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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發棟(丁乾)(丁干)

簡介:
丁發棟(丁乾)(丁干)
(Ding,Fadongding[gan;qian]dinggan), 男 , 63歲 , 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寧夏大學音樂專業本科畢業。原是寧夏銀南一所中學的優秀教師,曾獲“寧夏優秀鍵盤手”稱號,其音樂作品曾在全國首屆中音杯中獲獎。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天。丁發棟正在公園煉功,被鳳凰街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他們反覆播放造假新聞繼續欺騙毒害丁發棟。他們以欺騙的行為從家人手中詐走大法書籍數本並誹謗煉功人都是精神病。

有一天,丁發棟正在煉功點煉功,被一不明真相的老年婦女告訴警察,兩個警察將丁發棟綁架到興慶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丁發棟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為了向有關部門說句實話,講一講丁發棟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丁發棟坐火車到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找信訪辦的過程中,遭遇了幾次警察的盤查和打罵。因丁發棟坦誠地向他們講真相,他們還是讓丁發棟走了。有一天丁發棟打算回家,坐在廣場等車的時候,兩個巡警過來見丁發棟正在看《轉法輪》就將丁發棟綁架到當地車站派出所,又送到寧夏駐京辦事處,當晚,駐京辦事處將丁發棟僅剩的七十元錢掠走,幾天後,丁發棟與另一同修被綁架到寧夏銀川市新城公安局。

隨後又將丁發棟送至興慶區分局,兩個警察審問丁發棟時,一個惡狠狠地把丁發棟打倒在地。丁發棟剛到看守所,就被人在右眼上猛擊一拳,打丁發棟的牢頭是個殺人犯,個別犯人受惡警指使,不讓丁發棟煉功、講真相。丁發棟在那裡被非法關押三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底年,丁發棟寫了一篇講真相的文章,打印了許多份公開張貼。第二天上午,文化街派出所的三個人闖入丁發棟家,其中一個姓張的主任對丁發棟說:“你這裡還有些啥?拿出來讓丁發棟們也學一學。”丁發棟就把剩下的幾張拿出來,他們拿到手之後說:“把孩子安頓好,跟丁發棟們走一趟。”丁發棟再次被綁架到看守所。 五天以後,丁發棟被興慶區分局的三個警察送到吳忠白土崗字勞教所。

勞教所的郭文智(此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已遭惡報死於意外)把丁發棟送進一個大房間裡,裡面有三十多號人。平時訓操時,他們故意找茬迫害丁發棟。有時讓勞教人員扇丁發棟耳光,或是訓操時故意讓丁發棟出錯。

勞教所的惡警企圖“轉化”(即逼迫丁發棟們放棄修煉)丁發棟們,他們偽善與欺騙的手段被丁發棟們識破,他們就將丁發棟們送到磚窯干奴工。

勞教所的二隊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地方。下屬有四個分隊,一個同修被分到三分隊,丁發棟和另一個同修被分到二分隊,這個二分隊有兩個班。丁發棟倆被分開,一班一個,每班有二十人。當天晚上一分隊和二分隊就合在一起開會。兩個班長一個叫王曉勇,一個叫周仲平。他們和幾個犯人在丁發棟頭上、臉上用掌猛擊,或打耳光,或用腳踢胸部,用拳突襲背部。

到二隊後,丁發棟每天必須三點起床,其他人是五點起床。起床後站立背所謂“23號令”,或用舊毛衣毛褲擦地。正值冬天,丁發棟雙手凍得紅腫。

一天下半夜三點,民管會的兩成員,一個叫高克,一個叫王維,把丁發棟和一個學員拉起來說:昨晚看了中央台傅怡彬殺人案,你們轉化不?丁發棟說:那是假的,不符合真、善、忍的標准,他不是煉法輪功的。這兩個人立刻把丁發棟們拉到了樓道裡拳打腳踢。

一天晚上,班長周仲平故意熄燈後,班長王曉勇百般折磨丁發棟,無端刁難,他用衣服蒙著丁發棟的頭,抄起鍬把指在丁發棟頭部惡狠狠地說:今天說不清楚有你的好果子吃呢。然後把丁發棟拽到牆角,雙手抓住丁發棟的兩肩,用膝蓋猛擊丁發棟的胸腹部。

