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城
簡介:
馬春城(Ma,Chuncheng),
男 ,
37歲 ,
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1999年8月份,馬春成被警察韓東義、石志平 強行敲詐一千多元。 2000年11月份,韓東義、石志平 把馬春成帶到公安局強行搜身,搶去六百多元錢,並威脅他到外面不許和別人說,如果說出去,就把他送進看守所,狠狠的收拾他。隨後把他攆出高楞。警察韓東義、石志平一共搶走馬春成一千六百多元錢,未給任何票據。 2000年12月份,石志平和韓東義對陳海峰、馬春城、趙繼群、趙繼新等多名大法學員非法強行罰款,不給任何票據。 2001年8月份,雞西勞教所的惡警張國華強迫大法弟子張海濤、馬春城寫“勞教行為規范”。大法弟子們識破邪惡的計謀,全盤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拒絕配合邪惡。惡警張國華便將二人騙到隔離室,惡警張國華、祁敏、顧德君、朱立俊(指導員)先後對二人殘酷毆打,張海濤被連續四次殘酷毆打後,暈倒在地。馬春城被打得遍體鱗傷,不能行走。 馬春城(化名大個、李志強)。2009年3月25日23時,哈爾濱國安惡警伙同大慶惡警,在大慶旅店將雞西法輪功學員馬春城綁架,家人與馬春城聯系不上,去哈爾濱找人方知馬春城被綁架,被劫持在哈爾濱道外分局第二看守所。 馬春城的妹妹及父母非常擔心馬春城遭受酷刑迫害,到道外分局去要人,負責人趙振海告知三天以後聽結果,而另一負責人蔡群說二十天以後有結果。2009年4月8日家屬去道外分局國保大隊,才得知馬春城已被非法移交到哈爾濱所管轄的方正縣。4月9日10點左右方正縣國保大隊副隊長白文傑電話通知家屬,馬春城被關押在方正縣第一看守所,負責人魯統金。道外分局負責人趙振海心虛怕擔責任,特意強調:4月8日前馬春城是由他負責的,馬春城身體狀況良好,4月8日之後馬春城身體狀況由方正縣負責。 2009年4月27日,家屬到方正縣檢察院,接待的政工科副科長趙春鶴,她說案卷還沒看。負責人是偵察監督科副科長張志宏和劉彬。4月30日上午家人去檢察院聽結果,聽說張志宏和劉彬去看守所提審了。下午3點白文傑到檢察院取馬春城的卷宗,並通知家人去公安局國保,4點20分白文傑用電話通知馬春城家人,馬春城被批捕。 馬春城的父母及妹妹的家都是雞西的,他們為使馬春城能早日回來,只好在方正縣住條件很差的旅店,他們天天去方正縣公安局要求放人。可是方正縣公安局不但不放人,還始終不讓馬春城的家人與其相見。 自從2009年3月25日至今,馬春城的家人十分擔憂他在這40多天裡,都經歷了怎樣的折磨?因為他們非常清楚,這些年來方正縣公安局是怎樣用殘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的,因此家人心急如焚。他的父母體弱多病,父親患有肺氣腫,呼吸困難。她的母親患有高血壓,經常頭暈,可是他們仍然堅持住旅店,以尋求善良人的幫助,企盼著兒子能早日健康的回到自己的身邊。兒子的被綁架對於他的家人真是天塌了一樣。可憐的家人天天去公安局要求見上一面,可是,方正縣國保大隊不但拒絕,還對家人態度惡劣、出言不遜。國保自知理虧更不願接見家人,甚至在公安局讓門衛攔著不讓家人上樓,粗暴的阻止。家人有時一站就是幾個小時。方正縣公安局還指使方正第二派出所夜間到他們居住的旅店,以檢查旅店登記為藉口,非法搜查馬春城家人隨身帶的個人物品。 2009年6月26日,馬春城家屬去看守所存錢及送衣物,看守所收下後,不一會又給退回,說人已不在看守所。家屬追問親人下落,看守所推諉不告訴。家屬找到負責國保的公安局副局長趙家奇詢問親人下落,他稱已交檢察院,不歸國保管,陽奉陰違欺騙家屬。馬春城從3月25日被非法綁架以來家屬一直未見其面,現又下落不明。國保、檢察院、法院、看守所串通一氣,耍流氓手段不講法律,家屬連最起碼的知情權都沒有,互相推諉耍無賴。馬春城是否仍被方正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還是被秘密綁架到別處,家屬目前一無所知。 2009年7月27日,方正縣邪黨法院對大法弟子馬春成非法開庭,通知家屬上午九點開庭,可偽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檢察院的公訴人員遲遲不到場,一直拖延到九點四十分。該法庭審判長吳少偉,審判員陳宏巖,檢察院公訴人劉麗秋才到庭。辯護律師為馬春成作了無罪辯護。 庭審期間,審判長吳少偉明顯表現出對公訴方的袒護、同流合污及助紂為虐。公訴人劉麗秋照本宣科想說啥就說啥,對當事人馬春成想問啥就問啥。而且對馬春成強加的“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一系列莫須有的罪名,吳少偉都能洗耳恭聽。而對維權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卻聽而不聞。