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蓮
簡介:
吳淑蓮(Wu,Shulian),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市依蘭大法弟子,達連河煤礦職工。吳淑蓮,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依蘭公安局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二年;被依蘭公安局敲詐勒索五千三百元,礦六一零非法扣發勞教期間的工資近萬元,還有所謂管理費九百元,累計經濟損失達一萬六千余元。 (時間待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8大隊,6名女大法弟子被吊起來用棍打,警察把宋玉素按在水裡又托出來,吳淑蓮身上被澆上水,用電棍電,曹連弟被吊起後暈過去。另外被吊打的三人是謝進賢、吳新如、X淑榮。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吳淑蓮進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在政府信訪辦被便衣警察綁架到哈市駐京辦後又轉到依蘭駐京辦,姓程的搶她們的大法書不讓學法,不給被蓋,在地上睡覺很冷,還要她們的飯錢還要她們自己做。 幾天後,被礦勞保辦劫持到依蘭公安局,非法關押到縣第二看守所一個月。在那裡所長鄭軍,副所長林忠指使獄警把她們弄到室外凍干活掃雪,不讓煉功。吃的是一摞到底的窩頭,中間不熟還酸,凍白菜湯裡夾雜著黑泥樹葉,就這樣的伙食一天也只給兩頓。睡的是木板大舖,人多時就打立肩。一個月後家人去要人,拘留所的惡警威脅恐嚇家人,說不拿錢就送勞教,逼寫保證否則不放人,結果被敲詐了五千元的保證金,還有飯費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吳淑蓮和同修楊麗梅、李福榮、韓俊平在戶外煉功,被不明真相的誣告,當地公安分局盧國賓帶人將她們綁架,送到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迫害一個月左右。因要求無罪釋放而絕食五天,鄭軍、林忠將她們劫持到縣醫院打點滴,因不配合被林忠拳打腳踢,打的她靠牆角動彈不得,把夾克衫的衣袖從袖頭撕到腰部,裡邊的背心都露出來了。 二零零零年八月初,吳淑蓮和幾個同修配合,自己寫大法真相並出去粘貼,被公安分局張振華、魏立新抄家綁架。趙衛東非法審問她時,搧了她二十多個嘴巴,當時臉就青腫了,半個月後才好,還有人給錄像,之後送到縣第二看守所迫害,開轉化大會強迫家屬參加毒害家人,兩個多月後,交了三百元的伙食費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的一天晚上五點鐘,公安分局張鈺、盧國賓闖進她家,她正在燒火做飯,他們讓吳去分局核實情況,她不去。他們說抬也得抬去,並說是上面讓抓的,之後被送到第二看守所迫害。十一月二十八日,被依蘭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在沒簽字的情況下劫持到哈市玩家勞教所迫害。 到萬家勞教所的當天就被邪悟的人包夾,每三四個人包夾一個,每天都說些邪悟的話,而且還揚言:以法破法。因不轉化把她們又迫害到小號關押。小號的房屋很窄,只有一張單人床大小,很冷很潮,有的屋裡牆上都上冰霜了。每天只給很少的湯和板糕。十天後大年三十,白天才把她們放回大排。 二零零一年的正月初八晚七點,所長史英白帶一幫男干警沖進她們的房間,她們正在煉功,惡警把她們從床上拽到地上,從屋裡拽到屋外,連打帶踢、邊打邊罵,說不煉讓進屋睡覺,說煉的從牆站著,然後把堅定的都迫害到男大隊,把她們三人分到男五隊,叫她們蹲著,只讓去一次廁所,因蹲的時間太長,剛站起來就摔跟頭,腳已麻木,直到第二天才把她們放回女隊。 二零零一年三月,因抵制所謂的所規所紀,又把他們捆綁到管教辦公室,強制蹲下並把手反綁到床上,又迫害一天一夜。還有一次,因不出操,惡警王敏又把吳吊起來,綁在窗戶欄桿上,直到承受不住才把她放下來。 二零零一年四月,因堅定的弟子不同意出操,拒絕干活,所長史英白及十二隊隊長張波又邪惡的把大法弟子都分流到男大排,當時,把吳淑蓮等八個同修,迫害到男八大隊,男八隊是出了名的邪惡,張隊長強迫她們蹲下,因不配合張隊長就繞到吳淑蓮的身後用腳使勁的踹她,他看踹半天也沒踹倒她,就跑到她的前面一個黑虎掏心照胸部打來,一下子就喘不上氣來趴在地上抽搐一團,當時那種痛無法用語言形容,然後就把她拖到男大排住的地方,綁在床頭,曹同修跟張江道理也被他搧了幾個耳光,還將抹布塞進曹同修的嘴裡。