一天中午,丁發棟正在擦地,一個外號叫阿龍的犯人過來朝丁發棟猛踢一腳,丁發棟當時感到天旋地轉,倒在地上頓時不能呼吸,大約過了五分鐘左右,丁發棟才喘上一口氣。

有一次,上完早操回到監捨,周仲平質問丁發棟是否與三分隊的法輪功說話了,丁發棟說丁發棟連看都沒看到他,怎麼可能與他說話呢?周沖過來,朝丁發棟的肚子猛踢一腳。連續遭受毒打和每天的奴工勞作,丁發棟連上廁所都困難,每次行走必須扶著牆一步一步的向前挪。

後來隊長知道了這件事,問丁發棟有啥要求,丁發棟說丁發棟要回家休息,隊長答應丁發棟可以休息兩個月,同時將周加教八天。然後問丁發棟這樣處理你滿意嗎?丁發棟說你們看吧。反正丁發棟是無辜的。他們要帶丁發棟上醫院,丁發棟拒絕了,他們就強行給丁發棟開了藥,丁發棟不配合,他們就強迫丁發棟吃。一兩個星期後,他們的態度馬上變了,要丁發棟繼續出工。 他們害怕丁發棟遭受的迫害讓外人知道,不讓家人見丁發棟,家人還是想方設法見到了丁發棟。

他家人到勞教所探視,在勞教所大門口看到丁干被折磨的像一把枯柴,走路彎著腰,瘸著腿,一只手捂著肋下,艱難地一步一步向大門口挪動,家人全都哭了,他妹妹當場哭暈過去。

後來勞教所組織了一批人企圖做“轉化”,但因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一周抗議,計劃破產,於是將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分散到了全區各勞教場所,丁發棟與另兩名同修分到寧夏賽馬水泥廠(寧夏戒毒二所在賽馬的一個勞務點)包裝水泥。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丁發棟被寧夏青銅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暗中跟蹤並綁架到青銅峽市看守所。惡徒再次構陷將丁發棟勞教三年。青銅峽市公安局雷局長、王浩、李正江與吳忠勞教局將丁發棟送至吳忠白土崗勞教所。再次到這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丁發棟絕食抗議。他們就將丁發棟騙到磚廠,讓丁發棟拉磚。丁發棟不干,隊長謝軍就把丁發棟背銬在水泥桿上,讓三伏天的太陽暴曬,還故意將銬子銬得很緊。銬了三、四個小時後,丁發棟疼痛難忍,幾乎全身麻木,失去知覺,被其他人拖著走路。大約一周後,丁發棟與另一同修被送往青銅峽市水泥廠(勞務點)強制做奴工。

丁發棟不願做奴工,也被銬在鐵柱上,有一次,那時丁發棟已絕食很多天了,身體非常虛弱,又被暴曬,銬在鐵柱上的丁發棟昏死了過去。不知過了多久,醒來後發現他們正在強行給丁發棟灌涼水。

青銅峽市公安局雷局長、王浩、李正江與吳忠勞教局人員合伙將丁干劫持至吳忠白土崗勞教所。勞教所成立了十多人的“轉化”班,以減教期為誘餌,兼施各種陰毒的手段洗腦。此後丁干遭構陷被勞教三年。後來丁干又遭受多次迫害,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寧夏銀川監獄。

在這期間,妻子一人帶著年幼的孩子艱難度日,精神幾乎崩潰,最終選擇了離婚。丁發棟不願再使她痛苦,無奈地同意了。三年後回家,家人看到他一百二十斤的體重瘦成了七十多斤,瘦成了一把蘆柴,妻子又與他復婚了。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丁發棟在銀川老百貨大樓四樓被保安構陷,保安和前進街派出所警察將丁發棟綁架到銀川看守所。剛進看守所,惡警指使犯人以搜身為由將丁發棟身上的一百四十元錢擄走。接著丁發棟就被關禁閉,坐老虎凳三天三夜,室內狹小冷如冰窟。丁發棟被四人包夾,丁發棟全身被繩索捆綁,沒有自由,雙手被銬在鐵板上,起滿了水泡,兩腳銬在老虎凳下,早已失去了知覺,他們怕丁發棟死,於是強制灌食。把丁發棟拖到監號裡,等丁發棟恢復了知覺,號子裡的在押犯又逼迫丁發棟干活,裝打火機,中共當局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企圖還要勞教丁發棟一年半,在勞教所二十天以後,丁發棟又被強制送往區第一勞教所。

