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愛昌
宋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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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愛昌(Song,Aichang),
男 ,
63歲 ,
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三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曾任設備處和物資處處長等職務。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北京去上訪,告訴政府法輪功被誣陷的真相。回來後,單位逼迫他放棄信仰法輪大法,但他堅信法輪大法是冤枉的,沒有附和他們。當時,他在物資處任職,支部書記馬曉華采取“文革”式做法,組織全處職工輪流值班,嚴加看管。後來,他擔任的設備處處長職務被拿掉了,還被開除了黨籍,同時給了他很嚴厲的行政處分──開除並留用查看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宋愛昌被綁架到了河北省會法制教育中心去洗腦,單位還派了倆人晝夜輪流陪守,在洗腦班裡,他失去了人身自由,遭受了幾天幾夜不准睡覺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聯合抓捕了宋愛昌並抄家,在科苑派出所,宋愛昌遭受了恐嚇威脅及體罰逼供,七月二十四又被非法轉捕。現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八月二十五日所謂的“材料”已轉到石家莊市橋西檢察院起訴科。 期間,宋愛昌遭惡警刑訊逼供,用皮帶死命抽打腳心,致使很長時間不能正常行走。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橋西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代理律師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但法官不敢依法做無罪判決,只好將案卷材料退回檢察院補充偵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補充偵察又送到橋西區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後的第五十一天,一審第二次開庭,當時已經過了六天審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釋應該改變強制措施,但橋西區法院主審法官蘇常印執法犯法,拒不采納,無理拒絕家屬的取保候審申請。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三研究所所長楊克武,在宋愛昌一審判決之前就停發了宋愛昌的工資、撤銷了宋愛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號,這樣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宋愛昌長期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已經九個多月了。律師和親友一直強烈要求無罪釋放宋愛昌!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偽造司法文書,與橋西區檢察院和法院勾結,將宋愛昌一審非法判刑三年,二審裁定退回重審。代理律師已經向各相關部門投訴。 蘇常印也心知肚明,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才偷偷做出了一審判決,還不通知律師和家屬。而且一年多的審理期間,在家屬和代理律師的據理力爭下,橋西區法院主審法官蘇常印自知理虧、多次表態,宋案證據嚴重不足,判不了,還偽善的建議趕緊找檢察院反映,讓他們撤訴。 最後在完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還是嚴重超期關押、強行非法判了三年。宋愛昌已上訴,“案件”現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處於二審階段。 宋愛昌提起上訴,律師和家屬親人就刑訊逼供、超期羈押和中院代替下級法院判決等違法行為,分別向紀委、督察、人大、監察、檢察院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控告。經過律師和親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調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被迫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做出裁定:1、撤銷一審判決;2、發回到橋西區法院重審。十一月二十二日家屬經過多次催問才得知發回重審的消息。 退回重審的裁定一般由一審法官通知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然而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將近一個月了,一審主審法官蘇常印仍沒有通知當事人宋愛昌,律師質問蘇為什麼不送達裁定書,家屬責怪蘇當初就該無罪釋放,非得判個三年,這不還得發回來重申?蘇灰溜溜的搪塞以後不歸他管了。 現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宋愛昌案由橋西區法院刑二庭重審,副庭長趙靜為主審法官,審判長還沒有確定,有可能是刑二庭庭長張燕超。 宋愛昌案上訴,中院又故伎重演,竟然赤裸裸的把操控下級法院判決的往來公函,裝訂在案卷中,本意想暗示當事人和家屬上訴沒有。律師復印後,中院又厚顏無恥的勾結司法局給律師施加壓力,想要收回已經復印的案卷。遭到家屬和律師的抵制。委托的律師針對宋愛昌案適用法律錯誤、審判程序違法、沒有證據、超期羈押九個月、公案刑訊逼供,等等一系列嚴重問題,強烈建議石家莊中院改判宋愛昌無罪釋放,或退回原法院開庭重審糾正原來的錯誤判決。同時就宋愛昌案的嚴重違法行為,律師和家屬已經分別向相關單位先後發出六份請求或投訴函,要求追究中院相關法官的法律責任,中院心虛,裁定宋愛昌案發回橋西區法院重審。 宋愛昌的代理律師與國保支隊電話聯系,國保支隊人員多次請示該支隊支隊長,支隊長拒絕就該鑒定接待律師,也拒絕作出解釋和糾正錯誤。 