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浦華
簡介:
王浦華(Wang,Puhua),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北京朝陽區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望京地區六一零辦公室、朝陽區國安及南湖派出所互相串通制造假證據,將大法弟子王浦華綁架到朝陽區看守所超期羈押五十天。她被殘酷迫害成右眼眼底神經壞死並失明,並且左腋下淋巴結節變異。 沒有進行任何審訊,也沒有接到判決書,竟將她非法勞教兩年。而調遣處明明知道她的情況也竟然接收。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他們才不得已批准我“所外就醫”。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又以大法弟子王浦華“在家期間不看病,不按期匯報,私自離京”等為借口將她第二次綁架。於十一月二十四日要求家屬出面為她辦理了保外就醫。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來鐘,當地六一零辦公室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孫玉良和另外兩三個大法弟子王浦華不認識的人。緊接著,國安的、派出所的一擁而入,說有搜查令,讓她簽字。它們徑直闖入她的房間,把她珍藏多年的師父講法、《轉法輪》、師父照片等資料都抄出來了,把她准備送給親戚的護身符和她新買的mp3也抄走了。 一進調遣處她就聲明是被錯抓的,她也沒接到勞教通知書,她不承認是勞教人員。南湖派出所所長杜少峰對她說:“有人舉報二零四號樓有法輪功××超市門前散發護身符。” 大法弟子王浦華在沒有任何審訊、法律程序及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將她送勞教,送至北京市勞動教養人員調遣處。可家屬直到現在也未收到任何通知。(2007/3/15) 在調遣處也有一個例行的體檢,當時查出右眼已近失明,還強迫她每天坐在最前排最中間看大屏幕電視,甚至連閉眼休息一下也不允許。 後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辦了保外就醫後回家。 但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惡警又以“在家期間不看病,不按期匯報,私自離京”等借口將大法弟子王浦華第二次綁架。就在她開門的瞬間給我戴上手銬,四、五個警察將她抬起就走,不允許她穿外衣,不允許穿鞋子,也不允許帶錢,押上車直接關進隔離室。 這就是大法弟子王浦華兩次無端被送進調遣處(看守所)的經歷。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審訊;
單獨關押;
手銬/腳鐐 ;
非法關押;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違反庭審程序;
不給穿衣服;
逼迫放棄信仰;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北京朝陽區望京地區不法人員對我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管理科:小孫:010-89197769 李科長:010-61291199-8120(8221) 北京朝陽區看守所:65767711轉430(4)(5,6,7,8,9) 朝陽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機動隊:10-8595-3550 朝陽區望京610辦公室 孫玉良:64703108;13671205598 望京南湖派出所 杜少峰:010-8471212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望京南湖派出所
:
杜少峰
望京610辦公室
:
孫玉良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22日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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