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傑
法輪功學員張偉傑
張偉傑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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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偉傑(Zhang,Weijie),
男 ,
48歲 ,
湖北武漢法輪大法學員。家住江岸區花橋花北三村,原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武漢證券部職員。張偉傑自一九九九年來十次遭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武漢市所有迫害法輪功的黑窩他幾乎都待過了,所受迫害難以一一盡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張偉傑因為上訪被抓,送江漢區常青派出所關押。七月二十三日被武漢市公安局九處九大隊綁架,受到刑訊逼供折磨。七月二十六日,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到竹葉山,八月轉羅陽湖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偉傑因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十九處惡人毒打,當時左眼睛被打壞,後被關押在良鄉派出所,良鄉派出所所長趙某帶人將張偉傑用手銬吊起,然後打賭看其什麼時候求饒。後無果,放下來時手銬已經凍凝住。他們又將張衣服脫下,銬在籃球架上凍了一天一夜,到半夜還往張身上澆冷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張偉傑因在天安門打出橫幅"法輪大法好",被打昏在天安門廣場,並被抓回武漢。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武漢何灣勞教所第七大隊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晚,張偉傑和另外九名大法弟子被以出外勞動為名騙至何灣七大隊。當時他除了穿的短袖襯衣和西裝短褲,什麼都沒有帶。他們提出要回去拿自己的東西,當時七大隊管教隊長張培雄(37歲,警號4204217)說什麼這裡都准備好了,不用拿。就這樣他被分入七大隊四分隊。並被告知每人有二個信息員看著,坐著不准盤腿,不准寫信,不准打電話;接見家人時信息員能記錄他們的言行,不准他們煉功,看著他們勞動。 第二天(五月二十五日)他們強迫他們出工勞動,他拒絕後,要取回自己的東西。至下午,他們讓原二大隊的人將他們的東西送來,當時在張培雄和二大隊管教干事(一名姓高的)指揮下,將他們帶的東西檢查,張培雄當時大聲叫道:把書、紙、筆都收走。在他們指揮下,將我們幾個人的東西扔在地上檢查,張培雄叫負責檢查的人把棉絮棉被扔了,說將來統一發。 在收拾中他才發現他衣服口袋中的家信(其中有三封是他女兒寫的,一封是他姐姐寫的)被收走了。他當時要見管教要回他的信,但班長和信息員阻止,說管教不見他們法輪功學員。 他當時讓他們代他去索回信件。可他們一直沒有回答,在他再三追問下,張培雄讓班長告訴他,他不知道有這些信。並說今後再不要提這些。從那以後他們還規定,他們的家信給他們檢驗完後,當著他們面看完,再把信給他們保管(多數是張培雄負責、監督他們看信並把信收走)。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張偉傑到四分隊去洗澡,因為七大隊長期缺水,故他們每天只能下樓去洗。而洗漱室只有五個水管,另有四個淋浴頭,而一個分隊有二三十人,第一次是一個分隊一個分隊洗,還要定時間,故洗澡都是搶著洗,那天他下去時看水管都已擠滿了人,而外邊淋浴被人擰倒,因為只有擰倒時,才時斷時續有點水,不擰倒一點水都沒有,因為水壓不夠,他就在淋浴蹲著洗,這時值班室一個叫胡義的走過來,說怎麼都把管擰倒了,都扶起來。 他就扶起他正在洗的淋浴頭。洗完澡他上樓回班後在床邊地上坐下,約九點時,那個胡義帶著新班班長陳勝強走進來,胡義往他這一指說就是他,陳勝強上來就是一腿踹在他左胸口中,又照他頭上一拳,他被打□了,這時他身邊的李三元說不要打人。胡義又指著王敬福說還有他,陳勝強過去一拳把王敬福打倒,上去用膝蓋和肘,打王敬福的胸,背。打了一會才停下來,他想他沒有把淋浴頭弄壞,是他們故意誣陷,而且這時班長陳國華和幾個信息員已透話,再要是煉功就要打人了。他想了想就跟王敬福講,要跟隊長講清這事,並且他們打人是不對的。