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碧林(碧琳)
簡介:
吳碧林(碧琳)(Wu,Bilin(bilin)),
女 ,
74歲 ,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法弟子,武漢市物資局審計處退休干部,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以來,吳碧林二十次被非法拘捕關押,平均每年一次,幾乎每次都是在吳碧林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相關機構怕承擔責任,才將她放回。江岸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主任何某多次騷擾她家。 二零零零年元月十日,吳碧琳因到北京上訪被監視居住。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至八月中旬在江岸區工讀學校、省婦教所、江岸第一期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被吊銬、戴 二十八斤重腳鐐。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吳碧琳制作真相條幅,被非法起訴,次年七月庭審上吳講述大法真相,市檢察院撤銷起訴,十月,吳碧琳被非法勞教二年,但因體檢有高血壓,被拒收。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吳碧林到江岸區法院聽審,被送往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二個月,後送往江岸區洗腦班,遭毒打,絕食半月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勞動街派出所所長齊顯初將其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二零零四年五月,吳碧琳到陽新縣講真相,在該縣第一看守所遭撬牙導致滿口鮮血。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就有武漢法輪功學員宋金秀、王雨生、彭紅玲、楊偉芳、王梅枝、余麗芳、吳碧琳、劉運潮等在黃陂或貼真相資料,或講真相,或發放真相資料,或探親而被當地惡警非法抓捕,關押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周仙娥在黃陂講真相,遭到黃陂派出所警察幾個人毒打,他們將周仙娥的手往後扭,打臉,打頭,打得她頭昏腦漲,腦子一片空白,很長時間不清醒。 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吳碧林到武漢市黃陂區288廠宿捨講真相時,被288廠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分局警察綁架了她。吳碧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武漢市諶家磯洗腦班頭子胡紹斌瘋狂毆打法輪功學員,用醋、辣椒水給為抵制迫害而絕食的大法弟子吳碧林灌食,在吳碧林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對她大打出手。天天采取強制的方式逼迫大法學員看誹謗法輪功的光盤,看完後逼迫大法學員不停寫“匯報材料”。 胡紹斌親自安排給吳碧林灌食,讓自己的司機兼打手張劍帶頭,親自挑選惡人鄧啟和、邱紅(女)、姚紅(女)、江明亮(保安)、詹才旺(保安)等將吳碧林按住,用毛巾捂住鼻子,用筷子、牙刷等東西撬吳碧林的牙,惡人還不停的打臉,掐腮幫子,還給吳碧林灌辣椒水。胡紹斌幾次欲非法勞教吳碧林都沒有得逞,最後胡紹斌利用手中權力把吳碧玲弄進勞教所。 此次,武漢市勞動街派出所參與了對她的迫害。八年來,武漢市邪惡610系統迫害吳碧林,給她的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她的丈夫日夜不眠,八十多歲的老母聽到這消息後得腦溢血住進了醫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吳碧林去法輪功學員李市紅家,正好碰到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丹水池街派出所在李市紅家裡非法抓人抄家,吳碧林也被不法惡警非法扣留,並於當晚送往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在諶家磯冶煉廠一個廢棄的兩層樓裡,緊靠著江邊,四周幾乎沒有住家,黑窩的圍牆有二米多高,上面還有約一米高的鐵絲網),為抑制迫害,吳碧林進行了絕食抗議,絕食第二天,在澡堂洗滌時休克而倒地,後腦勺被摔破,送到一六一醫院縫針,第四天才讓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早上,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吳碧林陪同宋文秀的女兒去找武漢市江岸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頭目胡紹斌講真相,要求他們放出被非法關押在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3個月多月的法輪功學員宋文秀。胡紹斌卻打電話調來3名公安人員(兩男一女),將吳碧林綁架走,下落不明。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江岸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市紅案子。對李市紅起訴抓捕中,存在多點違法事實:江岸區公安分局是將宋文秀綁架後,並從其口袋裡搶走其家大門鑰匙,在既沒有辦理搜查證,也沒有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抓人;起訴書中,有多點不符合事實之處,公安偽造證據,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繼明、萬保珠(女)等在違法抄家過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現金丟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報案,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上午,武漢市江岸區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宋文繡、吳碧林、黃靜和孫靜屏來到江岸區法院找刑庭的法官吳珊榕和葉麗,申訴宋文繡的女兒、法輪功學員李市紅被非法抓捕、庭審的冤情,法院方面卻找來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後湖派出所,把四位婆婆綁架到江岸區委在諶家磯的洗腦班關押。