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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琴


律師去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公安局要求會見權


高玉琴


高玉琴被抓走五天後才給家裡送來拘留證


酷刑演示:老虎凳

簡介:
高玉琴
(Gao,Yuqi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穆稜市河西鄉二站村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高玉琴正在地裡干活,村長舉報(他當時在大街上說他得500元錢),派出所三個警察把高玉琴打倒在地,硬拉到車上,把高玉琴的臉打青一塊兒,腿青一塊兒。當時高玉琴不知道打青了,警察說:“你看,我的手都出血了。” 高玉琴一看他手,好幾個地方破皮了。路上,惡警又在一個村子抓了一個同修,一路上,他們喊著法輪大法好。
惡警把他們送去了看守所,給高玉琴照相,相機壞了。國保大隊提審高玉琴照相,高玉琴不配合,他打她,大皮鞋腳印,印在高玉琴大腿上。他的相機也壞了,他們說四個相機都壞了。還有一個警察,讓摁黑手印,高玉琴不按,把牙給打掉一顆。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高玉琴丈夫,兒子和妹妹來看她,高玉琴說妹妹,那光盤上的你不信,你看腿上的青紫皮鞋印兒,妹妹哭了。派出所向高玉琴丈夫要了1000元錢,關了高玉琴76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河西鄉派出所副所長陳志勇開車在農田地裡把高玉琴抓走。當時高玉琴不上車,惡警拳打腳踢把高玉琴抓走了,什麼手續也沒有,穆稜市國保大隊惡警孔慶增打掉高玉琴兩顆牙,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被釋放,當時交看守所伙食費三百三十元。交河西派出所一千元押金,至今未退回。

二零零五年高玉琴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四五個警察去家裡把高玉琴抓走,非法勞教一年(看守所4個月,勞教所8個月),在勞教所被迫看造假錄像到晚上12點,早上4點就把高玉琴叫醒。第二天早上,高玉琴剛一下床就昏死過去了,醒來後,後腦勺摔了雞蛋大的包,他們架著高玉琴去醫院檢查,醫生說心髒脫落,肺氣腫,回去後,他們還讓高玉琴干活,裝牙簽。等到二零零六年到期放高玉琴的時候,勞教所又多關10天。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在哈爾濱勞教所共計一年零十天。

二零零七年高玉琴和同修去離家17裡路的村莊發真相,因為是晚上,被村裡人誤以為偷牛的被舉報了,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又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半。高玉琴絕食40天,瘦的皮包骨,走路虛弱,送勞教所不收。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們送回了看守所,然後又絕食17天,沒吃沒喝。。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90天

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共計九十天。高玉琴在八面通看守所受到酷刑,她絕食抗議迫害十七天,一百二十多斤的高玉琴回來時不到七十斤。骨瘦如柴,交給看守所伙食費九百元。

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第二派出所、河西鄉派出所、下城子鎮派出所於二零零七年九、十月份綁架了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看守所,遭到惡警殘酷迫害,他們一直絕食抵制迫害,現在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

高玉琴、張秀蘭於九月二十五日在講法輪功真相中被河西鄉派出所所長李某為首的四名警察綁架。

穆稜市河西鄉高玉琴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洗衣中被警察綁架,抄家,被抄走計算機、打印機、VCD、照相機、手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高玉琴被610和派出所便衣抓到派出所,四個警察把高玉琴舉起來,一人拽一條膊腿抻開,摁著頭,被扯分屍了,當時高玉琴的各個骨縫都疼,放下來之後高玉琴不會走了。兩個警察把高玉琴架到另一個房間,放鐵椅子上,頭暈,又把高玉琴送到醫院檢查,檢查完後四個警察抓著高玉琴讓其按手印,高玉琴不按,其中一個警察回手給她一個大嘴巴子,把她的大牙打掉一顆,他們用棉簽蘸高玉琴的血當手印,血不夠,又用針扎食指,擠出血來,當手印,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時,家人給請了律師,律師幫高玉琴寫了控告狀,從地方到中央,律師告訴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政委〈2013〉27號〕,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穆稜市國保大隊孫雅君、崔興國、李艷春、鄭鳳國、田立亮等在河西鄉派出所對高玉琴上抻刑,當時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顆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鄉派出所副所長孫立學負責找“證人”炮制偽證,高玉琴當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高玉琴的兒子和女兒,得知母親又被綁架、非法關押,他們在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請了王宇律師,並於七月二十四日到達牡丹江。

