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蘭
簡介:
王春蘭(Wang,Chunlan),
女 ,
38歲 ,
文山縣法輪功學員,原雲南文山州工商局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她多次被惡徒逼進洗腦班強迫“轉化”,她為避禍,被迫出走,流離失所半年。回家後,單位則從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她除名。她為生計租店做小生意,常遭惡警“六一零”惡人騷擾、恐嚇、威脅。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文山市惡警趙華、陶正武、吳寶臣、尹惠蘭帶領一幫人,闖到王春蘭家非法抄家,搜去真相資料和光盤等私人財物,並將王春蘭綁架,關押在文山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王春蘭多次被惡警迫害,強迫做苦役,完成繁重定額任務,幾乎每天都要做苦役到凌晨兩三點鐘才能休息睡覺。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王春蘭被文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她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繼續迫害。其家人三個月不准探視。 文山縣在她被抓沒幾天,他皮鄉大法弟子王保順也被綁架到文山解毒所,後來轉至昆明。據說硯山縣、西疇縣、丘北縣的幾個大法弟子也遭惡人綁架、毒打。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王春蘭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在集訓隊(現在的九監區),集訓隊是迫害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由於王春蘭始終不放棄真、善、忍修煉,被非法“嚴管”,強迫長時間的坐小板凳,期間不准與任何人講話,從早上六點半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十一點,每天長達十六、七個小時坐在小板凳上,這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晚上睡覺不准掛蚊帳,一間十七、八個人的監捨,就是不讓法輪功學員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還潰爛。王春蘭遭受這種迫害達兩年零五個月,身心備受摧殘。 有一次,王春蘭沒有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值班惡警王麗就唆使其它犯人李彩、劉躍新、余自香等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導致她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至今她的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二零零九年,王春蘭女士回到家中後,“六一零”人員還在繼續對她進行跟蹤監視,對她和她的家人的電話進行竊聽;還利用街道辦事處和小區的工作人員經常對她及家人騷擾。 洗腦班參與迫害人員:胡文清、劉光林、冉龍權、李康、聶戰友、李光珍、朱亞軍、米正光、王衛 文山縣公安局參與迫害人員:趙華、尹惠蘭、龍游、吳寶臣、陶正武 女二監參與迫害的惡警:孫寧爽、鄭頻、丁瑩、謝玲、景絨、楊歡、張定芳、王麗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剝奪睡眠 ;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監視/跟蹤;
毒打/毆打 ;
非法判刑;
嚴管;
坐小板凳 ;
注射不明毒針;
電話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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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文山州政法委書記:吳俊明
文山縣政法委書記:彭正興
文山州“六一零”主任:葉戰友、王衛
文山縣“六一零”主任:米政光
文山縣公安局長:趙保剛
國安支隊長:朱亞軍
文山縣國安大隊長:游龍
法制科:王東、金一
文山縣公安局長:馬貴迎
教導員:趙華
成員:陶正武、吳寶臣、尹惠蘭、徐大勇、王文舟、鄧曉亮、杜會全
文山縣法院院長:賀虎、馬茂森
縣檢察院院:吳太金、普同山
丘北縣委書記:唐文祥
西疇縣“六一零”:姚昌福、棟全正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
楊歡,
謝玲,
王麗,
李彩,
余自香,
劉躍新,
丁瑩,
孫寧爽,
景絨,
鄭頻
文山縣第一看守所(文山市第一看守所)
文山縣國保大隊
:
尹惠蘭,
趙華,
陶正武,
吳寶臣
文山州“六一零辦公室”
文山縣“六一零辦公室”(文山市“六一零辦公室”)
文山州工商局
文山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10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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