當律師指出公訴方所列舉的人證和物證均不在庭,吳少偉不但不予理睬,還表現出五官錯位、對律師怒目視之,或身子斜靠在椅背上,一副很不耐煩的樣子,這哪裡還有“人民法官”的形象啊!完全是邪黨那種“我是流氓我怕誰”的真實體現。 開庭期間,吳少偉曾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不讓律師談及有關法輪功定性和國家憲法自相矛盾的根本問題。律師指出,強加給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吳少偉見不能阻止律師強有力的辯護,便宣布休庭10分鐘,他(她)們退出法庭,隨後把律師也叫了出去,告訴律師此案是上邊定下來的,不讓律師作無罪辯護,或對律師進行威脅恐嚇、施加壓力。 10分鐘後繼續開庭,維權律師依然依法履行律師的天職,進行正常的闡述。吳少偉打斷律師的話說:“現在你就當事人的犯罪事實有哪些問題可以說,涉及到國家法律方面的事,你就不要講了,那不是你研究的,你也管不了那麼多。”之後律師辯護繼續進行。吳少偉見律師還是不能按他授意的去做,就再一次打斷律師的話說:“你如果再這樣,我就叫法警把你清出法庭。”律師抗議說:“你沒有權力阻止我的辯護,你把我清出法庭,責任在你而不在於我。”但最終律師在邪黨法庭的壓力下,沒能完成完整的辯護,主要辯護意見基本做完。審判員陳宏巖宣布今天的庭審就此結束。 馬春成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年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十一監區關押。 二零零九年十月至十二月間,呼蘭監獄集訓隊二分監區,大法弟子馬春城、栗立剛遭毆打、電棍擊,並不讓睡覺等迫害,五天五夜不讓栗睡覺。參與迫害的獄警是黃佰東、閔惠光、劉洪祥。參與打人的犯人是劉貴、王國江、王榮春、王剛、趙海濤等(王貴現已調至後勤監區)。 在呼蘭監獄集訓隊,因他拒絕寫所謂的「三書」,遭到二十四小時罰站,不讓睡覺和休息,警察還指使犯人毆打和折磨他。在艱苦的環境中,他渾身長滿了疥瘡,還被強制勞動。 馬春成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電擊;
剝奪睡眠;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罰款;
罰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4568.html#19330222053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3025.html#19220233131
十六年青春 十六年血淚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二)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名單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黑龍江方正縣法院非法開庭,阻撓律師辯護
馬春城被方正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現下落不明
馬春城被綁架迫害 家人探視遭粗暴阻擋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行(補充)
雞西勞教所惡警多次野蠻毆打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呼蘭監獄長電話:57307301(田月強) 呼蘭監獄集訓監區電話:57307713 集訓隊電話:57307713 57307544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道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
趙振海
方正林業局(高楞)公安局
:
石字平,
韓東義
呼蘭監獄
:
黃佰東,
閩惠光
方正縣公安局
:
白文傑
方正縣國保大隊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集訓隊二分監區
:
劉洪祥,
劉貴,
王國江,
王榮春,
趙海濤,
王剛
方正縣第一看守所
道外區檢察院
方正縣檢察院
:
趙春鶴,
張志宏,
劉彬,
劉麗秋
方正縣第二派出所
方正縣法院
:
陳宏巖,
吳少偉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31日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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