,公安部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公安部督察長,副總警監警銜。<br>政治部主任:<br>蔡安季,現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br>部長助理:<br>陳智敏,現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黨委委員,一級警監警銜。<br>黃明,現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兼辦公廳主任,一級警監警銜
黑龍江省公安廳電話區號:0451<br>地址:哈爾濱南崗區中山路145號,郵編:150008<br>電話:0451-82696114<br>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畢寶文<br>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br>常務副廳長:孫邦男<br>副廳長:趙金成、高慶國、何健民、吳剛(主管國保)<br>政治部主任:王曉丹(男)<br>紀檢書記:劉少軍<br>黨組成員:韓玉林(直屬公安局局長)<br>巡視員:李玉義、趙春波、閻子忠、李彥文<br>楊波 15945183001 : 楊波
佳木斯市公安局總機 0454-8298114<br>局長 0454-8631778<br>市局班子成員<br>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br>蔣志芳 8298333 8628188          13846193333<br>李澍卿 8298003  8224863 8223311 13803653311<br>崔德雙 8298005  8222778 8609002 13604542333<br>顏華   8298006  8666166 8667560 13903687166<br>尚志軍 8298096  8665977 8609777 13903686666<br>劉岳森 8298007  8608166 8222588 13504542588<br>王玉明 8298008  8698866 8699066 13904546066<br>劉亞洲 8298105  8248666 8681666 13359638888<br>尤學智 8298010  8223180          13039635183<br>李慧坤 8298199  8699558 8668088 13945488886<br>黨委秘書<br>劉東方 8221866  8298009          13069769333<p>佳木斯國安大隊 0454-8298185<br>佳木斯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主管迫害法輪功名單)及電話<br>趙毅   宅0454-8693973 辦8298117 手機13903680973<br>高志倫 宅0454-8229656 辦8298119 手機13069758837<br>陳萬友 宅0454-8692583 辦8298120 手機13945450701<br>高東旭 辦8298185 : 高東旭陳萬友張宏宇
佳木斯市看守所電話:0454-8517733、8517755、8517766、8519599<br>所長:王濱申,0454-8788675<br>副所長:楊再九,0454-8782461辦、0454-8787879<br>門衛:0454-8782759<br>監管科:0454-8518599
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劉國鋒:局長辦5808001 手機18724281777<br>杜維軍:副局長 辦5808003 宅5730777手機13329554321<br>劉繼宏:政委 辦5808005 手機13845482666<br>車 義:原政委 辦5808002 宅5724096手機15845173777)<br>陸 斌:交警大隊大隊長 辦5808006 宅5830333手機15845178999<br>郭玉忠:七星公安分局教導員 辦5715761宅5788007手機 13803675568<br>魏長勇:辦公室負責人 辦5808007 宅5722898手機13903645678<br>劉長河:國保大隊隊長 辦5835009 手機13329545007,13836638910<br>(彭 勇:原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br>於文波:國保大隊 辦5808019宅5710509(宅) 手機13845433088(因涉毒外逃一段時間後,又花錢買通關系回到公安局)<br>陳 奇: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刑偵大隊副主任科員<br>徐志棟:警號151505,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法制大隊主任科員 : 李旭東李成傑阮東
佳木斯市610電話:8607442
建三江管理局局長:王道明 辦0454-5790106,宅 0454-5710999、5794435<br>政法委書記:王甲林 辦0454-5790335,宅 0454-5710156,手機13763633399<br>陶喜軍:辦5790097 手機15636456789<br>侯繼亭<br>局長:王利仁 辦5715005 手機18249230001<br>副局長:李榮華 辦5790558 手機15846983999<br>祁祥一 辦5790216 手機13803675196<br>樊慶東 辦5790860 手機18946488555<br>王旭光 辦5710000 手機18946432666<br>紀委書記:王柏春 辦5790862 手機18945413789<br>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蒼雲 辦5802366 手機13734539339<br>王曉春 辦5808801 手機13352545555<br>劉博 辦5790507宅5710817手機 13512600001<br>陳天明<br>建三江管局六一零主任:包軍0454-5790633<br>原政法委 610主任;已退休(李春耀:辦5790507 宅0454-5725790 手機13803674529)<br>綜治辦副主任、610副主任:田英民:辦5807799 宅5710537 手機13796366665<br>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610成員:常青松<br>呂維鋒:辦 0451-5398308 <br>建三江公安分局局長:0454-5790366<br>建三江政法委主任:李春耀 辦:0454-5790507手機:13803674529<br>龐忠林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局長辦5808001宅5710663手機13713633577<br>彭湧: 建三江農墾國保大隊大隊長  辦0454-5808020 宅5714445<br>手機13512602077<br>於文波: 建三江農墾國保大隊 辦0454-5808019  宅0454-5710509<br>手機13845433088<br>政治處─0454-5790678<br>國內安全─0454-5791731、0454-5790664 : 於文波
中央政法委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14號
前進公安分局佳木斯前進公安分局<br>宋介凡 8312311 8666333 13903689333 局長<br>馮會民 8312312 8589159 13945465777 政委<br>孫成明 8312313 8663938 13945453636 副局長<br>徐奉孝 8312314 8677559 13945453838副局長<br>尚志權 8312315 8248575 13603695333副局長<br>陳士軍 8312316 8682048 13359765005副局長<br>宋立臣 8312317 8471234 13945477779副局長<br>國保大隊<br>王連民 8312310-2562 8318833 13904546699(大隊長)<br>李延維 8312310-2563   13555589011 教導員<br>詹文軍 8312310-2565 6111199  15904547999(副大隊長)<br>馮淑芬13945481077科員<br>王偉 8211601科員<br>周福慶13836605118科員<br>郭力民6840998科員<br>政工科<br>韓成國 8312310-2508 8253877 13945455610<br>賈喜民 8312310-2510 8245988 13796355277<br>紀檢委<br>季國安 8312310-2521 8314066 13803660009<br>魏民 8312310-2521 8321335 13803662335<br>辦公室<br>邵福祥 8312319 13836660808<br>郭樹新 8312310-2513 8691336 8266422<br>情報信息中心<br>孫愛群 8317888 6833353<br>