這次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期間,前進街派出所的所長李喜、徐建設等又到丁發棟家中非法抄家,攪得家人和左鄰右捨不得安寧。

二零零七年夏天,文化街派出所陳萬裡等三人突然闖進丁發棟家中,無故查問丁發棟的電話號碼與手機號。二零零八年年初,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王滿、王世元,刑警隊姓陳的三人到丁發棟妻子上班的地方誘騙說丁發棟出事了,讓她去一趟,丁發棟妻子問在哪兒?他們騙說在大街上發傳單時被綁架。

丁發棟妻子給丁發棟打了個電話,得知丁發棟平安在外,他們一把搶走了妻子的手機,翻她的包,打開了錢包搜查。搶走了電子書和家門鑰匙,強行將她帶到家中抄家,劫走丁發棟家電腦一台、機頂盒一台、打印機兩台、文曲星復讀機一部、大法書籍、資料無數,綁架丁發棟妻子到公安局,第二天才放回來。還在丁發棟家附近蹲坑監視,並且跟蹤丁發棟年幼的兒子,萬般無奈中丁發棟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二日兩天,寧夏六一零惡人、副主任姚迎利、惡警王滿唆使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興慶區分局國保大隊、文化街派出所、玉皇北街派出所、富寧街派出所多名惡警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梁玉華,丁發棟,王世元;王滿綁架了丁發棟妻子並派人在他家附近蹲坑監視,跟蹤他年幼的兒子,丁發棟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凌晨一點多,丁發棟正在銀川市銀基物業上班時,遭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遭富寧街派出所警察張英才、趙斌等綁架。當天中午,銀川市公安局賈瑜斌、王世元伙同張英才、趙斌等共八人拿著從丁發棟身上非法劫掠的鑰匙抄了家。隨後將丁發棟劫持到看守所。

丁發棟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家人找銀川市公安局“六一零”的王滿、王世元等要人,王滿野蠻的推搡他家人、撕扯住丁發棟妻子的姐姐的頭發往外推、滿口髒話辱罵他家人。 五月十六日上午,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張頂生和張英才去看守所非法提審丁干(丁發棟)。

二零一一年六月底被再次非法勞教二年。當家人得知丁發棟被非法勞教的消息後,找到相關人員質問:依據什麼勞教丁發棟兩年?所謂的“執法人員”竟然解釋說:不需要什麼依據。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結束冤獄從勞教所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丁發棟在中衛市中寧縣朋友尤海軍家做客時,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帶人伙同中衛市公安局的多名警察,將兩人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兩人被關押至中寧縣看守所。

九月十八日,劉勇等非法傳喚丁發棟。王金成、劉勇等為了構陷丁發棟、尤海軍,竟然偽造“傳喚”筆錄、偽造丁發棟簽名。十月二十二日中寧縣檢察院將兩人非法批捕;十一月,檢察院因該案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十二月初,公安局王金成、劉勇等第二次將該案提交檢察院;十二月下旬,檢察院再次將該案退回公安局。

公安局副局長王金成玉劉勇等繼續制作證據,第三次將此案提交到檢察院。

因劉勇等人偽造丁干的簽名和筆錄,家人給相關部門寫信控告劉勇、楊林。同時向檢察院提交了申請書,要求做筆跡鑒定,要求公安局提供九月十八日“傳喚”丁乾的錄像。申請書後面附上了丁乾本人的簽名和公安局偽造簽名的對比附件。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丁干家人和聘請的律師獲悉丁干的筆跡“鑒定報告”出來了。原來是中寧公安局的上級機關寧夏公安廳做的“內部鑒定”,稱劉勇等“傳喚”丁干的筆錄簽名是丁干的筆跡。