應制止他們,這段時間他們已經開始打法輪功學員了。 第二天早上,他讓王敬福先去向隊長談昨晚打人這件事,由於班長和信息員講干部不准他再找他們,因為他常提出要講理、講法。王敬福去找到張培雄講了昨晚被冤打之事。王敬福回來後我問他談得怎麼樣了。他說他去向張培雄講了,張問還有誰被打了,他說還有張偉傑,張培雄說打得好。 到早上開完飯,張培雄開了個大會,在大會上他主要講昨天有人把淋浴頭擰倒了,值班室的人打了他們,打得好,該打,還要罰他們款,十倍地罰。他想一個堂堂國家管教干部,七大隊隊長竟不分青紅皂白就武斷下結論,並且提倡打人。他就去找了謝教導員,他同意去調查,並也表示打人肯定不對。但到了下午並沒有答覆,只是陳勝強來問他說:"你告我打你誰看見了。 他知道全班除法輪功學員外,沒有人敢做證。因為陳勝強是大隊長左燕傑的關系。且打人是干部都說打得,誰還敢出來做證。他在晚飯時又找了謝教導員,他說不用罰款了,但他提出處理打人的事,他沒有表態,他說我現在吃東西、喝水時左肋都疼。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他於第三天(六月二十七日)早餐開始絕食抗議,到了下午分隊長吳洪濤找他說讓他先吃飯,他們再來考慮。他說他要等到大隊把打人的事處理了,他現在吃東西喝水都困難。他希望盡早聽到處理意見。當時沒有結果。 到了晚上是管教干事姚群值班,大約八點,輪到四班去洗澡,他被留在班上,過了一會,班長陳國華帶著班上幾個信息員,杜春,田俊一共七八個人進來,並搬進一個板□,然後他們把他拉下來按到板凳上開始灌食。姚群在一邊指揮,他的嘴裡被他們用湯匙和牙刷搗亂了。身上被他們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灌完後,他們又把他拉去車間勞動。他拒絕勞動。那時天氣已開始變熱。他身體很虛弱了。 從六月二十六日早上,七大隊全體法輪功學員集體抗議七大隊這種迫害人的作法。在這種情況下七大隊開始作出反應,到中午開飯時,張培雄把他叫到他辦公室,假裝問了一下經過,他說了一遍。他說:法輪功學員不會破壞公物,肯定他們搞錯了。他說那淋浴頭因水壓低一直有人擰下來,他看到後一般都給還原好。他問他處理這事結果,他說讓陳勝強寫檢討,看他沒有什麼表示,就去拿檢討,並說這裡對喝酒,賭博,打架都要處理。他加一句:對打人也要處理。他不回答打人的事,但他看他還不同意,才說准備罰陳勝強200分,(按理200分就是加2天期),他同意了,他說那希望你去吃飯。他說什麼時候處理。張培雄當時出門叫人寫了罰分通知。 然而這件事並沒有完,到了八月,陳勝強解教時,卻被提前五天釋放,理由是陳勝強打人有功,大隊長左燕傑獎勵他五天。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花橋派出所惡警常憲華、劉玉山以查戶口為名抄家、綁架張偉傑到花橋派出所,送到丹水池洗腦班迫害,因為不配合邪惡,洗腦班不收,又被綁架到丹水池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再次被綁架到丹水池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張偉傑於下班途中被武漢市江岸區“六一零”策動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綁架。胡紹斌(武漢市江岸區“六一零” 主任)為使張偉傑“轉化”,每天指使手用各種手段對張偉傑進行摧殘和折磨。 其妻子因在娘家照顧老人,是在他失蹤後第二天發現他未正常上班。張偉傑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失蹤後,其妻子陳曼四處打聽下落,江岸區六一零頭子李英傑開始說人在洗腦班,但後又矢口否認。張偉傑家屬直接打市長熱線尋求解決問題。江岸區六一零頭子李英傑隨後又承認人在洗腦班,但否認是江岸區六一零抓的人,說是上面抓的,具體人在什麼地方不知道。三月二十日,張偉傑家屬只好到武漢市六一零詢問人失蹤的原因、下落並要求無條件放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張偉傑在上班路上被毒打、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受到嚴重威脅,心絞痛、血壓極高,三十七天後被轉入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關押。江岸610頭目胡紹斌幾次指使劉芳、邱東升等人搶走張偉傑給各級政府、人大、檢察機關寫的申訴信。當張偉傑的第二封申訴信發出,胡紹斌等對張偉傑大打出手,傷及張的頭、腰、腳趾關節。