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娟與吳美華因堅持信仰,二零零二年同時被抄家,綁架到拘留所十五天迫害。
迫害類型: 抄家;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省普寧大法學員被迫害情況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17日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