二月十日上午,檢察院告知丁干筆跡鑒定結果,丁乾再次表示筆跡不是他簽的,筆錄內容也不是他所說的。

時隔多日,家人向檢察院公訴科再次要求重新請第三方做公正的鑒定,公訴科科長譚艷玲和黃瑩瑩答復:要求重新鑒定證據不足,不予重新鑒定。

結果發現所謂的“鑒定報告”中稱是丁干的筆跡,但這個報告是寧夏公安廳做的,是“內部鑒定”,根本無公正性可言。寧夏公安廳駱健得知丁干家人控告劉勇和要求做筆跡鑒定的消息後,親自到中寧縣看守所提審丁乾,對丁乾威逼利誘,暗示丁干可以找回家的“辦法”,丁干未予理睬。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寧夏中寧縣公檢法人員合伙上演了一出偽證據、偽鑒定連連的庭審,企圖對法輪功學員丁乾和尤海軍非法判刑。辯護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大法是完全合法的。審判長張民鵬還說:不要提敏感詞語!

對於公訴人譚艷玲提出的偽證據,丁干當庭指出,辦案警察劉勇所作的筆錄內容和簽名都是偽造的,強烈要求第三方做公正鑒定。尤海軍也指出,自己的筆錄是在警察的誘騙下所作的。

公訴人譚艷玲要求判處兩位法輪功學員四至五年有期徒刑。審判長在宣布休庭時稱結果擇日宣判。

法院采信偽造的證據,在二零一四年六月初誣判了丁乾、尤海軍,分別為三年和三年半。丁乾、尤海軍兩人都上訴且各自聘請了正義律師。

目前,丁乾、尤海軍已被非法關押近一年時間了。

此次二審參與庭審人員:審判長:王意宏;承辦庭長:呂國福;審判員:張瑜;書記員楊敏(明);公訴人姓名未知。

近日(二零一六年二月)獲悉,被非法關押在寧夏銀川監獄的法輪功學員丁乾因拒絕“轉化”(違心表態放棄信仰),遭受長時間關禁閉等方式的迫害,目前已精神恍惚,身體狀況堪憂。

寧夏大法弟子丁乾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到九月十五日,三年冤獄期滿。

二零二零年八月底至九月初,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丁干拒不簽字,被文化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關到一間屋子裡。警察又將其兒子綁架拘禁數小時,脅迫丁干。警察給丁干三張白紙,說:只要你在這幾張白紙上簽上你的名字,就放你兒子。丁干無奈在三張白紙上簽字後,警察才將其兒子放回家。

近日(二零二一年九月),銀川市解放西街派出所的片警王燕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丁乾、吳進芳。

二零二三年“四·二五”前,寧夏銀川市、石嘴山市法輪功學員被騷擾,銀川市興慶區文化街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丁乾,讓丁乾到派出所一趟。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11時許,丁乾給家人發短信,說是去趟銀川市文化街派出所。直至第二天也未見丁干回家,家人隨後去文化街派出所要人,派出所矢口否認丁乾來過派出所。在家人的一再要求下,派出所答應允許查看監控錄像,經錄像查證,看到丁乾手被銬著帶進文化街派出所。這時,文化街派出所所長說,人(指丁乾)被青銅峽市公安局帶走了。隨後家人去青銅峽公安局查詢情況,一個安保人員說丁乾違反了所謂《刑法300條》現被關押在吳忠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丁乾被青銅峽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二十七日吳忠市青銅峽公安局將“案子”移送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八月二十四日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向吳忠市利通區法院提起公訴,辦案法官楊慧。

六月十五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丁乾,得知丁乾身體不好,高血壓嚴重,次日到青銅峽市公安局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被駁回。七月二十四日,律師會見了丁乾,看見丁乾身體很差,身體非常虛弱,當日下午,家人和律師又到國保反映丁乾身體狀況,再次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