宋文繡、吳碧琳、黃靜三人堅決抵制迫害,並在關押二十多天身體狀況出現危險時,當局怕擔責任釋放。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吳碧琳外出時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並於當天晚上遭到武漢市公安局非法抄家。諶家磯“法教班”是中共用納稅人的錢非法辦的。諶家磯“法教班”為了迫害吳碧琳、余秋雲、朱慧敏等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江岸區610每月消耗幾萬人民幣。 在洗腦班裡,江岸區“六一零”頭目胡紹斌親自坐鎮,從精神和肉體上瘋狂的折磨吳碧琳。吳碧琳絕食抵制無理的迫害,她被綁在椅子上遭到野蠻灌食。目前她身體非常虛弱。洗腦班為了推卸責任,放出話來說要放人可是市裡不批。胡紹斌看“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了吳碧林,就采取卑鄙下流的手段把吳碧林弄到乒乓球室裡,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放在椅子上,逼吳碧林坐在照片上。吳碧林不坐,胡紹斌指使司機兼打手張劍和保安江明亮,要把吳碧林往椅上抱。吳碧林被逼的一頭撞在乒乓球台上,胡紹斌看沒有達到目的,自己就一屁股坐在照片上。 事後,江岸邪黨區委書記黃衛國到洗腦班來,企圖“轉化”吳碧林,吳碧林揭露了胡紹斌上述的卑劣行徑,可黃衛國不理會,導致胡紹斌更加為所欲為,又搞了第二次、第三次這種丑劇,一次比一次厲害。胡紹斌還威脅吳碧林說不“轉化”就要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江岸區檢察院來到洗腦班圖謀對吳碧林進行非法起訴,吳碧林為了抵制非法迫害,進行絕食抗議,惡人們把吳碧林綁在椅子上野蠻灌食,給其身體造成極大傷害。 在得知親人遭到殘酷迫害後,吳碧林的家人依法向檢察院提出控告胡紹斌非法關押、折磨迫害吳碧林。江岸區檢察院收到控告信,卻派員到洗腦班與胡紹斌進行密談,隨後檢察院找個理由不予受理。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吳碧林被迫害致身體狀況再次出現危險時,當局才將吳碧林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距離吳碧林回到家還不足兩個月的時間,身體狀況還未完全恢復的情況下,就又在家中遭武漢市公安人員綁架後再次非法關押在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據悉,在回到家這段不長的時間,吳碧林就一直遭到小區人員的監視,而且這次綁架後,當局密謀再次在洗腦班對吳碧林進行非法起訴,鑒於上次江岸區檢察院對吳碧林的迫害未達到目的,此次打著異地審理的名義,由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來實施非法起訴。 吳碧林被江漢區法院極其荒唐的判刑五年(因被長期非法關押,身體虛弱被監獄拒收)。吳碧琳是經由湖北省“六一零”和武漢市公安局長胡緒鶤直接批示而被綁架,所謂“罪名”是她陪同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依法向法院遞交申訴信。吳碧琳先後遭到市區邪惡“六一零”和國保惡警的十幾次關押和強制洗腦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武漢市市江岸區六十四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吳碧林女士騎車外出,至今未歸,下落不明。 曾被非法抄家二次、派人在家24小時監視居一個月、拘留五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二次)、非法判刑五年、勞教二次(四年半)、八次被綁架送洗腦班,三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若不是繼續煉法輪功已死過幾回了)。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吳碧林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正本清源,還法輪大法清白。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武漢法輪功學員吳碧林在居住小區,被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伙同二七派出所綁架,十月十六日江岸分局伙同二七派出所一伙人非法抄了她的家。法輪功學員吳碧林現被非法關押在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 二零一七年三月廿三日上午吳碧林在給世人講真相時被人惡告,被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勞動街派出所綁架。當天中午,江岸區分局伙同勞動街派出所非法抄了她的家。 從二零一八年四月份起,吳碧琳老太太就被當地社區、街道人員及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門騷擾,老太太被迫離家出走約一周,回家後,又被江岸區政法委何科長帶街道人員上門騷擾。五月廿二日,江岸區政法委何科長、江岸區公安分局二七派出所王隊長及警察徐某上門非法抄家,綁架老太太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老太太一直絕食反迫害。警方並未告知家屬迫害原由,家人擔心不已。 武湖北省漢市大法弟子吳碧林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家中被綁架,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構陷大法弟子吳碧林的所謂“案子”已從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退到漢陽區檢察院,檢察院又退回到武漢市二七派出所。 