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桂華(花)
簡介:
姚桂華(花)(Yao,Guihua?hua?),
女 ,
56歲 ,
山東淄博市大法弟子,家住淄博市淄川區嶺子鎮下店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在姚桂華的兒子只有七個月時,嶺子鎮政府政法委書記王麗君下令,把哺乳期的姚桂華綁架到鎮一號煤礦車庫。兩天後,又轉到法庭車庫,非法關押三天。這期間,不准姚桂華上廁所,不准睡覺,晚上還被七八個壯漢暴打。家中被勒索九千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王麗君又下令派出所警察把姚桂華綁架到秋谷勞教所,非法關押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日,鎮政府人員又把她強行綁架到張店洗腦班,非法關押兩天。 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姚桂華和程國華到淄川區磁村鎮石牛村講大法真相時,被該村邪黨書記李慎宏和治保主任李猛惡告,被淄博市淄川區磁村鎮派出所所長張明立、副所長王飛 、指導員常某、警員王海波、孫金龍等惡警綁架到淄博市看守所。淄川610、磁村派出所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和四百元現金。他們被非法關押在淄博傅家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一月初,淄川區法院非法庭審姚桂華,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姚桂華被淄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當時家中有上學的女兒和六歲的兒子及年邁的公婆。丈夫長年在外打工,未成年的孩子跟著年邁的爺爺、奶奶艱難度日。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姚桂華被綁架到號稱“人間地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女監設了三個“集訓隊”專門用來迫害大法弟子。只要是抓到這裡的大法弟子,都要被送到“集訓隊”洗腦迫害。尤其區長薛顏芹、警察孫曉麗喪失人性,心狠毒辣。在集訓隊裡,她們想盡各種辦法,用盡凶殘的手段來迫害被劫持來的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大法弟子姚桂花認識到「轉化」是錯誤的,惡警就把姚桂花關在隔離室,惡警及打手輪流「轉化」她,姚桂花喊「法輪大法好」,打手們拿起一塊髒布堵住了姚桂花的嘴,十幾個打手開始對她毒打、惡語侮辱,姚桂花雙腿被打得失去知覺,不能走路。現被七監區惡警徐輝(區長)、鄧濟霞(教導員)關禁閉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聲明“轉化”作廢,惡徒們在惡警暗示下,對她拳打腳踢,其牢房的牢頭也領人對她大打出手,後她被關到“學習室”折磨,幾天後,惡徒喬瑞梅領著人去“觀看”,還用髒布堵她的嘴,姚桂花從“學習室”出來時,被折磨的不能走路。 大法弟子姚桂華在集訓隊被她們十幾個人給按在翻過了的四條腿的凳子裡,導致後背脊椎嚴重變形,痛苦不堪。惡警是采用毒打、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殘酷手段進行強行“轉化”。 二零零七年,姚桂華被綁架到監獄集訓隊。在那裡惡警薛顏芹、孫曉麗對姚桂華進行洗腦迫害。姚桂華堅守信仰,堅決不“轉化”。薛顏芹、孫曉麗、徐玉美就找來二十多個犯人毒打姚桂華。這些犯人把方凳反過來,腿朝天,把姚桂華按在凳子上毒打,有的抓頭發,有的踩著腿,其他人就往死裡打。姚桂華前額的頭發被犯人揪禿。犯人接連打了好幾天,眼看姚桂華人快不行了,還不罷休。薛顏芹說:把姚桂華送禁閉室裡,叫她臭裡頭、爛裡頭。 集訓隊的辦公室在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監室對門,她們的這些惡行,監室裡的人看得清清楚楚。然而,打完人之後,集訓隊的隊長卻叫囂著說,你們誰看見了打人了?誰給你們證明了? 姚桂華絕食抗議暴力洗腦,惡警指使惡犯們拖她去灌食,注射不明藥物。 姚桂華的腰部被打成腰椎側彎,腰椎退行性病變。兩側腰部不對稱,左側朝外突出,右側向裡凹,身子變形。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姚桂華終於走出冤獄。她在嶺子鎮昆王路開了間小理發店,名字叫“利民理發店”。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嶺子派出所騷擾轄區內大法弟子:姚桂華、唐秀芹(兩次)、唐秀麗、邵文華、國琴、石四英、魏關芬、孫運道、趙姓老學員、李博珍、潘秀榮。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上午,為了讓疫情期間的村民能保平安,遠離病毒,渡過劫難,姚桂華和周立芝騎著電動車,在商家鎮武家村路段,向在路邊干活的村民發保命自救,遠離病毒的疫情真相資料,被村民王萬蓮和王延軍惡意舉報。 在姚桂華和周立芝騎車走到商家鎮的胡家村路段時候,被追趕來的商家鎮派出所教導員張斌、警察劉德堯等人截住。隨後,張斌、劉德堯等人將姚桂華、周立芝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 在三月十四日和十五日,姚桂華和周立芝受到警察三次非法審問。她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三月十四日下午,文昌湖公安分局、商家派出所警察分別到姚桂華和周立芝的家中非法抄家、拍照,將家中翻的一片狼藉,將大法書籍、《明慧周刊》、真相資料、師尊法像、打印機、筆記本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並對姚桂華和周立芝非法刑事拘留。 因為在二零二零年三月,是在武漢病毒疫情期間,三月十五日,商家派出所對姚桂華和周立芝辦理所謂取保候審,姚桂華、周立芝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上午,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警察由嶺子鎮派出所帶領到姚桂華、周麗芝家,說要報材料給檢察院起訴,讓兩人簽字。一人簽了字,一人拒簽。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上午9點多,淄川區嶺子鎮法輪功學員姚桂華、周麗芝被淄博市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綁架。姚桂華是從自己開的理發店裡被帶走,周麗芝在一個飯店裡打工,是直接被從飯店裡帶走的。兩個警車,五個著裝警察,由嶺子鎮派出所副所長劉克學帶領。 他們欺騙說讓去簽字,上了車,就直接拉到淄博市第四醫院查體,抽血、做彩超、查核酸等。姚桂華不配合,被警察當眾抓著頭發拖拽,打了三個耳光,並戴上手銬,把她架到輪椅上,強制做檢查。然後,二人被拉到派出所,強制按手印、照相。下午五點多,二人分別被家人帶回家。二人分別交了1000元查體費,要求隨叫隨到。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嶺子鎮大法弟子姚桂華、周麗芝被淄博市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綁架,被劫持到醫院,暴力強制查體,又到派出所強制按手印、照相。