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下午五點半左右,陳曼去武漢市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探視丈夫張偉傑時,與同伴夏慶菊一起被綁架,非法拘禁在諶家磯洗腦班內,後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婦教所。此一邪惡行動就是胡紹斌在現場親自指揮的。(胡紹斌的上司、武漢市“利用率”邪惡頭子鄧斌也在場,其車牌號為“鄂A-A1998”。)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當張偉傑的第二封申訴信發出去後,胡紹斌氣急敗壞的親自帶著惡人市六一零的左大文、司機兼打手張劍、區六一零副主任何某、保安江明亮、詹才旺,對張偉傑大打出手,逼問張偉傑申訴信是怎麼發出去的,張劍叫道:“把我們的丑事都說出去了。”胡紹斌叫囂:“打死他!打死他!”並讓這幾個打手把張偉傑按倒給胡紹斌下跪。胡紹斌聲稱:“我跟省市領導反映了,對待張偉傑就是要重拳出擊。打死他!”還叫一個叫劉英(女,三十多歲,江岸區勞動局派去的,其老公是江岸區勞動局的辦公室主任,姓張)的女打手在旁邊拍照取樂。 至二零零七年九月止,一直在這裡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張偉傑對著前來探望的親人喊:“這裡不是人呆的地方。”然而距黑窩很近的居民全然不知。諶家磯洗腦班樓上住人,樓下是折磨人的地方。樓下有的房間常年陰暗潮濕,堅定的大法弟子被關在房間裡幾天幾晚的罰站,不讓睡覺,邪惡的各種整人的手段(毆打、辱罵、逼迫、威脅、恐嚇等)在這見不著光的地方進行著。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花橋所強行將張綁架到何灣勞教所。當晚,惡警雷昌文、答邦磊指使惡人劉年、吸毒人員徐勇、湯健等將張肋骨打傷。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晚,張培雄隊長來後,裝作不知道打人事件。張偉傑說要上醫院看,拍片子,張培雄說要帳上有錢才能看。張偉傑目前一吃東西就痛,估計肋骨被打傷。自被綁架到何灣以來,從沒有與家人接見過,在此期間曾經遭惡人毆打致傷,家人無從知道他的身體狀況,並且從未收到過他的信件。 二零零八年一月,何灣勞教所二大隊的隊長雷昌文指使勞教人員打傷張偉傑,並且不給被打的張偉傑進行檢查醫治,為了隱瞞打人之事,不讓家人知道真相,阻止家人見到張偉傑。張偉傑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至今(二零零八年五月)已有四個多月了,但家人仍不能見到張偉傑。 二零零九年張偉傑曾多次打武漢市長熱線,要求武漢市政府調查二零零七年綁架他的事件,調查當時搶走他私人財物等東西,一直沒有解決,這麼多年來,通過綁架,抄家等方式拿走的私人財物至今未還。 二零一一年張偉傑再次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遭刑訊逼供,國保大隊通過偽造筆錄,勾結武漢市法院、武昌區法院和武昌區檢察院使誣判張偉傑入獄。 二零一一年四月以來,在湖北省和武漢市邪惡“六一零”統一指揮下,該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黑窩至今仍在變本加厲的對張蘇、張偉傑、熊煒明和周愛玲等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折磨。住在附近的農民,半夜裡不時的聽到從這個黑窩內傳來的撕心裂肺的慘叫聲。先後有王浩雲、楊先鳳和鄭玉玲等學員被迫害致死,還有不少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乃至精神失常。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張偉傑在單位上班時,被武漢市國保大隊的便衣晏士國(男,三十歲左右)、項南(音)(男,三十歲左右)、陳友明(音)(男,三十歲左右,曾在台北路派出所工作)綁架,當時讓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不出示,張偉傑因不肯被他們帶走被項南(音)打,把張偉傑強行塞入車中帶走,在路上他們用黑塑料袋套在張偉傑頭上,不讓他看到外面的情況,他們把張偉傑帶到湖北省政法委辦的黑監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以所謂“監視居住”將他關押在這裡進行迫害折磨。