王浩於七月二十七日非法將丁干到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是吳美玲。八月二十三、二十四日,丁乾親友以親友辯護人身份找到檢察官吳美玲,要求按法律規定閱卷,吳美玲說要請示領導。隨後再問閱卷一事,吳美玲說領導不同意。

八月二十四日,親友向檢察院提交了《關於無罪釋放丁乾的法律意見書》以及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提供了全國各地相應的一些案例請檢察官慎重審查丁乾迫害案,並告知檢察官,丁乾沒有犯罪,是青銅峽市公安國保大隊長王浩等違法辦案,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非法提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隨後,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檢察官吳美玲向吳忠市利通區法院提起公訴。親友問吳美玲我寫的《法律意見書》你隨卷移送了嗎?吳美玲說沒有。

八月二十八日,吳忠市利通區法院對丁干被迫害案立案,辦案法官是楊慧,法官助理姓王。親友到利通區法院問什麼時候律師能閱卷,王助理說等高院通知。

丁乾在看守所有高血壓狀態,家屬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被國保王浩駁回。現已知相關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姓楊,電話為13995253998。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寧夏吳忠市利通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丁乾。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為丁乾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丁乾。丁乾的兒子作為親友辯護人也為父親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父親。丁乾也堂堂正正地表示自己做好人無罪。丁乾法庭陳述後,有旁聽者大聲說:“無罪釋放丁乾!”公訴人、法官無言對視,法庭沒有宣判。

寧夏法輪功學員丁乾將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14:00在吳忠中級法院被非法庭審。

這是丁乾不服利通區法院一審判決上訴後,吳忠市中級法院決定二審開庭審理。

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丁乾將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在吳忠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法院(2023)寧03刑終159號《刑事裁定書》,維持了一審冤判。審判長韓芬,審判員侯士俊、徐婧,書記員丁莉穎,吳忠市檢察院出庭公訴人鎖耀環、廖敏。

丁乾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被送往寧夏石嘴山監獄。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丁干被迫害一年半冤獄期滿,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離開寧夏石嘴山監獄,平安回到家中。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日、三日,寧夏銀川市國保、公安及派出所人員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抄家、綁架迫害。

丁乾在家被綁架、抄家綁架,被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丁乾的母親家也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得知,有十一位已被構陷到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他們是:毛敏悟、丁干、趙林、謝毅強、李仕林、李金花、申冬梅、李夢瑩、梁玉華、吳進芳、朱琳。其中,謝毅強、李金花、梁玉華、毛敏悟、丁干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已為他們聘請了律師。

此次迫害行動,寧夏回族自治區政法委書記朱天舒,寧夏公安廳副廳長、銀川市副市長、銀川市公安局局長吳琦東,寧夏公安廳副廳長、銀川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張天喜等人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局長陳梓,興慶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楊冬生,政委白濤部署實施了此次大規模綁架行動,對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日對銀川市興慶區轄區內大法弟子的大規模綁架迫害行動負有直接責任。

11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謝毅強、李仕林、趙林、毛敏悟、丁乾、李金花、申東梅、朱琳、梁玉華、李夢瑩、李天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日,李天元前往丁乾家探望獨居的丁乾。銀川市公安局警察上門敲門,因丁乾拒絕開門,警察竟暴力撬鎖闖入。

警察翻箱倒櫃,僅抄出幾份二零二二年的真相單頁。綁架過程中,兩人拒絕配合,丁乾被警察粗暴推倒,尾骨摔傷至今未愈。

兩人隨後被綁架並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是被構陷到西夏區檢察院的十一名學員中的兩人。

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謝毅強、李金花、李仕林、朱琳、毛敏悟、李天元、梁玉華、丁乾、申冬梅、趙琳、李夢瑩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再次被構陷到西夏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陳姍姍,檢察官助理馬學忠。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毒打/毆打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高強度超負荷勞動老虎凳關禁閉銬在某處上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迫害親屬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非法審訊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私闖民宅違反庭審程序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暴曬騷擾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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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六一零”唆使公安惡警又在迫害好人