吳碧林已是近70歲的老人,夏天看守所非常焱熱,關押的人員多(有時舖上擠滿了,在地上睡),每天吃的是“水上漂”。 二零一八年六月初,漢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吳碧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二零一八年七月初法輪功學員吳碧林所謂的案子轉到武漢市漢陽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吳碧林,律師為吳碧林作無罪辯護,對吳碧林的指控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應宣判無罪,並指出辦案程序多處違法,應當糾正,並應當追究辦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責任等。 吳碧林在法庭陳述:煉功前長期經受了腰痛多種疾病折磨,每年患病一二次,躺在床上起不來,得一周只能好些,一九九九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疾病就好了,覺得法輪功真神奇,從此堅持修煉;認為修煉法輪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不可能是犯罪。 審判長梁宏(女)無視憲法、法律,多次粗暴打斷律師辯護,並多次無理粗暴剝奪吳碧林為自己辯護的正當權利。 在開庭前的數月,一審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審法院“內審”,由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決定,據她說這是武漢市中級法院的要求。 參與非法庭審的法官是漢陽區法院少年庭副庭長梁宏,參與非法庭審的公訴人是漢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員高尚。 武漢市七旬法輪功學員吳碧林,被非法判刑五年。近日她的家屬及律師接到判決書,家屬非常的悲憤。目前吳碧林已被非法關押十一個月,已被劫持到武漢市寶豐路女子監獄。 二零一九年四月底被非法判刑五年,吳碧林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後武漢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的原判。之後吳碧林被劫持到武漢市寶豐路女子監獄入監區,不准家屬見面。 漢口監獄人員不透露吳碧林被非法關押的具體消息,只是告訴她的家人:吳碧林是“重點”(迫害對象),她自己不“轉化”(“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關到監獄之後,那些“轉化”了的,受她的影響,又反過來了,繼續修煉法輪大法了。 吳碧林的血壓一直以來都很高,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時,醫生經常給她量血壓,血壓時而高達一百九十、二百多。現在見不到她,吳碧林的家人非常擔心她的身體狀況,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是吳碧琳(吳碧玲)老人冤獄刑期已滿,家屬去接老人,被監獄告知:吳碧琳被公安警察提前接走送去所謂“法教班”(也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社區人員到吳碧琳家拿衣服時,告知家屬說:五月天吳碧琳還穿著棉襖。 吳碧琳的老伴已是80歲的人了,身體又不好,和家人聽到這些消息後甚是擔憂吳碧琳的身體,也不知她現在被關押在哪裡。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抄家;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非法批捕;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起訴;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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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
武漢市江岸區政法委人員原江岸區610主任何某某(男,五十歲左右),此人多次帶江岸分局二七派出所、二七街道辦事處、東立國際社區人員到吳碧林家中騷擾,吳碧林此次被非法判刑,他是始作俑者,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吳碧林被非法關押的前幾天對其講過真相,他表面偽善,實則為了能升官和現實的利益,不惜出賣自己的良心。目前此人還在騷擾其他法輪功學員。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永清街派出所警察魏少君、曹怡坤、鄭品舉、屈宏平、李佳、李勝、張麗華、張淼。
二七派出所趙耀、李志豪、鄧明清、艾慶、朱文彬、王遠兵、魯志鵬;江岸分局梁建飛、吳智勇、張桂林、肖海濤(報案人)。
武漢市公安局國內保安支隊;決定報捕、移送審查起訴分局法制大隊、分管副局長和局長鄔利平。
漢陽區檢察院公訴人高尚;決定逮捕和起訴的偵查監督科、起訴科科長、分管副檢察長和檢察長胡俊。
漢陽區法院本案合議庭審判長梁宏、陪審員、書記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七處一所)
黃陂區公安分局
江岸區法院
:
葉麗,
吳柵榕
江岸區政法委610辦公室
:
張劍,
胡少斌
武漢市江岸區洗腦班
:
鄧啟和,
江明亮
武漢市公安局
武漢市丹水池街派出所
:
余繼明,
萬保珠
武漢市委
:
胡緒鶤
江岸區國保大隊
諶家磯洗腦班
:
姚紅,
詹才旺,
邱紅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漢陽區檢察院
:
高尚
武漢市勞動街派出所
:
齊顯初
江岸區公安分局
漢陽區法院
:
梁宏
武漢市中級法院
後湖派出所
江岸區檢察院
江岸區委
:
黃衛國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看守所)
二七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9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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