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武漢法輪功學員張蘇、張偉傑被關入洗腦班。期間獄警江黎麗放話說,“共產黨拍死你就像拍死蒼蠅一樣,明天拉出槍斃,說你是自殺,還摘你器官,說你自殺,誰知道?!” 張偉傑被關押到黑監獄後,一個自稱負責關押的姓鄧的隊長過來。這個姓鄧的隊長名叫鄧群。鄧群和這裡其他幾個打手一樣,喜怒無常,時常還在說笑,突然就一拳打去,就是因為他的這種表現,二零一一年被正式招為司法警察。 鄧群講這裡是省裡辦的學習班,張偉傑說這裡是黑監獄,是非法機構,以所謂“監視居住”的名義把人關押在這裡是非法的。鄧群講這裡就是共產黨辦的,共產黨想怎麼關押就怎麼關押,因為政權是為統治階級服務。“鄧群說,這次讓你沒有出去告狀的機會,一定要將你關起來。張偉傑說煉法輪功沒有罪。鄧群說共產黨不讓煉,這就是法律,這次想辦法也要給你定個罪。打人是他們最常用的手段,鄧群說:打你怎麼了,想打就打,我養的寵物我捨不得打,打你我看心情,心情好我少打幾下。 開始,張偉傑將鄧群打人的事告訴這裡一個張姓副所長(男,五十多歲,皮膚微黑,禿頂,轉業軍人,曾在沙洋勞教所任迫害法輪功的重管隊隊長,因整人有一套方法,當湖北省法治教育所成立時,被任命為副所長)。張姓副所長回答說:“孩子不聽話,父親打幾下,這很正常。”張偉傑也將打人折磨人的事告訴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處來的人,武漢市國保大隊的晏士國等人也不搭理,只是笑一笑。打手鄧群回頭說,張偉傑將他們打人的事告訴了武漢市公安局,武漢公安告訴他們說打輕了,還不夠。 在省法治教育所打人折磨人是公開的,這裡的“工作人員”都習以為常,常用這個來威脅和取笑張偉傑,說讓“司法警察”打,並很詳細地描述這些省法治教育所裡司法警察打人的過程。這些打手也很樂意炫耀這些,打人時他們時常都是帶著人觀看。鄧群行凶時,總是帶著一個叫“小紅”的黃岡女孩(小紅,女,二十歲左右,1.55米左右身高,黃岡人,衛校畢業)。一次,鄧群透露省法治教育所裡有一套完備的整人手段,他們決定要對張偉傑采用這個手段,並畫出流程:罰站;打;絕食(實際是不讓人吃飯);灌食;不讓睡覺;吊銬;打毒針(下藥);電棍電。 之後,他們開始動手,最先動手的是鄧群和省法治教育所裡的另一個打手胡高偉(音)。他們用拳頭打張偉傑的頭,並開始不讓他吃飯,不讓睡覺,每天二十四小時強迫他站立。 鄧群、胡高偉、何煒、小紅、跟一個姓萬的醫生,他們幾個負責每天給張偉傑灌食二次,一般一次要灌一個多小時,其實就是折磨人,他們不停地把灌食管插入,拔出,讓張偉傑感到痛苦不堪,姓萬的醫生和小紅還用醫學知識在旁邊勸,這插管上已經有血了,說明食道已經插破了,過幾天就會爛,再插下去,胃也會插破,以後就不能吃東西了,說不定插不好,把氣管也插壞了。如果不接受他們的要求,他們不會停止,而這些傷害是沒有表面傷的,檢查不出來。而每次灌食,他們還帶著保安和省法教所其他人來看,灌食一般在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每次灌一大桶,有時兩大桶,所以每次灌到一半,胃裡裝不下,就開始往上返,從嘴裡往外流。這時胡高偉就開始拿著報紙把我吐出來的東西往張偉傑臉上塗,往頭上塗,興奮地喊,就是這個效果;並用東西往張偉傑頭上、臉上打,周圍人都跟著興奮地取笑。 萬軍醫生還讓鄧群和胡高偉來插,打手們故意用力插拔,有時插進胃裡絞動,看到張偉傑痛苦不堪的表情,就興奮地大笑、取樂。張偉傑的食道開始化膿,腿腫的很粗,腳腫的象大饅頭,生殖器腫的要雙手才能捧住。 姓萬的醫生還假惺惺地勸說,這樣堅持下去,最後的結果就是你身體器官衰竭,身體垮了,還是按要求做,只有“轉化”。一天,姓萬的醫生故意大聲罵張偉傑,當龔建沖過來打張偉傑耳光時,他假惺惺地說,他也看不慣他們打人,但張偉傑這樣堅持他們還要來打。 一天,胡高偉得意地對張偉傑說,他們這樣折磨他是他們的一個研究課題,強迫站著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灌食折磨,看人意志力能堅持多久。在此之前能堅持下去的記錄是十天,張偉傑已經超過了,他們這次的目標是十五天,已經達到了,他們又轉入另一個試驗。 他們給被非法關押的人戴上一個牌子,張偉傑不接受這種關押,拒絕戴,鄧群就將牌子夾在張偉傑耳朵上,何煒另外做了一個文革式的大牌子,掛在張偉傑脖子上;張偉傑在被關押在省法治教育所的半年裡,沒有剪過頭,頭發一直很長,而胡高偉故意將張偉傑右邊胡子剪去,而左邊不剪來取樂。在省法治教育所裡,張偉傑被當沙袋來打,他的右臉被打腫變形一個多月,至今右胸裡還時時陣痛。胡高偉的左手有一次都打麻了,鄧群假意說,胡高偉打的真狠,比他打的狠多了。 他們不停地對張偉傑講他們給他定的罪名,逼張偉傑接受,說,你不揭發張蘇,就讓張蘇揭發你,給你定個“總協調人”職務。