當日下午,姚桂華、周麗芝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八點多,姚桂華在家大門口打掃衛生,一抬頭,看見一伙穿警服的人沖她來,她明白是警察抓人來了,她就騎著電動車往前走。到了鄰居門口,警察就追上來了,姚桂華就往鄰居家裡走,被警察追上,拖到警車上,綁架到淄博市看守所。綁架姚桂華的是淄博淄川區嶺子鎮派出所與淄博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的警察。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嶺子鎮派出所與文昌湖區派出所把姚桂華、周立芝綁架至淄博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六月初,商家派出所警察通過遠程視頻非法提審在看守所的姚桂華,通知她被檢察院非法批捕,要求她簽字。姚桂華認為自己無罪,她拒絕簽字。 二零二一年六月下旬,在文昌湖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指示下,商家派出所將迫害姚桂華的案子卷宗送到淄川區檢察院。八月份,淄川區檢察院將迫害姚桂華的案子卷宗移送到淄川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上午九點,山東淄博市淄川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非法開庭,迫害姚桂華。開庭的當天上午,淄川區法院的正門(南門),有一名交警站在法院門口路上執勤,平常很少見到有交警在法院門口值勤的。淄川區法院北門的停車場緊鄰將軍路,有四名身著便衣的男子,兩人一組在分別監控周圍情況。其中一組兩個四十多歲的人在北門的西側的人行路上,定期來回走動。一組兩個三十多歲的人在北門處站立,四處張望。一直到非法庭審結束,四人才離開。 淄川區法院刑庭庭長趙成剛(四十多歲),是具體負責迫害姚桂華的法官。為姚桂華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向法官遞交了辯護詞以及“中央辦公廳、國務院和公安部從新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新聞出版總署已發文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兩份公開的規定文件。 在法庭上,律師為姚桂華做了無罪辯護,對檢察院公訴人白亮提出的非法指控,律師依法分別作了有力的辯護。檢察院公訴人白亮,曾在二零零七年,參與了對姚桂華的非法指控和開庭迫害。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白亮和法官趙成剛對姚桂華的態度很不好,大聲指責。但是姚桂華始終說,修煉法輪功無罪,做好人沒錯,不斷的講真相。 在九月一日上午的非法庭審中,有三名姚桂華的家人旁聽,當姚桂華的大姑姐聽到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時,情不自禁喊道:“律師說的好”,法官趙成剛大聲喝道:你是誰?並讓法警將她趕出了法庭。 在淄川區政法委、610、公安國保的操控下,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淄博市淄川區法院踐踏法律,執法犯法,對姚桂華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單獨關押;
毒打/毆打;
關禁閉;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騷擾;
抄家;
抽血;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洗腦/送洗腦班;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摧殘性灌食;
注射不明毒針;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律師-“監獄關押不能改變一個人的信仰”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30053.html#21825231216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26120.html#21523232258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25753.html#215152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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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嶺子鎮大法弟子姚桂華、周麗芝又遭騷擾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警察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補充
我在濟南女子監獄所遭受的殘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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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鄰們公認的好人姚桂華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
淄博市文昌湖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警察:孫兆強、周群
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
商家派出所所長 :岳衛波,手機:17805337500
商家派出所教導員:張斌,手機:13070614913
商家派出所指導員:王海波,手機:18553381926
商家派出所警察:畢研成:手機:15666706634
商家派出所警察:劉德堯、劉文浩,曹冰、閆風舟
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電話:0533-2139794 0533-5430110 0533-6673096 0533-5034385 17805337510 17805337507
1780533××××是淄博公安系統的工作手機號段。
淄川區嶺子派出所,0533-5580777
段義君,所長 0533-5587258 13561697258
劉克學,副所長 8889655-810 13953383588 17805332855
張民,副所長 8889655-811 13561694445
李祖鴻,副主任 8889655-812 13964316878
王樹棟,科員 8889655-804 13589577027
孫希峰,科員 8889655-806 15666021080
柏成釗,科員 8889655-805 0533-6673478
李顯君,科員 8889655-824 13070658176
