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萍(立萍)
簡介:
陳麗萍(立萍)(Chen,Liping),
女 ,
31歲 ,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大慶銷售總公司儲運分公司南三油庫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陳麗萍去北京上訪,被大慶儲運分公司南三油庫不法人員接回,非法扣押在公寓樓十五天不許回家,扣發三個月獎金。 二零零零年二月,陳麗萍在單位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一個月,扣發工資,半年不得獎金,不給長三級工資。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慶儲運分公司不法人員因惡黨兩會期間怕法輪功學員上訪,將陳麗萍非法拘留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陳麗萍因公開煉功,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陳麗萍去北京上訪,被單位接回拘留。陳麗萍反迫害絕食九天,被強行灌食。在十二天後,因身體狀態不好,被單位取保候審回家。還差兩天過年時,單位、派出所不法人員把許多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勞教,她得知此消息後被迫從娘家出走,因而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在陳麗萍從娘家剛走幾個小時,單位和大同公安局一幫人到她娘家抓人未果,就把陳麗萍丈夫和兒子都抓走,第二天孩子才送回陳麗萍娘家,但陳麗萍丈夫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陳麗萍流離失所期間,其單位作出將陳麗萍開除廠籍、留廠查看一年的處分,還威脅家人說不給她分房子。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三日,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非法拘留三天後,大慶“六一零”伙同大同公安局,讓單位將陳麗萍直接送去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她被勞教的前七個多月,每天早上五點到晚上十點被強迫洗腦看錄像,讀誹謗大法的書,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七個多月以後被強迫奴役,有時加班工作一宿。 二零零四年,陳麗萍寫了“嚴正聲明”,聲明因戒毒勞教所強迫寫的不修煉的保證全部作廢,並在生產的工藝品包裝盒內寫“法輪大法好”,被勞教所惡警非法加刑期,並罰款一千五百元。陳麗萍絕食反迫害,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致使她精神恍惚,手腳麻木,歷時三十八天,才讓單位和家人用救護車將陳麗萍接回家。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正常,一個月後上班。單位因陳麗萍沒有放棄信仰,單獨秘密下個文件,由公司到基層“六一零”,層層非法監控陳麗萍。 在被非法關押和勞教期間,單位扣除陳麗萍所有工資和獎金、勞保和各種福利待遇,直接經濟損失十幾萬元。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在大慶負責督辦和推動迫害。大慶公安局國保大隊馮海波非常主動積極布署綁架、拼湊組織及上報15位法輪功學員的構陷卷宗。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黑龍江省公檢法司部門以權代法,違憲瀆職策動綁架大慶市五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警察按名單上門非法抓人。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拘留所。有人已被迫害的出現生命危險。大慶警察針對法輪功學員采取監控、蹲坑等手段監視,據悉是市國保馮海波指使公安分局警察按名單實施綁架。 當天上午十點,大慶市東湖區公安分局警察闖入陳麗萍家,綁架陳麗萍並抄家。陳立萍被綁架後血壓升高至190,曾一度絕食抗議,幾次出現生命危險送醫院搶救。可是警察就是不放人。陳麗萍、王居艷、金廟慶、孟慶英、劉福林、李景如、高國慶等大慶市法輪功學員情況不明。家人到市局找局長被拒之門外不讓見,到東湖公安分局要求放人,卻被告知必須“轉化(放棄信仰)”才能放人。 二零一九年三月下旬,陳麗萍還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法輪功學員金廟慶、陳麗萍、王居艷遭非法批捕。辦案人是封光 電話:0459-5974201、13089060016、13351196789.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檢察院將大法弟子陳麗平被構陷的案子退回公安分局補充偵查,時間為一個月。 二零一九年五月,前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的,黑龍江省大慶地區法輪功學員白玉福、任玉紅、劉文君、陳立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因各種原因已經被 “保外”釋放回家。同年六月十四日,黑龍江省大慶市讓區法院將非法庭審東湖大法弟子陳麗萍。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預定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對法輪功學員金廟慶、陳麗平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金廟慶(68歲)、陳立平、丁立華(女,近七十歲)非法開庭。庭審在下午1點30分開庭,下午3點結束,整個庭審用了1個半小時。 包夾黃婷婷,27歲,她因販毒被判刑15年入獄的,是少年犯。大慶法輪功學員陳麗平,剛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時,黃婷婷折磨她,非讓她洗澡,陳麗平說來例假了不能洗澡,黃婷婷說不行也得洗,就給她澆了三盆涼水,並用腳踢她,陳麗平頓時臉煞白,全身顫抖,刑事犯都說她挺狠的,黃婷婷說不狠能行嗎?!(二零二零年一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在大慶發生的中共警察群體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中,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呂觀茹(七年)、劉恩權(四年)、任玉紅(四年)、黎炳英(一年)、李明秀(三年)、金廟慶(三年)、陳麗萍(四年)、王居艷(四年)、孟慶英(四年)、瞿延來(五年)、安顯蘋(三年)、劉恩喜(四年)、關興濤(八年)、吳艷華(七年六個月)、都業成(七年)、丁麗華(三年半)、高國慶,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其中,高國慶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冤獄期滿回家;丁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現在被大慶公安在網上通緝,已有家不能回。至今為止,已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先後劫持到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注射不明毒針;
非法罰款;
非法勞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監視/跟蹤;
抄家;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批捕;
謊詐;
交保證金;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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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讓胡路區法院:
審判長張新月
公訴人封光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主要責任人信息(區號0459)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玉門街139號,郵編163453
檢察長劉振魁5974999、13359590901
趙巖松 偵查監督科主管檢察長 13359590310
朱赤紅 監督偵查科 科長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劉笑臣 18104592167
封光(辦案人) 13351196789 13159835666
郝文濤(辦案人 13359590365
劉超(辦案人)
林娟(辦案人)
李凱 13039830789
張文坤 15845800327
鄒海燕 13359590326
熊洋 13936822875
朱璇 13936702396
李曉培 13359593105
沙雲晴 15045997979
孫學才 13359590317
鄧 兵 13359590360
張成相 13359590319
王 欣 15845800337
劉曉麗 15845800382
於淑平 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張嘉福 4303815 13359599818
尚海濤 4303812 13359598001
高闖 4303827 15045947755
公訴科
郭玉峰 4303806 13359590325
潘雲龍 4303828 13614596610
闞麗媛 4303806 15845835311
武文旭 4303809 18904590098
沈晨 4303839 18945600442
楊潔 4303839 18945960928
崔曄 4303851 13359590063
李昊 4303809 18645200015
朱磊 4303851 18945600441
大慶市看守所信息
所長趙海深:0459-4617592 13394660195
於靜、張志宏、彭麗峰、遲娜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
楊波
大慶市看守所
大慶市公安局
:
馮海波
大慶市610辦公室
大慶市拘留所
讓胡路區法院
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
大慶市大同公安局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大慶市讓區人民法院
東湖分局
東湖公安分局
大慶儲運分公司南三油庫
讓胡路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日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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