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王華和王柱保被迫流離失所達三個月。
2002年6月,王華和王柱保再次被迫流離失所至今。王柱保被勒索5000元錢。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張芳、劉建林聯系電話:0311-6830845郵政編碼:0500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1日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