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佳木斯國保大隊王玉君 8298229 13704545588 18645450506<br>李忠義 8298230 13945454488 18645450507<br>梁華偉 8298229 13199140111 18645450508<br>王忠杉 8298230 13504546999 18645450815<br>
前進公安分局佳木斯市前進分局國保大隊:<br>大隊長 王連民 0454--8318833, 13904546699 <br>教導員 李延維 13555589011 <br>副大隊長 詹文軍 15904547999 <br>科員 馮淑芬 13945481077 <br>科員 王偉 0454--8211601 <br>科員 周福慶 13836605118 <br>科員 郭利民 0454--6840998 : 王連民
最高法院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郵編:100745<br>總機: 67550114 舉報:67556131 電話:85120534<br>最高法院人民來訪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鄉紅寺村40號;<br>電話:67550300。<br>黨組書記、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br>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大法官:沈德詠<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江必新<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李少平<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奚曉明<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南英<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景漢朝<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黃爾梅<br>紀檢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張建南<br>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賀榮<br>政治部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徐家新<br>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學文<br>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杜萬華
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 : 房躍春
同江市看守所同江市郵編:156400<br>同江市政法委:0454--2926432(單位)<br>莫亞樸:13945425778<br>紀廣明:13039658490<br>趙 靜(政法委書記)<p>同江市公安局國保隊:<br>胡文順:13339545699<br>陸文雙;13846831345<br>吳紅剛<p>同江市公安局: <br>李建成(參與迫害副局長);13339542966<br>郭吉龍(局長)<br>吳寶玉;13019753007<br>好金貴;13384541309<br> : 楊華
建三江農墾法院建三江農墾法院 <br>                 辦      手機        宅<br>李疆鷹,法院院長 5710006 13512606789 5802002<br>袁鵬飛,刑事審判庭庭長 5790013 13836635686 態度野蠻 239004701016471(身份證號)<br>丁立昌 ,審判員 5790127 13019754271 5725271<br>劉星海,法院副院長 5790027 13512606006 5790078 : 蔡昌盛楊嘉萍張雪峰王敬軍李清
七星農場分局國保大隊
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青龍山法制培訓基地)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對外謊稱“青龍山法制培訓基地”)<br>郵編:156333<br>房躍春:男,五十六歲,任青龍山洗腦班主任、兼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副局長、610頭目。<br>13846125557 0454-5716771<br>盛樹森:男、五十七歲,青龍山洗腦班副主任。青龍山法制教育基地電話:0454-5700569,13054364958<br> : 陶華
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27號 郵編:150090<br>總機:82392114<br>張述元 82392130(辦)<br>薄宏奎82392017(辦)<br>幕黎強 82392003 (辦)<br>馬先蘭 82392106(辦)<br>崔軍 82392018 (辦)<br>劉永忠 82392008(辦)<br>郝偉大82392007(辦)<br>佟利建 82392009(辦)<br>李哲 82392012(辦)<br>王國新82392077(辦)<br>於大海 82392066(辦)<br>值班室 82392816 82392024 傳真 82292042<br>辦公室 82392789 辦主任 82392101<br>督查室 82392997 政治部 82392129<br>干部處 82392468 宣傳處 82392048<br>教育處 82392905 離退休82392186<br>立案一庭 82392169 立案二庭82392183<br>刑一庭 82392197 刑二庭82392271<br>刑三庭82392219 民一庭 82392296<br>民二庭82392601 民三庭 82392657<br>行政庭 82392636 賠償辦 8239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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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漢水路80號 郵編:150090<br>區號:0454  郵編:156300<br>姓名 職務 辦 宅 手機<br>白柏林 建三江檢察院檢察長 5808701 15204683456 18345473456<br>孫曉波 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5808730 5802576 13329552880<br>劉愛因 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 5808730 5771555 13136979555<br>蔣玉英 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主任 5808732 5794018 13089657018<br>張  憲 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副主任 5808732 5784958 15326547779<br>楚風茹 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科員 5808768 13674540279<br>趙春堂 建三江檢察院案館中心主任 5808718 5710868 13845483456<br>李青松 建三江檢察院案館中心副主任 5808753 13836612181<p>副檢察長<br>郝洪軍,手機:13394577999<br>錢玉鈱,辦電:0451-55195807,手機:13845188880。<br> : 王鵬劉愛因張憲
同江市拘留所
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分局【七星泡農場公安局】<br>警察:劉兆偉,手機:13845685608 ;黃忠軍,手機:13664564009。 : 馮志強
農墾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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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年6月9日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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