過一段時間又說,給你定個“副協調”,並說湖北省委610辦的姚忠凱在管這個案子,當時的武漢市政法委書記胡緒昆開了兩次聽證會,給你們定罪,說按重慶打黑方式把你們定為首要份子。 他們說你堅持你扛得住,總有人扛不住,只要有幾個指證你就行,構成證據鏈,就給你定罪,不怕你們幾個零口供。這就是這個所謂“案子”的證據產生的原因, 他們的“罪名”是不斷在變化,一會說張偉傑以前請律師做無罪辯護是張偉傑的一個罪名。張偉傑問他們律師依法辯護也違法,那當時的庭審應是無效的,應該把張偉傑的親人放出來。 一個用莫須有的罪名給人定的罪,一個連案件是怎麼成立的都講不清楚的庭審,所謂的這麼一堆“證據”,連筆錄都是公安國保大隊偽造的,連時間都是錯的,除了戶籍是真實的,一切都是假的。 武漢當局圖謀起訴的九名法輪功學員中,張偉傑、張蘇、熊煒明等三人自遭綁架以來的近半年時間裡,下落不明,其家人向各級國家機關尋訪求助無果,沒有收到任何法定的告知文件;馮震、馮雲兄弟倆現被劫持在看守所裡,李國華、夏陽、朱春蓮、韓淑華等四人取保在家。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張偉傑、張蘇、熊煒明從湖北省洗腦班轉入武漢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禁,圖謀繼續重刑迫害。 張蘇與張偉傑、熊煒明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武漢市邪惡“六一零”以“莫須有”的罪名,列為全市所謂法輪功的“大案要案”,並令武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欲枉法判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六一零”強行指使武昌區檢察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張蘇、張偉傑、馮震、馮雲、李國華、熊煒明、夏陽、朱春蓮、韓淑華等) “並案”處理,提出非法訴訟”。負責此案的武昌區檢察院檢察官張葳,一再拒絕接見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非法關押的學員在與律師見面時,講述了自己在省洗腦班裡所經受的迫害,之後,律師再次會見學員受阻,連有關案情的所謂“卷宗”都不讓律師看。 目前,陳曼女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張偉傑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洗腦班,經常遭受野蠻毒打。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不顧警察眾多違法事實,非法審理所謂法輪功“七人連案大案”。非法庭審持續了一天,程海等八位律師依法為學員做了無罪辯護,六個法輪功學員作了“法輪大法好”的陳述。理屈詞窮的法官多次粗暴打斷律師和法輪功學員講話。 七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張蘇、張偉傑、馮震馮雲兩兄弟、熊煒明、韓淑華、夏陽,除了韓淑華和夏陽辦理了取保候審,其余五位已被非法拘禁一年多,且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和酷刑折磨。庭審前,張蘇的律師已多次向各級部門遞交了相關警察和法官眾多違法行為的控告信,法院置若罔聞。 據悉,武漢當局炮制的所謂“七人大案”,是政法委頭子周永康親自指揮公安部督辦的“要案”。二零一一年,周永康流竄到武漢後,親自指示公安部督辦了武漢市的兩樁迫害法輪功的“大案”,“七人連案”是其中之一,該案在當局炮制的偽證找不到合適的法律條款的情況下曾被多次退檢,但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周永康再次流竄到湖北之後,武昌區檢察院於五月十九日強行啟動非法開庭,枉法審理了這起所謂“要案”。 本次這個被捏造和拼湊的所謂“大案要案”,將原本不相干的人與事強行湊到了一起。所謂“罪名”是指控:張蘇是武漢市法輪功總協調人;張偉傑協助張蘇;熊煒明是通訊員,負責傳遞消息和向網上上傳信息;馮震和馮雲使用機器制作法輪功真相錢幣;夏陽和韓淑華分別是江南和武昌的法輪功協調人。 這是一個拼湊的所謂“連案要案”,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七位法輪功學員強行拼湊在一起完成的“罪名”。所謂證據,在庭審中,不是自相矛盾,就是“孤證”,從證據學的角度看,既不確實,更談不上充份了。唯一提供“詳盡證詞”的關鍵證人劉東英沒有到場。