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一點二十分,王宇律師去牡丹江看守所會見當事人高玉琴,整整一下午,一直沒會見上。王宇律師說:“按法律規定,律師持家屬委托函、律師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可以直接會見當事人。”可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讓會見,理由是,在當天上午收到穆稜市國保大隊的傳真文件通知:禁止任何人會見高玉琴。可是此案已進入檢察院階段,穆稜市國保大隊已無權干涉。這種執法犯法的行為令人很氣憤。

七月二十五日,王宇律師與高玉琴家屬一同去穆稜市檢察院閱卷,可工作人員說負責此案的趙金玉科長去牡丹江開會了。也有工作人員說他去牡丹江培訓去了,也有工作人員說他去哈爾濱了。

當天下午,王宇律師與高玉琴家屬一同去了公安局國保,找崔興國和李彥春質問他們為何違反法律程序,傳真白條文件給看守所,禁止律師會見?他們開始說是看守所的明文規定,後來又說是單位寫的,後又說是工作需要,問他誰能負此責任,都不敢承認。

八月十日,王宇律師、唐天昊律師一同到牡丹江會見高玉琴,律師向監管科科長王某闡明要求正常會見當事人的意見。王某拿出一個材料說:李明先書記(牡丹江市政法委副書記、防范辦主任)說關於某些案件對於北京“維權律師”實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釋),要想會見拿錢來。

隨後兩位律師前往牡丹江市檢察院反映情況。還有兩位律師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於是他們一起向檢察院反映情況。檢察官田某說:檢察院一定要求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依法糾正違法情形。

八月十二日早上八點多,唐天昊、王宇、李春富、李敦勇四位律師到達檢察院,檢察官田某下發給看守所“要求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的通知”,要求看守所按照刑訴法、律師法的規定,保障律師的會見權。然而律師們到看守所後,看守所依然不讓會見當事人,並聲稱即使有法律規定,也要聽上級--牡市公安局的命令。

當天下午,唐天昊律師去穆稜市法院,其他三位律師到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牡市公安局反映情況。不料在下午三點多鐘,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律師竟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近七個小時。

八月十三日早八點二十,唐律師去法院找庭長郝桂菊要求閱卷,工作人員繼續推脫她還沒來上班,已經第四天了,家屬一直在法院遞交律師手續,郝桂菊一直在躲,電話也不接。

穆稜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金玉一直拒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背地裡偷偷把案子遞交到法院。法院庭長郝桂菊則以多種形式推諉、搪塞、拒見、刁難律師,阻撓律師閱卷。律師第五次來穆稜法院等待三天,仍不允許閱卷。而當律師返回重慶途中,法院明知律師無法馬上返回,突發短信通知律師閱卷。結果在律師無法閱卷、未收到起訴書的情況下,法院通知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高玉琴非法開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穆稜市法院對高玉琴非法開庭。近四個月來法院多次阻止當事人的兩位辯護律師北京律師王宇,重慶律師唐天昊正常合法閱卷,開庭前十日內也沒有給律師起訴書和出庭通知書。穆稜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郝桂菊一直拒見律師,拒接律師

這次開庭也沒有通知家屬,家屬不斷地打聽情況才得知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庭。在開庭前一天,家屬向牡丹江檢察院、中級法院反映事實情況,牡丹江檢察院、中級法院也說這是違法開庭,讓家屬提出異議去找穆稜市法院。

穆稜法院庭長郝桂菊說:“不管你律師來法院多少次,我沒通知你來閱卷,你就不能閱卷,你得聽我的安排。”

找法院監察室主任王京龍,王京龍非但不監督郝桂菊違法行為,不制止違法開庭,還表示支持郝桂菊違法行為,說“要開就開唄。”

按法律規定,律師可以隨時來法院閱卷。從七月份以來,律師從數千裡地之外不間斷的來穆稜法院要求閱卷,每次幾天,穆稜法院郝桂菊從不接待律師,從未接律師電話,一直避而不見,致使律師不能正常合法閱卷。還有一次律師來,法院干脆撒謊說卷不在法院,騙走律師。

從檢察院接到高玉琴的案件之後,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金玉和法院庭長郝桂菊以多種形式阻礙刁難,使律師無法閱卷。在開庭數日前,律師曾接到不確定身份的短信(號碼為:13836321519)要開庭,律師回電要確定身份卻拒接,致使無法確定身份,不能確定是法院發的短信。開庭前一天,當事人家屬詢問郝桂菊,為什麼沒有給律師起訴書?為什麼不接律師的電話?郝桂菊恬不知恥地說:“我為什麼要接,我發短信通知就可以了。”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非法開庭,當事人女兒在法庭旁聽席上義正詞嚴地說:“律師沒有收到起訴書,律師不在,開庭違法!”之後,當事人女兒被法警驅逐出法庭,當時高玉琴也喊到:“我的兩位律師怎麼不在?怎麼給我開庭?”公訴人在宣讀陷害高玉琴的黑材料時,高玉琴說這些都是假的。之後心髒病發作人事不省,法院找來法醫給灌藥搶救,大約過了十多分鐘,人才緩過來。公訴人還接著念他們偽造構陷的材料,而此時高玉琴已不能說一句話。