相關單位及個人:
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 檢察長吳韶慧 15595386999 副檢察長郭晨(分管第二檢察部)18795095789 檢委會專職委員張銘(協管第二檢察部)17795086511 此案主辦檢察官陳姍姍0951-5926548、17795086524 此案檢察官助理馬學忠18895094389 迫害主要責任人: 朱天舒,男,寧夏回族自治區邪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電話:0951-6888486、0951-6710781、0951-5060205 吳瀾,男,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廳邪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身份證號:422225197305084357 電話:17824266666,0951-6136145、0951-6136141, 張天喜,男,警號000008,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銀川市公安局邪黨委書記、督察長;身份證號:642126197310172011 電話:13895617000, 0951-6136145、0951-6136141景墨家園 133-2-401,(他家人朱巧智 13323568923) 吳琦東,男,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邪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銀川市政府邪黨組成員,副市長(正廳級),銀川市公安局邪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電話:0951-5020752。 直接參與單位及人員: 寧夏公安廳反邪教處(中共是最大的邪教) 興慶區國保大隊:鄒海軍13709590988(長期參與迫害) 金鳳區國保大隊:趙新16609519767(長期參與迫害) 參與迫害警察:19995435670、13895395544、司姓國保警察13629593666 參與綁架的派出所:麗景街派出所、鳳凰北街派出所、大新鎮派出所、玉皇閣北街派出所、文化街派出所、滿城北街派出所、西花園派出所、寶湖路派出所、富寧街派出所、勝利街派出所、解放西街派出所、賀蘭縣德勝派出所。 利通區法院主審法官楊慧0953-2027652,利通區檢察院公訴人吳美玲。 青銅峽政保大隊隊長王浩,手機:1389553343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銀川市看守所所長固定電話:0951-8610881<br>政委固定電話:0951-8610882
銀川市公安局 : 賈瑜斌王世元
白土崗勞教所
興慶區公安分局(原“城區公安分局”)城區公安分局(現改為興慶區公安分局) : 張頂生王滿
寧夏石嘴山監獄(平羅監獄)寧夏石嘴山監獄:(2018年信息)<br>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世紀大道<br>郵編 753005 區號0952<br>電話0952-2216617、0952-2216660<br>會見中心:0952-2216701<br>獄政科:0952-2216700<br>登記室:0952-2216664、0952-2216662
寧夏610辦公室寧夏“六一零”,電話:0951-6981892 <br>洗腦班負責人程國新、王滿<br>1、王滿 1965.4.24 警號:100282 身份證:130104196504241359<br>警銜:二級警督<br>職務:610辦副主任科員 惡黨黨員<br>電話:13007975996 13629591138<br>家庭住址:銀川市鳳凰北街324號公安小區4-3-502<br>2、王世元 610辦公室<br>家庭住址:銀川市車管所家屬院2-3-302<br>電話: 5071188 13369582563 6915120 wsy@ycs.nx<br>3、宮仲寧  銀川市西夏公安分局國保大隊<br>電話:013995481678<br>4、陳建華  銀川市西夏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姚迎利
寧夏省銀川監獄寧夏銀川監獄:<br>地址:寧夏銀川市清河南街新生巷126號,郵編750004<br>參與迫害的警察有:<br>師光林 原監獄長,現監獄管理局副局長<br>胡發禮 原政委。<br>彭建欣 原監獄“法輪功辦公室”主任(現已遭惡報被判刑)<br>崔惠民 原內管隊長(現已遭報得腦溢血)<br>張金明 原教育科長<br>湯(姓) 原教育科長<br>魏 明 原獄政科長。現教育科長<br>劉瑞寧 原河東監區(磚廠)監區長。<br>李永欣 原河東監區(磚廠)教導員,現五監區監區長。<br>張強軍 原河東監區(磚廠)副監區長<br>馬鐵軍 原河東監區二隊指導員,現獄政科副科長<br>岳懷寧 原河東監區一隊指導員,現獄政科副科長<br>張 軍 原生管科長<br>兩個惡警<br>1、滕進軍  寧夏銀川監獄<br>2、江某某,人稱江隊長<br>銀川監獄郵編:750004
