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志美
簡介:
康志美(Kang,Zhimei),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六年,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指使下屬派出所,綁架關押大法弟子,分別給判刑關押在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泰來勞改隊,並以酷刑迫害,非法判刑,沒有判決書,不通知家人,從不讓家人接見。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六、七個警察闖入康志美家,把她綁架到湖濱派出所,戴上手銬銬在鐵椅子拷問;又把她雙手銬掛在屋梁垂下來的鐵環上,她兩腳離地,兩警察來回悠她,還不停地捏她的兩肋。 大法弟子康志美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吃的是發霉的半生不熟的發糕,菜湯裡沒有一滴油,有的是泥和菜根,二十個人都是人貼人的側身睡覺,半夜起床上廁所後就沒有睡覺的地方了,不穿號服也打,不干奴役活,副所長郭正川用鑽鈴酷刑迫害,富區一個姓楊的女法輪功學員一個手臂被鑽成一個空洞。看守所裡打罵聲、鐵門聲、腳鐐聲、恐怖壓抑的讓人窒息。康志美絕食抵制迫害,遭獄警指使犯人毆打,輸不明藥劑,她原來體重一百三十六斤,那時只剩八十斤,肉皮緊貼在骨頭上,被迫害的只剩一口氣。 二零零六年,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惡警陶叔萍的指使下,指使犯人迫害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康志美。 康志美被看守所非法關押近兩年,後來被龍沙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哈爾濱黑龍江女子監獄。黑龍江女子監獄獄警不顧康志美身體虛弱,對她進行各種折磨: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坐小凳、不許睡覺,強迫做奴役勞動,逼迫寫四書,不寫就罰站,站到凌晨三點多鐘,期間謾罵、侮辱、踢打,一周後,她腿腫的像根棒子無法彎曲。直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康志美才結束三年冤獄回家。 由於康志美被綁架,丈夫為救她四處托關系,被人敲詐兩萬多元;他和孩子每天都在提心吊膽的痛苦中度日,外加上世人的嘲笑、歧視,心靈痛苦的煎熬、勞累,得了肺病、糖尿病,原本非常健康的身體,被拖垮住院兩次,醫藥費又花兩萬多,平時靠藥物維持;為了支付孩子的學費,他拖著帶病的身體打工,艱難度日,肉體和精神壓力太大,險些造成精神失常。 二零零七年我的兒子高考總分五百九十七分,考取的沈陽理工國防生,只因為康志美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而沒有被錄取,被迫重讀一年,給孩子的心靈造成嚴重傷害。兒子在青春期的關鍵時刻,不能得到母親的關愛,一千多個日日夜夜的思念、煎熬,致使孩子的性格孤僻,一度想投江自盡,整個前程都毀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強行施藥;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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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六年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對大法弟子洗腦迫害
曝光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及所轄區派出所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惡人:4警、猶大 惡人:肖麗華(哈市貪污犯) 張 靜(哈市車站貨運處貪污犯) 王 丹(雙鴨山中國銀行貪污犯) 郭小華(哈市稅務貪污犯) 桑 麗(哈市郵局貪污犯) 於春艷(七台河市銀行貪污犯) 馬躍華、吳東會、李保菊(伊春法院行賄犯) 徐紅(哈市證券貪污犯)、 王鳳英(海林殺人犯) 惡 警 :郭琳琳 王小琪 陶淑萍、王連赫、樸雨、丘秀鳳、刁×× 猶大:馬春華、張麗芳(齊市富錦縣)、徐艷華(齊市甘南縣)、胡秀榮、谷艷(八面通)、許成華(佳木斯)、王艷麗(齊市齊大圖書館)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建華區湖濱派出所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
:
郭正川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陶淑萍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龍沙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15日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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