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艷
簡介:
寧艷(ning,yan),
女 ,
64歲 ,
黑龍江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六月四日,她由於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牡丹江駐京辦事處綁架,由宋民警察為首將她綁架到二樓,為了逃跑她從二樓跳下摔傷了腰,至今沒好,胳膊摔的至今一長一短,即使這樣,他們又把她遣送到牡丹江興隆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她絕食反迫害了十五天。 回家後,剛到家610李高陽等人上門,十二個人看著她軟禁她,不讓她出門。之後派出所長李偉又惡狠狠地說「寧艷,她非把你判刑!」之後她真的被李偉勞教二年。 在四道勞教所她又經歷了八個月絕食反迫害。在絕食之前,女隊張學風奸險毒辣讓管教人員要餓死她,不給她飯吃,往床上撥水,往褲襠裡倒水,經常用手銬把她銬在床上,用膠帶一盤把她嘴封上,嘴勒上腿繃像馬戴嚼子,還罵她是老絕後,不給飯吃。為了撈政績,張學風千方百計的想「轉化」她。由於她對大法的正信,她們用盡招數也不好使,最後張學風又把她勞教,送往哈爾濱戒毒所。在哈爾濱戒毒所,她又被關押了二年多,是超期關押,也是因為她不「轉化」。 在哈爾濱戒毒所,獄警指使犯人打她,刑事犯杜紅梅用拳頭猛擊她的臉,當時她被她打的烏眼青。不轉化不讓睡覺,罰站,超時做奴工,每天干十四個小時,而且在地下室糊藥盒、做書、糊紙兜。由於常年不見陽光,她起了一身疥瘡,直到她解教回家還帶著疥瘡回來的,那時每天又癢又痛,還要干著十四個小時的奴工活,不干獄警就打,就這樣她忍無可忍又絕食反迫害。她們又罰她坐鐵椅子(老虎橙)又野蠻灌食,連上大小便都沒有自由,經常罰蹲,不讓睡覺,最凶的是劉巍小個獄警,她拿她們每個法輪功學員都不當人,她的個子矮矮的,對付她們這群好人是最凶的,其實就是江澤民給她撐腰。 剛從哈爾濱戒毒所回家不到三個月,牡丹江光華派出所又把她綁架。這一次又給她判了三年,又送哈爾濱戒毒所。由於她身體不合格被拒收,這次是以光華派出所楊俊實祿為首,他們打她,左右搧她耳光,一個大個周姓警察打她耳光最凶,逼她按他們捏造的犯罪事實上讓她簽字,不簽就死命的打,當時她的臉被他們打腫。就是她沒簽他們也誣判她三年。 這次哈爾濱戒毒所拒收,他們又把她綁架到新化橋北洗腦班,她剛出虎穴又入狼窩。在這裡510頭目李常青(現已遭報得癌)指使610人員伊曉峰打她,伊曉峰從上舖把她撈撞到地上,當時腦袋上邊就長出了一個小腦袋,這個大包好長時間才消下去,這次她又絕食五天後,他們又送她到看守所,看守所身體檢查拒收,他們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晚,因她發放大法資料又被海林海南派出所綁架,經歷了刑訊逼供,所長搧她耳光逼她說出另一同修的名字,她不說他們就打,最後他們把她銬在鐵椅子上手吊起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又來了一個惡警,開始用拳頭猛擊她的臉,看她還不說,就用桌子上的啤酒瓶猛砸她的頭,當時她的血從口中流出。 由於她被他們打得脫了像,他們用警車拉她到牡市各個派出所辨認,連她所在地派出所都沒認出她,因為他們把她打得臉腫得不象樣,誰都沒認出她來,當時她是不報姓名。經過這次毒打,她頭已是腦震蕩,迷糊惡心嘔吐,至今頭經常迷糊,記憶忘事。她以前記憶非常好,現在大腦經常出現空白。在這期間他們把她送到海林看守所。 在海林看守所,他們迫害她刻板三天(刑罰)就是脫光衣服在舖板上平躺,沒有外衣,沒有被褥,大冬天開著門窗凍她,女獄警張英用像錐子的皮鞋跟惡狠狠地跺她的腳面子,當時她是光著腳站在水泥地面上,她就這樣的猛跺。她用大法修出的正念抵御了她,她才撒腳。由於她拒絕做奴工不挑松籽,被男獄警陳義飛野蠻地拽出監室,這次她又絕食反迫害。在海林看守所又給判了三年送哈爾濱,在哈爾濱身體檢查拒收,又把她送回海林看守所,四個月後才放她回家,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釋放所外執行。 二零零八年八月未晚七點多鐘,她從外邊返回家中,外邊下著大雨,惡警朱燈華、劉井寬闖入她家中,搶走她家門鑰匙,打她踢她,從五樓將她拖到警車上之後非法抄家,搶走台式計算機一台,打印機三台,大小切紙機等個人物品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由於她血壓高被送到公安醫院,在公安醫院她又做絕食反迫害。十一月份中旬他們才把她放回家。