法庭上,公訴人念了五個證人的名字,雖然他們簽過字,但他們當時均不知簽的是什麼。而在五個證人當中有高玉琴的丈夫孫國陽,當孫國陽在庭上聽到念到他的名字,誣陷自己的妻子,愣住了,責問法庭上的人員說:“我什麼時候證明過?”法庭上的人都不吱聲了。庭後家屬問其他的證人,有的根本不知情,說下次如果開庭,可以出庭澄清。有的害怕說不做證不簽名,怕被抓,沒辦法。

穆稜市法院庭長郝桂菊無視法律,不見律師,不允許律師閱卷,不給律師起訴書,百般刁難律師後,在律師無法到場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後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開宣判,高玉琴已上訴至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主審法官是高玉喜,牡丹江市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是魏春琪。二審將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開庭,牡丹江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高玉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迫害。因在監捨煉功,被獄警酷刑折磨。被非法關押在十一監區的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因此向獄方提出請求:希望獄方尊重人權、尊重信仰自由,遵守憲法和法律,停止折磨高玉琴,遭獄方拒絕,十八人於十月十二日開始以絕食絕水的方式向獄方表達訴求,希望能喚醒獄警良知,停止對高玉琴用刑。

二零一五年四月,高玉琴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高玉琴不配合她們簽字,監獄警察帶著進了大門,20多個犯人站立在那,上來四個犯人把高玉琴抬上了四樓,拖鞋也弄壞了,把高玉琴送到十一監區,包組警察肖麗娟,組長李偉波,高玉琴身體很虛弱,不讓高玉琴上床,只能坐小凳上靠著,就開始放污蔑大法的錄像光盤給高玉琴看,從早上5點一直到第二天半夜2點才讓高玉琴睡覺。強制坐小板凳,把手放在膝蓋上,腰挺直。

第二天,來了四個犯人,叫高玉琴寫四書,高玉琴說她病都好了,做好人,往哪裡轉化她,讓她罵人啊,她不寫。他們就把高玉琴棉褲扒下來,只穿了一身單衣服,五六個犯人,其中一個人說,把她弄到窗台下面沒有監控器的地方打。高玉琴暈過去了,她們褲頭上寫上師父的名字,好幾個人抓著高玉琴強制她穿,她要脫下來就打她,等到半夜2點讓她上床了,高玉琴脫下來放在床頭舖上面,警察翻號看見了,拿到辦公室,她們說警察大隊長讓高玉琴繼續穿。後來高玉琴就把字刻下去了,把褲頭扔了。

高玉琴被強制坐板凳半個月,屁股坐出血了,腫了,又把高玉琴送小號關押了半個月,高玉琴虛弱的不行了,回來後又換了一個組。以王曉麗為首的十一監區每個犯人都是幫教,都幫著看著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之間不准說話,被另一個犯人舉報了就得扣分。犯人還給王曉麗送禮,有一年犯人給王曉麗送奶,被罩,20個組長還有別的犯人送的。王曉麗告訴犯人原竟芳,你要是把她轉化了我給你加20分。我因為煉功,王曉麗指使犯人用專用皮帶綁了高玉琴四天兩宿,沒吃沒喝,到第五天的時候,王曉麗讓犯人給高玉琴黑米干飯泡涼水灌,高玉琴不配合,犯人打她的頭,當時鼻子就出血了,高玉琴一個耳朵就聽不見了。後來高玉琴家人找檢察院控告,獄警才帶著高玉琴去醫院檢查,耳科醫生說,治不好了,條件再好也治不好了,除非佩戴耳機。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高玉琴在女子監獄委托其女兒為其代理申訴。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立案庭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證人證言系偽造、酷刑取證等原因,將此案進入申訴立案程序,並定於十一月九日將召開本案的聽證會,屆時劉書慶律師和熊冬梅律師將出席聽證會為高玉琴維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兩名律師到監獄會見高玉琴,但女子監獄“六一零”頭目楊麗濱表面上說不為難律師,實際阻撓律師會見高玉琴,沒有法律依據的將律師手續送到黑龍江省“六一零”請示匯報,“六一零”給律師所在地司法局打電話給律師施壓。

