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英
簡介:
李永英(Li,Yongying),
女 ,
五十多歲 ,
重慶市江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下午兩點多鐘,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李先勇、蔡保祿與梁世濱、劉玲(女)等六、七人對石馬河法輪功學員李永英家實施搶劫,並將她劫持到重慶市井口“法制學習班”(即洗腦班),強制寫“三書”未遂後,於當年十月十七日誣陷罪名,將李永英非法關押在重慶市渝北區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六月底,李永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提出上訴,二零零五年八月中旬,二審維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李永英被送往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 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起,獄警不准李永英平時洗頭、洗澡、洗衣服。只能一個星期洗一次澡。直到二零零六年八月底,一個星期可以洗二次澡。在這期間七月初到八月底每天早上六點三十吃完飯就被罰站,一直到晚上十一點多鐘才能睡覺。二零零六年十月被下到五監區奴役勞動,每天早上七點二十分出門,晚上八點多鐘下班,有時甚至晚上九、十點多鐘才下班。生產任務重,吃飯及上廁所都是集體行動。主要生產膠鞋幫(從原料到出成品,每天的任務是五千二百雙,這條生產線三十多人)。 因拒寫所謂的“轉化”,每晚回到監捨後,從晚上十點起被強迫在監捨的走道“學習”二小時才能休息,由四個犯人輪流守著。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一年多的時間裡,每天晚上所謂的“學習”到深夜十二點才能休息。 二零零七年七月起,獄警陳遠菊不准李永英與家人通信,二零零八年過年前李永英的妹妹來看他,警察也不讓她會見。 李永英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回到家中。回家後,化工研究所社區、石馬河街道派專人看守、盯梢,打電話騷擾。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李永英被江北區國保支隊隊長梁世濱及江北區石馬河社區梅剛(男,三十多歲)綜合治理辦公室一行八、九人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裡李永英抵制迫害,並於十月七日走脫。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洗腦/送洗腦班;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罰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逼迫放棄信仰;
監視/跟蹤;
騷擾;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先勇的罪惡簿
正告重慶警察梁世濱懸崖勒馬
重慶市法輪功學員李永英自述遭受的迫害
部份仍在重慶女子監獄遭摧殘的大法學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北區公安分局
:
梁世濱,
劉玲
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
:
陳遠菊
江北區公安分局
:
蔡堡陸,
李先勇
渝北區看守所
重慶女子監獄
江北區綜合治理辦公室
:
梅剛
江北區鐵山坪平安山莊洗腦班
:
鄭貴倫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22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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