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義存
簡介:
宋義存(Song,Yicu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大法弟子。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街道王桂英、消防隊仇樂經常去她家騷擾。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健、仇樂和一位司機到家裡將她騙到消防隊,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她說,“我做好人”,就被李健帶到政保科,被張海成等人毒打,用小白龍抽,用頭頂牆,逼她寫保證書、簽字,她不寫,就把她關在看守所裡七十多天。家人去要人,被國保科非法罰款二百元,韓東義說,“要想回家得交十萬元”。 在非法關押期間,經常挨打挨罵。十一人關一個號裡,睡六平方米的一個板舖,沒收所有的被褥和衣服,每頓飯給一點窩頭。邪黨黨委書記高本英告訴看守所,“就是要把她們擠跑、凍跑、餓跑”。 過大年也不讓回家,她們絕食抗議,看守就讓她們跑步。臘月二十八讓她們在零下三十多度的院子裡坐在雪地上聽警察念誹謗大法的報紙。警察穿著皮大衣、戴著皮帽子,還凍的直跺腳,可她們卻只穿著很單薄的絨衣。警察李延君還企圖讓她們脫掉絨衣,在她們的據理力爭下才住手。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交二千多元罰款三千元抵押金才放回家,街道王桂英還經常到家騷擾。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罰款;
騷擾;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關押;
打罵;
不給穿衣服;
精神酷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三)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行(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林業局(高楞)公安局
:
張海成,
仇樂,
李健
方正林業局(高楞)街道
:
王桂英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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