直到十一月八日,律師都沒能見到高玉琴。聽證會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點在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第十六號法庭召開。負責高玉琴案件的法官是中級法院的王維平法官。

穆稜市法院、檢察院一向回避不見法輪功學員當事人律師,幾度枉法冤判高玉琴、彭建普等多位法輪功學員。

高玉琴因一年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遭受關小號毆打等迫害,現在高玉琴全身浮腫,經醫院檢查,高玉琴右耳失聰、肺瘀血、心髒不正常、高血壓、婦科炎症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監獄方讓高玉琴寫保外就醫申請,但至今沒有明確消息。

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警察在邪黨十九大之前到法輪功學員高玉琴(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家中拍照,問高玉琴丈夫和女兒是否煉法輪功。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村長張玉冒在警察指示下打電話給高玉琴丈夫又問其女兒工作、住處等詳細情況,被高玉琴丈夫嚴厲呵斥。

穆稜市河西鄉高玉琴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結束四年冤獄從黑龍江省女監出獄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曰晚上七點五分多,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河西鄉派出所警察於明旭與另一個穿制服的人,由自興村治保主任劉光才帶著,去河西鄉自興村(二站村)法輪功學員高玉琴家裡。於明旭帶著執法記錄儀,問高玉琴是否還修煉法輪功,高玉琴說,我學大法做好人,一身的病都好了。高玉琴給警察講真相,讓他們有個好的未來。警察說要看看書,強行拿走5本大法書,說把書明天給送回。第二天,並沒有把書送回。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非法勞教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抄家毒打/毆打抻刑非法審訊非法判刑迫害親屬騷擾坐小板凳關小號剝奪睡眠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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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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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安局韓 建--辦6924236宅6282015<br>李福成--辦6930185宅6259618<br>李東泉--辦6282216宅6939163<br>孫慶豐--辦6923158<br>牡丹江市公安局:<br>0453--6924236、6930185/6282216、6923158、6927339、6918155、6282413、6282360<br>局長趙金成:13314636111<br>楊饒林 6282316 、13904530778<br>張成彬 6282416 、13504533068<br>李東泉 6282318、 13766669088<br>李懷巖 6282312 、13904838383<br>江濱  6282409 、1383637999<br>謝斌英 6282322、 13945360111<br>楊陽  6282216 、13904536126<br>於光  6282221、 13394530333<br>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0453-6282523 ,6282520,<br>隊長:李哲<br>成員:彭福明 楊丹蓓 李學君 劉君 喬平<br>牡丹江公安局國保二大隊長楊丹培電話: 0453 6282526<br>牡丹江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手機李哲電話:13604831098<br>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惡警彭福明電話:13845344344<br>牡丹江公安局國保辦公室電話: 0453 8777444<br>
穆稜市政保科 : 孔慶增
穆稜市公安局穆稜電話區號:0453<br>【穆稜市公安局】<br>聯系電話:0453-3122592,傳真:0453-3123395<br>總機 3122141,查號台 3122592<br>局長:符雙仁3123174辦;孫旭濱<br>政委:邴文華3122412辦<br>副局長;曹怡鋒13904832838、宅3131968、辦3123017<br>副局長:金克宏;彭公利;王樂剛;范長勝;周偉<br>【穆稜市國保大隊】<br>地址: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5號,郵編:157500<br>隊長:臧殿旭:13208437077<br>副隊長:田立亮:3186374、13845317767(經常動手打人,已被“追查國際”追查)<br>教導員:李艷春:3186375、13945320989,說話向來蠻橫,經常動手打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br>國保警察: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相關人員:崔興國、李艷春、田立亮、孫雅君。數年來,此四人長期綁架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酷刑折磨,多次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直到目前還在繼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br>崔興國:3186375、13766639696,經常動手打法輪功學員(每次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有他) 。<br>孫雅君(女):3186376、13945376898,國保大隊大隊長,多年來持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很多非法抓捕都是她指使的。<br>周新生:13054332788、宅3128951、辦3124982、3125124,周新生之妻:王艷梅13845332290、宅0453-3128951<br>市委書記辦公室 3123837<br>市610頭子:范偉民:13359691169、宅3124155、辦0453-3134469 : 孫雅君鄭鳳國周新生李彥春田立亮崔興國
穆稜市610辦公室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地址: 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 <br>郵編:150069<br>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 8053 <br>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總機轉8001<br>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br>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br>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br>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br>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 <br>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br>呂某某:集訓隊隊長 <br>大隊長:康袢×、夏某<br>哈爾濱女子監獄十一監區<br>大隊長:王曉麗<br>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長,大慶人)、曲紅梅(27歲、大慶人)、范秀梅、高洪君、周麗麗、李誠、武靜、關曉霞<br>哈爾濱女子監獄九監區<br>大隊長:桃淑萍,<br>隊長:王珊珊、馬智檜、董麗華<br>教員:王嬌。