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吳忠市中級法院地址:寧夏吳忠市利通區開元大道高速路口<br>電話:0953-2272298<br>值班電話0953-2134000<br>傳真0953-2272298<br>郵箱:wuzhongfayuan@126.com<br>立案大廳:0953-2134052<br>區號0953<br>刑一庭 2121763<br>刑二庭 2122185<br>庭 長 13323538805<br>副庭長 13079535999<br>刑二庭庭長:艾進春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6 ,<br>手機:18995339880、0953-2271368<br>副庭長:杜立文  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7  手機:18995339872<br>刑一庭工作人員:楊雪梅、馬瑞、白偉<br>立案庭庭長:向柳霞 立案庭電話:0953-2134052<br>其它辦公室電話:0953-2134054、2134056、2134057<br>審判員:王文喜:18995339875 書記員:石梅玲<br>白學江: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8<br>書記員:石梅玲、李慧 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9<br>其他工作人員:陳軍、母連山、魏剛、賈玉寧、項成文、劉玉琴、胡超、田培仁、蔣耀武、張翔、馬媛、馬龍<br>
中衛市公安局 : 楊林
興慶區分局
文化街派出所 : 陳萬裡
玉皇北街派出所
富寧街派出所 : 張英才趙斌
青銅峽市國保大隊 : 李正江王浩
中寧縣公安局 : 周旭李滿洲劉勇王金成
銀川看守所
吳忠市看守所
前進街派出所 : 李喜徐建設
青銅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中寧縣看守所 : 田興光張建斌
中衛市“六一零” : 拓兆旺
利通區法院地址:寧夏吳忠市新區開元大道南黎明街東 郵政編碼:751300<br>電話:(0953)2037056、0953-2035088(辦公)0953-2037830(信訪)<br>傳真:0953-2037819<br>電子郵件:nxltqfy@163.com<br>電子信箱:LTQFYJJS@163.COM<br>何生俊(院 長) 辦2037828、13895257999<br>王曉明(副院長) 辦2037829、13195051969<br>李 偉(副院長) 辦2037718、13895263088<br>王學祥(副院長) 辦2037680、13323531880<br>何蘭英(辦公室主任) 辦2037819、13995138080<br>賀 青(政工科科長) 辦2037827、13895299766<br>郭 琴(紀檢室主任) 辦2037830、18995369968<br>馬鳳霞(參與非法審判)<br>吳萬春(參與非法審判)<br>刑庭庭長杜衛軍<br>電話:手機 18995339680、13709537372<br>辦公室 0953-2037719<br>審判員:李紅、周生林<br>書記員:馬曉波<br>
中寧縣檢察院檢察長 孫鳳玲 手機13739503999<br>副檢察長 馬驊 手機13739530111<br>公訴科科長 譚豔玲 手機18009561519<br>公訴科 黃瑩瑩 手機13723346332 : 譚艷玲黃瑩瑩孫鳳玲
中寧縣法院公訴人:譚艷玲、黃瑩瑩<br>審判長:張民鵬、潘如軍、馬明謙<br>書記員:卡××<p><br>院長 雍振海 0955-7074666<br>刑庭庭長 張民鵬 0955-7074616 手機18909551895<br>分管丁發棟、尤海軍案子的庭長<br>潘如軍 0955-7074617 手機18909558867<br> : 呂國福張民鵬潘如軍
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中衛市政法委
寧夏中級法院 : 馬明謙雍振海
西街派出所 : 王燕
西夏區檢察院王安雲 檢察長 5926588 13995396589<br>吳萬宏 副檢察長 5926511 13709501555<br>郭海虹 副檢察長 5926520 13895192498<br>張捷武 副檢察長 5926555 17395093456<br>白 燕 偵監科科長 5926525 17795086522<br>王 斌 法警隊隊長 5926502 17795086557<br>趙啟勤 紀檢組長<br>張 銘 公訴部副科長<br>楊 艷 業務管理部副部長<br>高峰巖 檢委會專職委員<br>梅 欣 檢察院專職委員<br>檢察官:李艷春、張銘、鮑嘉睿、劉麗、丁澤宇、王靜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16日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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