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瑞
簡介:
李玉瑞(Li,Yurui),
男 ,
50歲左右 ,
甘肅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金昌市師范學校物理教師。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陰歷臘月二十三日)早上,他和法輪功學員約有三十人被金川區委副書記李發珍下令金昌市“六一零”、金昌市宣傳部、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區公安分局、金川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居委會等單位配合搜捕、綁架,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理由,有的法輪功學員連鞋、衣服都來不及穿好,穿著拖鞋就被惡警野蠻塞進警車。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肅金昌市發生了四起綁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肅省公安廳組織參與,金昌市國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龍首分局國保科五個單位實施的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目前,已確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馬詠雁、蔣世香、黃欣蘭、李玉瑞。其中馬詠雁、蔣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點被綁架的。惡人以保衛十八大為藉口,對金昌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目前三位法輪功學員馬詠雁、蔣世香、李玉瑞已經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9點李玉瑞到金昌市郵政營業所郵寄控江訴狀,特快專遞櫃台的營業員對他的訴狀掃了兩眼,說:稍等一會,(電腦)系統不正常。然後她給外面掛電話。過了一會兒,她招呼李玉瑞填好專遞單辦完手續。當李玉瑞從營業大廳出來時,金川公安分局國保李占東舉著相機跑過來要給他拍照。李玉瑞問他:“寄控告狀是合法的,為什麼給我拍照?”他不回答,只是招呼另外兩個便衣控制李玉瑞。此後,他們把李玉瑞劫持到新華路派出所交給警號是040763的姚興澤。 姚興澤訊問時,李玉瑞明確告訴他:“給最高檢郵寄訴江狀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你們的干涉是違法的。對於你們的問題,我一概不予回答,你們的筆錄我不簽字。” 在派出所的信息采集室,姚興澤堅持要李玉瑞在他的筆錄上簽字畫押。被拒絕後,他又提出一個要求:采集指紋,被李玉瑞拒絕。金川公安分局的一個國保便衣滿口髒話開始謾罵,李玉瑞望著他:“你的言辭從法律角度講是站不住腳的。”他似乎感覺不當(室內還有三個便衣再加穿警服的姚興澤)悻悻而去。稍許,姚興澤使用他嫻熟的擊打術幾下已使李玉瑞鼻子出血打倒在地。姚不住手繼續毆打,旁邊的三個便衣不出手,也不出聲,其中一個是曹姓教導員。李玉瑞喊到:打人是犯法的!姚照打不誤。李玉瑞又喊到:你要遭報應的!姚的擊打戛然而止,並且低著腦袋出去了。此後,姚興澤把李玉瑞推入審訊室銬在鐵椅子上,銬到下午四點。後來,姚興澤挾持李玉瑞到八冶醫院體檢後被送入拘留所。 拘留所值班的一名老警察填寫相關手續時問李玉瑞:“你身體有什麼問題嗎?”李玉瑞告訴他:“我的腹腔被打的疼痛難忍。”他的聲調高了:“誰打的?”李玉瑞指著手持手機的姚興澤:“就這個小伙子。”他對著姚興澤語氣很重:“過來,把字簽上。”姚順從了事。 這幾天,金川各個郵局營業網點一直有幾組便衣警察在外蹲守。這次行動是金昌市公安局開會決定,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協同幾個派出所具體實施違法行動的,他們明知自己的行為違法,所以不敢給法輪功學員提供拘留證,害怕成為他們被控告的證據。 此次,李玉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未給拘留證。出來後,索要拘留證時派出所百般刁難,以種種借口推托。最終給個復印件,但錯過行政申訴期。對這種迫害行為李玉瑞給最高檢投遞檢舉信,當時已經簽收,但歷經四年再無音信。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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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昌市政法委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金昌市610
金川區公安分局
:
王瑞生
金昌市公安局
:
吳廣賢
金昌市洗腦班
金川區委
:
李發珍
金昌市宣傳部
:
藺有武,
多文功
甘肅省公安廳
金川區政法委
:
蔡學孝
濱河路派出所
:
李占東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9日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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