李紅秀律師對劉東英的證詞提出多處質疑,而程海律師則質疑是否有劉東英這個自然人存在。其他人的所謂“證詞”主要是在洗腦班通過刑訊逼供、誘供和洗腦獲得的。湖北省洗腦班的警察在逼迫張偉傑承認身份未遂時,就曾揚言說做個身份也要把他做成法輪功頭頭。 此次的審判長黃沅峰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曾誣判過多名法輪功學員。本次被非法庭審七人中的馮震,二零零二年就曾被黃沅峰冤判七年。本次非法庭審,黃沅峰惡行依舊,例如:將馮震的律師趕出法院;張蘇一揭露所受迫害,就被打斷不讓他說話。 雖說是開庭審理,但當天只有五位家屬(馮震的妻子、馮震馮雲的姐姐、張偉傑的姐夫、熊的岳母、韓淑華的兒子)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其余都被堵在門口不讓進去。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張偉傑被帶到武昌區法院,當張偉傑質問法庭他是因什麼被告,當時的審判長、武昌區法院刑庭的黃源峰(男,年齡不詳)說,本案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張偉傑質問憑什麼給他定這個罪?身為庭長的黃源峰卻阻止他提問。當檢察院念起訴書時,張偉傑質問武昌區檢察院的張薇(女,三十歲左右)、彭艷玲(女,三十歲左右),憑什麼給他定這個罪名?依據什麼法律?誰給你們的權力?!張偉傑的提問再次被黃源峰打斷。當律師質證時,黃源峰不停地打斷,阻止律師發言,使質證無法順利進行。 非法庭審於上午八點半開始,持續到下午五點多才結束。張偉傑在最後陳述時對法官說:“你們明知道我是無辜的,還要昧著良心這樣做(拼湊案件),還不是為了取悅共產黨,這個共產黨盡教你做壞事,我看你還是退出來的好。” 非法庭審最後冤判七名法輪功學員三至六年的刑期。其中張偉傑被非法判刑五年。 張偉傑在這次被綁架之前,一直在要求歸還他在二零零七年被綁架時被搶走的東西,包括電動車、電子書和書籍、生活用品。但江岸分局、派出所都說那次綁架他們不知情。張偉傑打市長熱線報了被抓的時間、地點、綁架他的一輛車的牌照鄂A-87900,但市長熱線以不夠詳細為由作為答復。 張偉傑在湖北范家台監獄遭到殘酷迫害,從二零一二年八月份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份在三監區遭受包夾何德兵、關鍵等人的折磨:長期不讓睡覺、長期站立、用鞭子打、用拖把棍子打、用鐵棒子打、用電棍電擊、被灌精神藥物、冬天強迫困在裝有水的垃圾桶裡等等。三監區惡警李勇、潘採華是邪惡的主要打手,二零一二年九到十一月期間,他們用皮帶、木棍毆打張偉傑,把皮帶和木棍都打斷了;大冬天裡將棉衣用水浸泡再給張偉傑穿上。 二零一二年十月,張偉傑的左眼被打成看物模糊、重影;二零一三年三月,他的右眼也被打成這樣。受指使的打人者獲表揚、記功、積改等獎勵減刑。 武漢法輪功學員張偉傑被劫持到范家台監獄後,長期被毆打折磨、體罰虐待、針扎、煙頭燙、火燒胡子、拔體毛胡須、鉗子夾手、斜口鉗捅、鐵棍子打、皮帶抽、用電擊(測試儀上高壓)、“三個一”(一口飯、睡一小時、上一次廁所)。體罰後冬天直接沖涼水,強灌“三唑倫”(音)破壞神經。 張偉傑由於其家人請律師不停的上告,並揭露其所受到的迫害事實,他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份調到了四監區,惡警對他的迫害減輕了很多,目前他的狀態還好。 其實其它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是這樣的,在四監區、一監區、九監區、禁閉室、集訓隊等地對法輪功學員馮峰、石磊、劉社紅、柳德玉、李元凱、柳寧的迫害更慘烈。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從周宏(監獄)到肖天波(科室)再到肖正法李勇(監區)再到“包夾”的“迫害鏈”,一層一層的把人性惡的一面放大到極致,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周宏操縱著一切。 張偉傑將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結束五年冤獄。 二零一二年以來,何德斌將多名法輪功學員打傷打殘,其慣用的伎倆是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恐嚇、辱罵,想對新到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來一個下馬威。