<br>黑龍江省女子監獄610科長楊麗斌<br>警官:於敏,裴相,牛琳,范婷婷,侯警官,姜卓芳,穆子男,孫麗維,李晶,李松敏,肖淑芬,王亞男,徐淑艷,李福<br>惡人榜:白榮環、蘆淑華、黃麗艷。<p>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br>地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br>(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br>打總機0451─86684001、86668488後說人名或職務即可找到。) <p>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 13.00-15.00 電話: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p>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br>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br>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p>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任監獄長:方根寶、包銳,電話0451-86639099,86636066<br>政委 褚淑華 電話0451-86639077<br>副監獄長 陳飛 電話0451-86629677<br>十監區院長: 趙慧華<br>十監區監區長: 趙曉帆<br>十監區大隊長: 吳紅<p>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br>(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br>哈女監聯系電話:0451-86639059, 0451--86639069<br>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13:00-15:00  電話: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br>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 8053<br>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總機轉8001<br>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br>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br>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br>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br>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br>九監區惡人榜:<br>劉志強(隊長)、賈文君、燕玉華<br>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br>呂某某:集訓隊隊長<br>大隊長:康袢×、夏某<br>獄政科科長:楊麗斌<br>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br>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br>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br>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br>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br>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電話:0451-8235914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駐女子監獄電話:0451-86663178 : 肖麗娟王曉麗楊麗斌
穆稜市法院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號<br>郵編:157500<br>刑事審判庭庭長:郝桂菊13836321519,宅電0453-3122309,辦電0453-3138161<br>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王連潤18745370899,辦電0453-3138162<br>書記員:楊林13946319444,辦電0453-3138162<br> : 王京龍郝桂菊
穆稜市第二派出所 : 孫德龍
牡丹江市政法委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王育偉13339537666宅0453-6996666.0453-6680477,6171978(辦),6282555(辦)。 : 李明先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條路339號 郵編:157000<br>院長張敏<br>副院長高金鵬18903630008、0453-8902777<br>副院長劉偉<br>邪黨書記姜英波<br>副院長孫為群副院長13303636811、0453-8902618<br>政治處主任王昭義13836359991、0453-8900333<br>紀檢組組長杜平6377120<br>總值班室:0453-8902715<br>信訪辦田赫13555004588、0453-8902716<br>執行局副局長付傑<br>執行局綜合科副科長郝強13945368111、0453-8902613<br>執行局局長兼庭長王鳳祥13604639894、0453-8902638<br>執行一庭副庭長張微13359887771、0453-8902636<br>執行二庭庭長張亞亮13845397288、0453-8902632<br>執行二庭副庭長黃曉麗13836363030、0453-8902633<br>審管辦副主任趙英寶13359566629、0453-8902635<br>刑一庭:0453-6377061、6377062、6377063、6377064、6377065、6377066、6377067<br>刑一庭審判員高玉喜18545300137、0453-8902609(高玉琴二審法官)<br>刑二庭:0453-6377068、6377069、6377070、6377071、6377072 : 高玉喜
穆稜市檢察院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土環街21號<br>郵編:157500<br>趙金玉,穆稜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近年來被枉判的大法弟子是他提起公訴的。<br>手機:13945399032 固話0453-3122682<p>千玉環,穆稜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br>手機:13634637988,固話:0453-3134902<br> : 趙金玉
牡丹江檢察院地址:江南新區阜寧街9號<br>區號:0453 郵編:157020<br>金銀牆6271001(辦)13514550151(手機)<br>郭書亮 13945348000(手機)<br>張坤明6271005(辦)13903632928(手機)<br>張劍秋6271108(辦)18604538313(手機)<br>劉春彥6271003(辦)15846757777(手機)<br>董景祥6271201(辦)13304830999(手機)<br>趙曉軍6271006(辦)13089888977(手機)<br>李炳學6271007(辦)15945300077(手機)<br>趙卓彧(或)6271008(辦)13555001234(手機)<br>辦公室 劉 君6271502(辦)15945369666(手機)<br>值班室6271591<br>偵察監督科 石剛 13314536695(手機)<br> : 魏春琪
八面通鎮看守所
河西派出所 : 陳志勇劉志國
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br>郵編:157500 : 孫立學
穆稜市河西鄉 : 張玉冒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16日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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