宋愛昌的代理律師遂向各相關部門投訴,要求立即糾正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違法行為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宋愛昌的代理律師就石家莊市國保支隊“弄虛作假 偽造司法鑒定文書”一事,准備與石家莊市國保支隊溝通,但在石家莊市公安局信訪辦一姓楊的警察在得知是與法輪功有關的案件後,便百般刁難,不予受理,聲稱凡是國保支隊與法輪功有關的案件,內部有文件規定,信訪辦都不能受理。由此,信訪辦工作人員公然違背信訪條例規定,不履行其職責,推卸責任,最後把律師支到值班室。門衛經請示領導後,便軟磨硬泡,不予辦理,一直拖延到中午下班,律師只好離去。 十二月二日下午,宋愛昌的代理律師向市檢察院投訴。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得知是與法輪功有關的案件後,拒絕受理。在律師的強烈堅持下,不得已才打電話叫來法紀處的人員,將投訴材料轉交給法紀處處長白文卿。 律師和家屬再到省公安廳信訪辦投訴,信訪辦人員讓到市公安局找紀檢委的處長趙某,可市公安局控申處的警官楊某拒絕履行職責,阻擋家屬跟紀檢委電話聯系。家屬只好在省公安廳紀檢接待日再次向省公安廳紀檢委如實反映了情況,接待人員王年真欺騙家屬,說什麼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涉及國家機密如何如何,家屬據理力爭,指出偽造司法文書和保密無關。公安廳紀檢接待人員只好為家屬作了記錄,並答應向上級反映。 十二月十五日, 家屬給王年真打電話問詢情況,王說:“第二天就把投訴材料交給林書記了,我們是代他們接訪的。但他現在沒有反饋意見,你等我們的電話吧。”家屬說人在關押,心裡非常著急,能否告知林書記的電話,以便直接了解情況。他表示“林書記沒有說把電話給別人,不便給,有結果會通知的”。 家屬又給石家莊市檢察院法紀處處長白文卿打電話,白說:“材料我看了,公安的物品鑒定證明是否有問題不是我們監督的范圍;但法院應對這樣的證明是否采信作正確判斷。如果一審采信不合理,二審會打回來的。還是找法院吧。” 宋愛昌案歷經一審開庭三次,因為沒有證據,曾退偵兩次,最後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偽造了一份《物品鑒定證明》,“證明”在宋愛昌家中所搜出的物品為宋愛昌家中打印機打印。 本案辯護人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行政立案,該院行政庭法官楊聚存將本該接受的行政訴訟材料直接扔到垃圾桶裡。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宋愛昌已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個月了,宋愛昌案重審開庭。 公訴人理屈詞窮,卻強詞奪理,曾兩次被審判長打斷;補偵後沒有任何新的證據,原有的所謂最重要的證據(市國保支隊出具的假證明)也被公訴人無奈撤回;律師慷慨激昂,充滿正義感,把公訟方的所謂證據駁的體無完膚;宋愛昌智慧的借法官提問講著真相。 程律師陳述中強調了法律“三無”:“法律上沒有認定信仰法輪功有罪,沒有認定宣傳法輪功有罪,沒有認定對鎮壓法輪功有不滿有罪。”最後,黎律師的陳述把庭審引向高潮。 庭審雖然結束了,但宋愛昌還沒有被釋放。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因宋愛昌已經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個月了,涉及賠償問題,檢察院不敢撤訴、法院不敢判無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檢法聯合勾結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不顧事實,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枉判宋愛昌有期徒刑三年,維持了原一審的錯誤判決。 非法判三年的判決結果出來以後,律師和家屬曾經找到啜曾義和趙靜,他們一再表明是橋西區法院審委會的集體決定。 宋愛昌不服依法上訴至石家莊中級法院,屆時又有兩位正義律師介入。宋愛昌及其律師謝燕益、唐吉田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石家莊市中院回避該案的二審審理。雖然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各個部門互相推諉,經過律師和審監一庭、立案一庭、刑二庭的周旋力爭,最終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還是依法接受了申請。 然而幾個月過去了,刑二庭確是無故推延,不做任何處理。與此同時,石家莊市中院呂玲在非法提訊宋愛昌時也曾坦稱已看到抄送的申請信件。可呂玲明知高院未做出決定,即中院尚無管轄權,卻仍然提訊宋愛昌。為此宋愛昌已經委托辯護人向石家莊市檢察院遞交檢舉信,要求調查該院院長許廣為在此案件中的瀆職行為。呂玲這種行為應當由許廣為承擔領導責任。 二零零九年七月,在河北省高院沒有做出處理決定前,在石家莊市中院尚無管轄權的情況下,石家莊市中院非法強行介入,非法對宋愛昌做出判決:維持原判(三年)。 宋愛昌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出獄後,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允許他上班,致使他至今沒有工資收入,而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向社會保險機構交納保險,因此,他還存在著明年退休後工資從何處領取等一系列懸而未決的問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早,有人敲石家莊54所法輪功學員宋愛昌家的門,宋愛昌開門後,猛然沖進很多警察,三室兩廳幾乎都站滿了警察,同時去的還有家屬院居委會、宋愛昌夫婦單位人員。家中兩台電腦連無線路由器,以及三人的手機、女兒的銀行卡全部被搜走。當晚,宋愛昌的妻子和女兒被放出,警察竟然又來抄家兩次。宋愛昌被綁架到南貨場拘留所非法關押。 中共兩會期間,從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至今,河北省石家莊市發生多起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據消息人士說,“上面”統一要求各處警察入室搜查、現場錄像、做筆錄或登記簽名,證明確實執行了迫害指令。 三月四日下午六點多,五十四所生活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宋愛昌家,被警察蹲坑監視,樓前停有警車,幾個警察在樓下竄動,時而上樓敲門,家裡沒人,警察到七點多才上警車走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宋愛昌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郵遞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六月十八日高檢已簽收。 