趙哲,科員 0533-5580777 15762851969 15854663959
吳瀟,科員 8889655-805 15253323130
淄博市淄川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主任:白亮,辦公電話:0533-3012528(0533-3012535),在二零零七年也是他參與起訴迫害的姚桂華。
淄博市淄川區法院:
淄川區法院刑庭庭長:趙成剛,辦公室電話:0533-5281701、0533-2651361、0533-5265999
是迫害姚桂華的主審法官。
商家鎮武家村村民:村支部委員,王萬蓮,男,58歲,手機:15053325833
相關單位與人員電話:
淄川區610辦公室電話0533-5138007、0533-5181283、0533-5163808
淄川區610辦公室主任李傑,手機:13964437304、0533-5138007(6107)
610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劉 靜5173603 13964409277 5273266(宅)
副主任:丁 燕 電話:0533-5181121、0533-5179293(宅)、13561608656、0533-5173603、13573373036
副主任:張道國 電話:0533-5276709 13070649510
副主任:陳啟立 電話:0533-5280272 13395337157
副主任:陳文玉(兼淄川區公安局副政委)手機:13561697008、0533-2189178(辦公)、0533-8750717(宅)
副主任:0533-5181286
劉洪濤 區委610辦公室主任科員 15505337379
陳業娟 區法制教育中心主任 13561605944
淄川區政法委:0533-5181286
書記:高方 手機:13906435399、5163808 5159007(7007)
常務副書記、區國安辦主任:龐義軍5181283(辦公)、2563786(宅)0533-8751489 5158707(6283)手機:13695339983
電話:0533-5178795、0533-8734006(小靈通)
李 傑 副書記、區委610辦公室主任5138007(6107) 13964437304
楊 強 副書記、區綜治辦主任 5181887(8887) 13906435537
李 黎 副書記、區維穩辦主任 5138666(6778) 13953315716
張京亭 政治處主任、主任科員 5181887(8887) 13864379019
仲東位 區維穩辦副主任、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5181286(6586)13864411388
副書記:5138666、5178550
淄川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業路13864468877
教導員:李國榮13906439057
副大隊:高旭才15666703301
主任科員:李坤13969329668、陳啟樹15666703363、韋國寧15666701816、13561697100
一中隊:於英新15666703389 、白玉萍13561697077 、田向東13561607526
二中隊:張學志15666703275 、劉莉13869376767
淄川區法院辦公室電話:5280687 傳真:5280880
宗志強 黨委書記、院長 5279166 13605330161
王福生 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5260290 18560296399
王曉芳 黨委委員、副院長 5275766 18560296366
王紅梅 黨委委員、副院長 5265999 18560296166
王方強 黨委委員、副院長 5281577 18560291365
高 喜 黨委委員、執行局局長 5280033 18560296377
李 萍 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5260280 18560296188
曹永茂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5289377 18560296199
譚延村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5280012 18560296388
許 春 黨委委員、立案信訪局局長 5280117 18560296869
王光寅 黨委委員、雙楊法庭庭長 5496977 18560296396
閆曉峰 辦公室主任 5284543 18560296121
淄博市淄川區法院:
刑庭副庭長鄭峰:0533-5280695
刑庭副庭長靳莉:0533-5280268
刑庭副庭長李佳霖:0533-5280236
辦公室電話(傳真)0533-5280687
淄川區檢察院辦公室電話:3012517 傳真:3012516
喬秀峰 黨組書記、檢察長 3012501 18553360059
許 明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3012502 18553361078 5272466(宅)
段德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3012507 18553361226
許猛訓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3012518 18553360067 5287705(宅)
彭 博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3012505 18553361001 5288116(宅)
李 波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3012503 18553360977 5268667(宅)
韋成剛 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 5336009 18553361088 5266788(宅)
李家川 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 3012508 18553367066
張翠娟 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 3012548 18553361077
韓 亮 黨組成員、反瀆局局長 3012563 18553361079 5270570(宅)
馬 華 辦公室主任 3012517 1855336111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
:
徐輝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
薛彥勤,
孫曉麗
淄博市博山區秋谷勞教所
淄博市張店610洗腦班
山東省女子監獄
:
鄧濟霞
淄博市看守所
淄川區磁村鎮派出所
:
張明立,
王飛,
王海波,
孫金龍
淄川區法院
嶺子鎮派出所
:
劉克學
傅家鎮看守所
淄川區嶺子派出所
淄川區檢察院
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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