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正月初四,大法弟子楊朝霞、黃朝雲被拘留六小時。又在4月8日被非法拘留4天,楊朝霞、黃朝雲每人被勒索150元。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縣大法弟子被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名山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7年4月30日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