但一直違法的公安局、街道辦等人員仍不辨是非善惡,以上門核實為由,騷擾訴江民眾,甚至抄家、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截至九月底,不完全統計,石家莊市被騷擾人數達114人次以上,其中宋愛昌被騷擾。 橋西區參與騷擾的單位:橋西區西三教居委會;新石派出所;維明派出所魏平山;紅旗派出所周月剛;橋西區綜治辦王昭偉;科苑路派出所周華、指導員段偉、片警康建林;友誼大街辦事處;五十四所居委會;時光街派出所周正峰。 威脅家屬、非法拿走法輪功學員書籍、私自拍照、追問身份證、逼寫不再起訴的保證書。 從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開始,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康建林、白援吉,還有自稱是居委會的女的,到54所家屬區部份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已經知道去過法輪功學員馮會計、范秀榮、包克銀、宋愛昌、張琳等家騷擾。 宋愛昌被非法判刑三年;劉沖霄被非法勞教一年;李向東、劉沖霄、李淑玉、吳鳳蘭、鮑克銀、毛國香、蘇文、宋愛昌八人曾被綁架到看守所、拘留所非法關押;賈建、景新、王愛君、郭金鵬、黃玉蘭、崔維娜、吳鳳蘭、劉文秀、宋愛昌、劉沖霄、李明榮十一人先後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威脅/恐嚇;
體罰;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審判;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判刑;
剝奪睡眠;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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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石家莊)第十三研究所
所長:楊克武 87091978
書記:陳才佳 0311-87091986
紀檢監察處:夏雙文 0311-87091626
陶維明0311-87091346
楊敏 0311-87091346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莊市靶場街 郵編:050081
指導員:宋建輝 0311-86924733
所長:苗鵬浩0311-86924596
副所長:張東彥 0311-86924734
副所長:范慶閣 0311-86924734
具體辦案民警:王曉東 0311-86924136
李雨 0311-86924141
康建林 0311-869246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維明街派出所(原興華街派出所)
:
白援吉
石家莊市公安局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石家莊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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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文卿
石家莊市“610辦公室”
河北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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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年真
石家莊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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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華
科苑路派出所(373派出所)
石家莊公安局橋西分局
石家莊橋西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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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常印,
啜曾義,
趙靜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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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聚存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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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玲,
許廣為
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
科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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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建林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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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克武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1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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