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英
簡介:
王曉英(Wang,Xiaoying),
女 ,
57歲 ,
河北大法弟子,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退休職工。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大法學員黨蘭鳳、王曉英、劉杏、劉月雲、孫青俊、王華、趙虹、 張子娥八人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十月十九日凌晨被送到勝利北街派出所,鄭旗紅命令聯防隊員將八人強行銬在大柱子及大樹上,指使聯防隊員手持皮鞭、警棍恐嚇、威脅。在被銬期間,學員們被剝奪了吃飯、睡覺、上廁所的權利。之後被送到東風路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曉英、曹曾芬(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耿淑芹(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孟照文(該廠職工)、胡銘智(該廠職工家屬)、郝秀芹(該廠職工家屬)、孫青俊(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王華(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該廠職工家屬)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於東風路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春節前夕,在安南秘書長來中國訪問的同時,石家莊市橋東區把多名大法弟子從家中騙走,直接送到拘留所關押。在非法關押期間,使用各種方法強行“轉化”,威逼誘騙大法弟子改變信仰。至三月仍被非法關押學員名單有王曉英。 二零零零年五月,王曉英、李秀溫(女,五十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王華、孫青俊被非法關押於勝利北街辦事處一天。 七月,胡銘智、王曉英、孫青俊、王華、胡亞嬋、任艷芳(該廠職工家屬)、任艷芝(該廠職工家屬)被非法關押於義堂旅館洗腦班達十多天,被勒索二百多元生活費後釋放。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勝利北街派出所將曹增芬及其丈夫胡銘智、女兒胡亞嬋和王曉英、 耿淑芹抓到派出所,一並非法抄家,耿淑芹因拒絕非法抄家,被鄭旗紅指使一惡警搧耳光。在派出所,他們將王曉英和胡亞嬋銬在大樹上,胡亞嬋被銬了二天二夜, 不准睡覺,他們恐嚇說:“別看你歲數小,不說照樣打你!” 二零零一年一月(臘月二十七)上午侯勇伙同張三將大法學員呂素君、溫鳳蘭、王曉英、 胡銘智、任艷芳、任艷芝、王華、孫青俊抓到勝利北街派出所辦非法洗腦班。此次辦班負責人仍然是辦事處的高士先。溫鳳蘭不配合警察非法抓人,被張三等人連拉帶拽抬進警車,到派出所後,溫鳳蘭被綁在大樹上達六、七個小時,溫的手被凍得通紅。法輪功學員們被禁止喝水、吃飯、去廁所。當天下午,學員們被送往東風路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他們還向大法學員家屬勒索四百元/人。之後,又把大法學員們轉移到正大小區的托老所,逼迫家屬交二千元押金才放人。之後,部份大法學員被放回。孫青俊、王華又被繼續關押二十多天後放回。此次辦班共勒索總計約一萬六千元左右。 王嘵英母女被抓後,家中只剩下王曉英的丈夫和一個四歲的小孫子。據說,她愛人終日以淚洗面,度過了一個妻離子散、淒涼的春節。為了給王曉英母女送衣物,只得將四歲的孫子鎖在家裡,不幸的是,禍不單行,小外孫又發燒生病了,王嘵英的愛人被折磨得心力憔悴。在這次迫害中,王曉英一家人共花去近7000元左右,給其家庭造成了嚴重的物質和精神傷害。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不准上廁所;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銬在某處上 ;
剝奪睡眠 ;
要求交押金;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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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張芳、劉建林 聯系電話:0311-6830845 郵政編碼:0500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勝利北街派出所
:
侯勇,
鄭旗紅,
張三
東風路拘留所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9日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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