吳淑蓮說了幾句正義的話,又被張大了兩個耳光,每天強迫從早五點多坐小塑料凳直到晚十點多不讓動,還強迫背勞教所的所規。 二零零二年春,吳淑蓮等堅定大法弟子被調到七大隊,五月份,惡警要每人佩戴胸卡,她們堅決抵制,男隊長李炯珠就命令男干警高揚微和楊姓干警把吳等人弄進小號,用手銬銬在手腕處,腳離地兩臂反綁吊了起來,兩眼用布蒙上,嘴用膠帶封上,用上萬伏的電棍電她的臉、脖子、腳心、腳背、頭、大腿,小號裡彌漫著燒豬毛的味道,後來才知道是腿上的汗毛被電光了,吊了約一小時之後,他們把她放下來,假惺惺的說,怕她雙臂殘廢活動活動,不懷好意使勁抖她的雙臂,疼痛難忍,這次迫害後,吳的右手有三個手指麻木沒知覺,達三個月之久,還有一次,她身上的大法書被惡警發現,又被趙姓女干警銬在了鐵椅上直到晚上才放下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吳淑蓮回到了家,在懷第二胎時,單位和六一零知道後,就強行要她去墮胎。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晚上,吳和丈夫回娘家,回來的路上,丈夫發現了六一零頭子盧國成的車停在他家附近,不一會就去了她家,沒找到她又到她娘家去詢問。九點後,吳和丈夫就打車去了依蘭,後來就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直到快生孩子時才回來,回來後六一零盧國成讓她去六一零辦公室,她沒去,丈夫去了,就問她的丈夫還煉不煉了。在流離失所這段時間裡,單位把她的工資停發。當時,單位書記張來軍還要挾她說不寫保證就不給開工資(張來軍一個月後死亡)。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高楞、依蘭縣公安國保惡警強行闖入達連河大法弟子宮鳳強家,綁架宮鳳強和吳淑蓮,遭受殘酷的折磨。 孫仁、馬洪剛、宮鳳強、吳淑蓮等四名大法弟子被強行綁架至高楞公安局,受到野蠻毆打。孫仁、宮鳳強、吳淑蓮堅決不承認非法迫害,絕食抗議,並向惡警們講真相,要求無罪釋放。 在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文國、惡警張鈺、劉丹陽、宋宇哲,法治科,看守所,“六一零”辦等惡人 局長曾凡輝和副局長軒振江指使下,非法審訊孫仁、馬洪剛、宮鳳強、吳淑蓮四名大法弟子。吳淑蓮因懷孕被釋放。 二零零七年,她在一同修家,被當地公安分局伙同方正公安局綁架,在當地非法扣押兩天一宿後,被劫持到縣第二看守所迫害,後又轉到第一看守所,四十五天後,回到家中,然後又和丈夫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在外地打工期間,單位和六一零先後找她兩次,說是看看她實際是變相迫害。
迫害類型: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將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交保證金;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關小號;
捆綁在床邊;
電擊;
非法勞教;
澆水後電擊;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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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依蘭縣公安局
:
張文國,
盧國賓,
張振華,
魏立新,
趙衛東,
軒振江,
張鈺,
曾凡輝,
劉丹陽,
宋宇哲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李炯洙,
王敏,
史英白,
孫慶,
張波,
高楊威
依蘭縣看守所
:
鄭軍
依蘭縣第二看守所
:
林忠
方正林區高楞公安局
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煤礦
:
張來軍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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