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亞芬
簡介:
牛亞芬(Niu,Yafen),
女 ,
年齡未知 ,
長春法輪功學員,吉林榆樹市五棵樹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前在長春工作。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牛亞芬、肖微微、金美子、趙朋艷、趙淑宇開車前往長吉南線,走在蓮花風景區時,突然出現一輛深綠色吉普車和一輛遼B白色捷達車,把牛亞芬的車逼停。從車上下來四、五個人,長春市勸農派出所警察在沒有著裝、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兩個人把牛亞芬從車上拽下,按倒在地,用膝蓋頂住牛亞芬的右側肋骨,把牛亞芬強行塞到車裡。牛亞芬還看到肖微微、金美子、趙朋艷、趙淑宇被打耳光。 牛亞芬、肖微微、金美子、趙朋艷、趙淑宇被綁架到勸農派出所,民警劉海權對牛亞芬進行非法審訊,牛亞芬沒有做任何答復。勸農派出所的崔所長(警號為十萬七千一百七十五)剛剛喝完酒回到派出所,對牛亞芬態度非常惡劣。牛亞芬、肖微微、金美子、趙朋艷、趙淑宇被送到葦子溝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牛亞芬、金美子、趙朋艷等家屬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牛亞芬、金美子、趙朋艷被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繼續關押。 牛亞芬的家屬多次到勸農派出所索要勸農派出所非法扣押的私家車及私人物品,遭勸農派出所拒絕,聲稱現在正在審查階段不能返還。牛亞芬、金美子的家屬為牛亞芬聘請了維權律師,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非法起訴牛亞芬,四月二日非法起訴肖薇薇,意欲非法開庭,法官趙俊峰卻阻止律師閱卷。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早晨七點非法開庭,八月十日一審判決,肖微微被判三年,牛亞芬被判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給送入監獄。 長春女子監獄一樓二樓是“嚴管隊”,現正改名叫“矯正中心”,關押的都是堅定的大法弟子,不允讓說話、不讓出屋、沒有自由,侵犯人權。 八監區是凡法輪功新來的都被先關押在“嚴管隊”,不允許洗澡、出屋、買物品,間隔大法弟子,不允許用紙筆,對法輪功的迫害仍然存在。 八監區現在還有大法弟子:(延吉)全春女、崔鳳花、(長春)牛亞芬、(遼源)梁玉傑、缸窯)黃秀環、姚巍茂、(長春)付貴華(六月二日到期)、李桂新、(白城)任淑榮。 獄警唆使刑事犯田淑華、朱小紅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讓寫“保證書”。還趁法輪功學員洗澡時偷翻衣物,找經文。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獄警屠嗇領著刑事犯田淑華、朱小紅、羅小英、安海燕、高峰等,撕開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被褥,翻經文、本、筆,搜查全部法輪功學員的衣物。牛亞芬被搜出經文被關小號兩個多月,回來後不良於行。 刑事犯劉萍萍,受獄方的教唆和利用,經常用各種詭計設計圈套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從而導致善良的大法弟子劉香卓、牛亞芬被關小號三個月之久,在關小號期間,兩人每人每頓飯只有一勺玉米糊,不能洗臉、不能換洗衣服、不能說話;還時常用一種恐怖的聲音突然的刺激她們;夜間不定時的讓她們起來報數。經過三個月的迫害,人走出小號時比以前瘦掉了三十多斤。 吉林省女子監獄獄警把法輪功學員鄭春玲、於文艷、周業玲、牛雅芬、劉香卓、車萍萍、黃金英等關入小號折磨。小號裡昏暗,氣味難聞,伏天更是讓人悶得慌,汗流浹背;小號裡沒有上下水,只有一個廁所。 2017年,新來的監獄長安同宇把小號重新裝修,能有十來個屋,每個屋能有十平方米左右,沒有窗戶,只有一個門,把人關進去之後就把門鎖上,只有牆上有一個不大的通風口,靠燈光照明。 從去年到現在,每天都有四到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小號,只要喊句“法輪大法好”,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報數,不戴罪犯的牌子等,就關小號,從小號出來時都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威脅/恐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關小號;
嚴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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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20946.html#151224233242
長春市牛亞芬等五人開車途中被綁架
長春市多人被綁架 時斌正絕食抗議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二道區法院
:
趙俊峰
長春女子監獄
吉林省監獄管理局
:
安彤宇
吉林省女子監獄(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
田淑華,
魏麗會,
朱小紅,
倪笑虹,
安海艷
葦子溝拘留所
蘭家鎮郭家村女子監獄
:
屠嗇,
羅小英,
高峰等,
安同宇
勸農派出所
:
劉海權
更新日期: 2018年9月21日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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