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生(福生)
簡介:
朱富生(福生)(Zhu,Fushengfusheng),
男 ,
38歲 ,
新疆大法弟子。烏市新市區公安分局“六一零”惡警以上網為由,非法判大法弟子朱富生兩年徒刑,關押在新疆烏市第五監獄。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大法弟子朱福生被送到第五監獄,原來被非法判刑兩年,當時只剩下約半年時間到期。但第五監獄為了配合新疆邪黨機構把第五監獄設為全疆關押法輪功學員基地的邪惡舉措,蓄意在監獄內打造高壓態勢,並授意犯人中個別緊跟惡警的壞人,對朱福生栽贓陷害。由朱福生的“包夾”和組員共同引誘他講有關法輪功真相,並蓄意斷章取義,共同做證,以證言形式構陷朱福生。 二零零七年五月,大法弟子朱富生向人講真相,被壞人舉報,由新疆第五監獄610頭子張勇軍一手主抓的這件丑事第一次上呈新疆烏魯木齊八家戶人民檢察院時,竟被退回案卷,理由是證據無力,最多只能加刑一年,起不到打造高壓態勢的作用。之後惡警張勇軍領著監獄610班組在一幫心照不宣的惡人共同“豐富”證據後,烏市中級法院非法給朱富生加刑四年,共六年。 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止,大法弟子朱福生還被非法關押在新疆第五監獄。 二零零七年年,在第五監獄二分監區被關押的大法學員朱福生,因為宣傳九評,監獄“六一零”又氣又怕,陰謀加大迫害力度。“六一零”主任惡警張勇軍、李發雲和二分監區長徐峰、管教劉小俊合謀,唆使二分監區惡犯王彥軍、李永強、李建奇、吐爾遜買買提把朱福生說過的話寫下來,沒說過的也編出來,讓他簽字。朱福生拒絕簽字,幾名犯人開始對他毒打、折磨,最後強迫他簽了字。 最後“六一零”辦公室拿著這份材料上報監獄,提出加刑報告,負責加刑的獄內偵查科科長劉道友、副科長郭勇上報法院。在被加刑期間,朱福生在押號老虎凳上度過了幾個月。邪黨法院最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對朱福生加刑四年。他的原判刑期是兩年,加刑的判決書就在他快兩年期滿的最後幾天下達。後惡警將朱福生關到七分監區“轉化”。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惡人舉報;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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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疆第五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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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擁軍
更新日期: 2009年6月26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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