這次回家損失很大,由於門窗開著沒人關,玻璃全被風吹打了,水管、暖氣管全凍了,都是重新花錢修的,而且她的衣物被他們翻的踩了一地全是泥,有些東西不知去向。這次的責任人宋保林、朱橙華、劉井寬必須負直接責任。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當時她正在家縫紉機上做活,闖進一伙人,其中有一女性為首的是南江派出所鄭偉民,他們說是先鋒分局的強行綁架她後又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家中高檔筆記本計算機,播放器、計算機接收器、五十多車大法書,多枚大法師父法像。這次她在看守所又做了三十天的絕食反迫害,血壓高到240時於九月十一日上午放她回家。 到家一看門,沒有上鎖,衣物又踩一地,翻的亂七八糟,慘不忍睹,就連她做活用的工具都沒了。當時她是開布店,她家的好布,好床單等賣的物品都不見了,問誰誰都抵賴說沒拿,派出所的人說只拿大法的東西,那麼她的東西又是何去向?比土匪搶劫還慘──洗劫一空。而且這次還沒等她進家門,派出所就給她的房東施壓,聲稱如不趕走就沒收他的房子。由於害怕,房東在她簽了合同的情況下(三年合同她只住了一年)就強行趕走了她,如她不走就把她的東西扔到大道上。這樣她一個弱女子,被迫搬走。 二零一五年五月,寧艷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她說:「這一切都是罪魁禍首江澤民一手導致的,他必須負法律責任。」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3點半左右,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寧艷出門,她剛鎖上門,就上來三個身穿便衣,自稱是牡丹江西安分局的,強行叫寧艷打開門鎖,闖入室內非法抄家,搶走50多本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連家裡的大法台歷,牆上貼的所有大法圖畫全部揭走,然後還要寧艷簽字,寧艷不簽,警察就要把寧艷強行劫持到警車,寧艷堅決不配合,後得以走脫。 寧艷是64歲孤寡老人,因堅持信仰法輪功,六次遭到拘留、勞教等迫害,36次被強迫搬家,她一個孤寡老人,沒有工作,沒有住房,用自己的裁縫技術艱辛的維持生活,堅持自己的信仰。因信仰法輪功得不到低保,得不到房屋租補金,住不到公住廉租房。她孤苦伶仃,生活得不到保障,現住在一個菜農的簡陋的沒有水的土房裡,就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下,因堅持自己的信仰也得不到安寧,警察的無端的騷擾給她的生活,精神,心裡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寧艷說:“在大陸做好人真難呀!”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關押;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坐/鎖在鐵椅子上;
摧殘性灌食;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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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89332.html#19628224311
牡丹江市中共惡徒迫害法輪功紀實(一)
海林市海南派出所二零零五年對大法弟子寧艷的迫害
牡丹江610洗腦班暴行:七旬老人被劫持 孕婦被強制墮胎
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江市勞教所(牡丹江市四道勞教所)
:
張學鳳
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牡丹江市西安分局
牡丹江市興隆看守所
海林市看守所
:
張英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陽明派出所
:
李偉
牡丹江洗腦班
:
伊曉峰,
李高陽,
李長青
光華派出所
海林市海南派出所
海林市第二派出所
:
陳義飛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10日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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