此招不靈便換成偽善面孔,佯裝關心法輪功學員,見還達不到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便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使用各種酷刑,逼法輪功學員違心寫所謂“五書”。從其對武漢法輪功學員張偉傑的迫害中,何德斌手段之殘忍可見一斑。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武漢市江岸區花橋街以所謂十九大“維穩”名義,闖到法輪功學員張偉傑家上門騷擾。當時不在家。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洗腦/送洗腦班;
威脅/恐嚇;
體罰;
打罵;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長時間吊拷;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抄家;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人身侮辱;
剝奪睡眠;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摧殘性灌食;
逼迫放棄信仰;
罰站;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電擊;
強行施藥;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55844.html#1710240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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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何灣勞教所第七大隊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湖北省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干警教唆勞教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審判長黃沅峰
武漢市610主任:鄧斌
電話:82402420 82411838
武漢市610副主任:任強
電話:82402903 82637847
武漢市公安一處地址:漢口張自忠路交警大隊內
電話:85395240 85395257
江岸區“610 ”李英傑辦公電話:027-82832008轉2714 移動電話:13517248291
參與迫害的邪惡之徒:
范家台監獄長:周洪;
三監區區長:肖正法;
副區長:李勇;
三監區教導員:劉情剛;
三監區刑事犯:關鍵、何德兵、伍賢明、甘行華、余政、孫曉偉。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何灣勞教所
:
姚群,
劉年,
徐勇,
湯健,
張培雄,
陳勝強,
雷昌文,
張義
武漢中級人民法院
:
黃源峰
武漢第二看守所
武漢市江漢區公安局
北京豐台良鄉派出所
武漢市610辦公室
:
左大文
武昌區公安分局
江岸區看守所
武漢市武昌區法院
:
周宏鈞,
鄧軍
武漢市花橋派出所
:
常憲華
北京市公安局十九處
江岸區政法委610辦公室
:
邱東升,
答邦磊,
張劍,
胡少斌,
李英傑
武漢市江岸區洗腦班
:
江明亮
武漢610
:
鄧斌
武漢市公安局
武漢市委
:
楊松
沙洋范家台監獄
:
周宏,
李勇,
劉情剛,
肖政法,
王歡,
關鍵,
何德兵
中央政治局
:
周永康
廟山湯遜湖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武漢板橋洗腦班/洪山區馬湖村特二號)
:
胡高偉,
鄧群,
何偉,
萬軍
花橋街辦事處
湖北省610辦公室
諶家磯洗腦班
:
詹才旺
常青派出所
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晏士國,
項南,
陳友明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湖北省洗腦中心)
:
江黎麗
青山區公安分局
丹水池洗腦班
武昌區檢察院
:
張葳,
彭艷玲,
陳原,
童怡芸
丹水池看守所
江岸區勞動局
:
劉英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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