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竹花、陳文林、江佳茵、江藍藍、吳鎮初、陳阿吟等多名大法學員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夜,分別在各自家中無故被普寧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為名非法關押在普寧拘留所十五天。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揭陽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1) 廣東省普寧大法學員被迫害情況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普寧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3日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