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州區看守所裡,獄警強迫大法弟子勞動,有時勞動時間長達十七八個小時。如拒絕勞動就強行戴上械具,是一種鐵制的手和腳銬在一起的刑具(大約高40厘米,寬約30厘米的這種刑具),大法弟子尹寶蘭、孫蘭香、韓桂枝被強行帶上這種械具。(時間待查)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種種迫害動不了我修煉大法的心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州區三裡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5日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