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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福

簡介:
黎光福
(Li,Guangfu), 男 , 五十多歲 , 米攀枝花市大法弟子,寧華鄉(現並入白馬鎮)退休人員。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晚在米易縣寧華鄉政府和附近各機關單位及村社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米易縣政保科一人、小街派出所一人和寧華鄉政府一人共三人非法闖入黎光福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煉功磁帶,黎光福被綁架到公安局,將黎光福被銬在政保科樓道欄桿上兩天兩夜。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米易公安局局長劉太明簽發對黎光福的刑事拘留證,黎光福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元月四日,劉太明簽發發了逮捕證,黎光福轉號關押。檢察院的朱正富到看守所非法提審,說黎光福犯了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黎光福反駁,指出這是共產黨的栽贓陷害。

在看守所,黎光福被看守所管教林海罰頂牆兩次,被管教彭永春用掃帚打多次,被同號的犯人打毆打。黎光福拒絕寫轉化書、悔過書。保證書,米易公安局將黎光福關押在看守所兩年多。到了二零零三年元月二十九日,黎光福的兒子去公安局辦取保候審,黎光福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黎光福被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走了黎光福的法輪功書籍、資料及個人的私人財產,被國保大隊楊梓華等非法罰款二百元,未給任何收據。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國保大隊惡警李雪松和白馬鎮武裝部治安員楊應坤以及四、五個武警,闖到大法弟子黎光福家裡非法抄家,當時黎光福的大兒子在家,惡警沒有出示搜查證件,非法抄走《轉法輪》、《明慧周刊》等,並將貼在屋裡和門上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法輪大法好,天賜洪福保平安”等門聯撕毀。之後把其子挾持到小街派出所威脅說:以後發現黎光福屋裡有資料、再講真相,就停發工資甚至抓捕。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白馬鎮:黎光福、辜興鳳、王國瓊、李加明、余蘭、朱召傑的父親、王家兩夫婦等十多人,被惡警和鄉政府人員劫持到小街鄉政府辦的洗腦班強行洗腦四天。黎光福、王國瓊、李加明三名被送往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

迫害類型:
非法發布逮捕令頂牆非法提審逼迫放棄信仰非法罰款非法關押威脅/恐嚇迫害親屬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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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米易縣公安局米易公安局(區號:0812)<p>李國宏 局長     8175009                  13908149342<br>張 雄 政委     8178638      3328359         13908146626<br>謝英強 副局長    8179688                  13508222110<br>王 斌 副局長    8179999      8173823         13908145718<br>劉 飛 辦公室主任  8172773                  13508222617<br>值班室        8171110<br>主任辦        8172773<br>副主任辦       8179668<br>傳真室        8172062<p>局長:李國宏<br>副局長:王斌<br>副局長:黃波<br>副局長:謝英強<br>副局長:龍放<br>國保大隊長:楊梓華<br>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雪松<br>刑警大隊長:謝嶸<br>刑警副大隊長:張亮勇<br>看守所所長:朱成龍<br>禁毒大隊長:謝金權<br>普威派出所所長:尹剛<br> : 李雪松楊應坤楊梓華
米易縣看守所 : 林海
小街派出所
米易縣檢察院 : 朱正富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9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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