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蘭
揪頭發撞牆,又呈大字形躺在地下
酷刑演示:「壁虎爬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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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淑蘭(Li,Shulan),
女 ,
65歲 ,
黑龍江佳木斯市永紅區大法弟子。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龍翔銘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舖天蓋地地掀起了鎮壓法輪功的惡浪,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大肆誣蔑法輪大法,惡毒地攻擊和誹謗法輪大法的創始人李洪志師父。 法輪大法給了李淑蘭第二次生命,李淑蘭應該去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還李洪志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李淑蘭決定進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李淑蘭與四名法輪功學員乘上進京的火車。 三十日到了北京,李淑蘭們下車直奔天安門。在天安門廣場,李淑蘭們打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橫幅,同時高喊:“法輪大法好!”一下子上來好幾個惡警將橫幅搶去,將李淑蘭綁架到警車上。在警車裡,李淑蘭又拿出一個寫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橫幅,朝著車窗打出,並喊著“法輪大法好”,幾個惡警撲上來,拳打腳踢地將李淑蘭按倒在座位上。 他們將李淑蘭劫持到離天安門廣場不遠的公安局,關在一個大鐵籠子裡,有好多法輪功學員都被關在這兒。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進京上訪,被劫持到北京海澱區看守所。他們問姓名、住址,她不說,就指使刑事犯把她的衣服扒光,20多人輪流打,打昏過去就用冷水澆醒,醒過來後繼續打。他們還用圓珠筆扎她的眼睛、乳房、手心和腳心,揪住頭發把頭往牆上撞。怕她叫喊,用襪子塞住她的嘴。打累了,就叫她做“爬牆壁虎”,或者大彎腰,把頭放在兩腿之間,倒了就打。打得她體無完膚,全身都是紫黑色,頭腫的老大,眼睛腫的睜不開,嘴張不開,雙腿走不了路,把她迫害得幾乎沒有人形了。當上面來人檢查時,怕看見她,就把她放“風圈”裡,並把嘴堵上。 惡警看動硬的在她身上不起作用,就來軟的,問她為什麼信法輪大法?她說是為了修煉,而且自從修煉後,多種疾病都好了。惡警說:“你寫個決裂書,就放你回家。”她說不會寫,沒念過書。他們又讓她罵師父、踩師父的像,被她拒絕了,他們就用電棍電。她被迫害得經血不止,達半年之久。為了抗議他們的暴行,她絕食了13天。 當身體稍有好轉,就判她非法勞教1年,轉送到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此處更邪惡,稍不隨意,非打即罵,整天受折磨。後來將她遣送到北京市大興縣新安勞教所,他們叫她寫揭批材料和決裂書,她說不會寫,他們就讓別人代寫,讓她抄,她說不會寫字,再加上被他們迫害得經血不止,有時大流血,兩腿也不好使。 到二零零一年十月份期滿時,怕她回家後揭露他們的罪行,所裡的人和大隊長、中隊長都分別找她談話,叫她回家後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要說,可見邪惡有多麼心虛。 後來,他們不知通過什麼途徑知道了李淑蘭的姓名和住址。大約十二月二十日左右,李淑蘭被非法勞教一年。當絕食到第十三天的時候,他們要給李淑蘭灌食。李淑蘭說:不用你們灌食,我自己吃。 隨後,他們把李淑蘭劫持到北京調遣處。這個地方更是邪惡。李淑蘭被強迫做奴工,整天干活,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有的時候,晚上干到十點多鐘還不讓休息。早上起床,刷牙,上廁所只給三分鐘時間,便不完也不許繼續便,不然惡警就連踢帶打的。李淑蘭說:“李淑蘭身體不行,不能干活。”他們叫李淑蘭背監規,李淑蘭說:“李淑蘭不識字不能背,腦袋打壞了,記性不好了,學不會也記不住。”惡警就給李淑蘭戴上手銬、腳鐐,將李淑蘭關進小號。 八天後,李淑蘭被劫持到大興縣新安勞教所的四中隊。在新安勞教所,張姓女惡警指使一個邪悟了的名叫樊影的猶大做李淑蘭的所謂“幫教”,讓李淑蘭放棄修煉。 第二天,樊影精神失常了,把自己的衣服撕得一條一條的,見誰罵誰,後被送進精神病院,叫家裡來人接回去了。樊影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監室裡的刑事犯怨李淑蘭,在惡警的縱容下,她們就打李淑蘭,讓李淑蘭作“爬牆壁虎”一天一夜,李淑蘭被迫害得幾次昏迷。 李淑蘭的下身始終流血不止,高血壓也犯了,身體很虛弱。李淑蘭拒絕做奴工,拒絕參加每星期一的所謂升旗儀式。 有一次,張姓惡警強行把李淑蘭拽出去,出去後剛升旗,李淑蘭就昏倒了。隊醫給李淑蘭量血壓,高壓二百八十,低壓二百二十。她們給李淑蘭吃不明藥物,李淑蘭不吃,他們用螺絲刀撬開李淑蘭的牙,李淑蘭的嘴唇和牙齦都被撬出了血,硬把藥片灌進去。 非法勞教到期時,勞教所裡的大隊長李繼榮和中隊長等都找李淑蘭談話,威脅李淑蘭:“回去後,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就不要說。”李淑蘭說:“為什麼不讓說,是怎麼回事就怎麼說,實話實說,李淑蘭要讓世人都知道你們是怎麼樣迫害李淑蘭們的,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李淑蘭回去要告你們。”他們說:你為什麼挨打,就是因為你這張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李淑蘭獲得自由。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李淑蘭和丈夫裴克剛把一家人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及迫害造成的傷害與損失寫成訴狀,向中國最高檢、最高法等國家部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淑蘭的丈夫裴克剛是殘廢軍人,退休前任佳木斯市前進區人大經濟辦公室主任,同為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在被迫害中不幸離世,終年七十八歲。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九點四十分左右,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多個警察闖入李淑蘭家中將其綁架並非法抄了她家。當晚李淑蘭被關進了佳木斯市拘留所。李淑蘭的親人聞訊後心急如焚,通過關系找到新立派出所所長,被告知十五天後就放人。 親人信以為真,並聯系了李淑蘭遠在外地上班的兒子,到時回來和家人一起接李淑蘭回家。李淑蘭也被同時告知十五天就回家。直到十一月份,李淑蘭已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了,家人方才得知,她已被構陷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了。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據悉,目前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卷宗已被移送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點,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向陽區法院非法庭審。主要迫害責任人:向陽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李利鋒、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本案主審法官)。 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李淑蘭的代理律師,接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的通知,李淑蘭將於今年三月所謂到期回家,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非法判處罰金五千元。李淑蘭將不會被非法轉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李淑蘭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冤獄期滿,從佳木斯市看守所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逼迫放棄信仰;
電刑;
體罰;
非法勞教;
揪頭發撞牆;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關小號;
手銬/腳鐐;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市法官宋濤和檢察官李利鋒的罪惡簿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22744.html#21329231752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非法判刑
黑龍江佳木斯李淑蘭被非法庭審-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車錦霞和李淑蘭被構陷到法院
佳木斯李淑蘭被構陷到檢察院
佳木斯市李淑蘭曾經遭受的毒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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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區看守所對我的迫害
黑龍江大法弟子李淑蘭遭迫害事實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澱區看守所
:
李丹丹
佳木斯市看守所
向陽區公安分局
北京女子勞教所(新安勞教所)
:
李繼榮
向陽區法院
:
宋濤
北京市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
向陽區檢察院
:
李利鋒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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