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十六大前夕,大法弟子“於雷”被佳勞教所惡警指使杜鳳軍(刑犯)、王洪偉(刑犯)用電棍電兩個多小時又繼續毆打,坐小凳、背銬。一個多月後再看他,臉、腮還傷痕累累。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坐小板凳; 戴背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案例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杜鳳軍(刑犯)、王洪偉(刑犯)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4日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