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柄生(江炳生)
簡介:
1897、
江柄生(江炳生)(Jiang,Bingsheng),
男 ,
45歲 ,
江蘇蘇州吳中區郭巷鎮法輪功學員。歷經多次迫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初從蘇州監獄出來後,又受到吳中區“六一零”、街道村委的多次騷擾監控,不久含冤離世。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江炳生堅持修煉,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被蘇州市六一零、蘇州吳中區公安局郭巷派出所綁架回蘇後被非法關押在蘇州第二看守所,一個月後被吳中區六一零非法勞教一年半,強行綁架到江蘇大豐方強勞教所,在方強勞教所黑窩江炳生遭受了嚴重的迫害;在四大隊大田組強體力迫害了近一年,在二大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又遭到惡書記於永海,大隊長季華及教導員魏雲、惡警魏紅惠、孫強,潘月華及其指使流氓的嚴重迫害。 有一次在惡警與當地六一零的誘逼下,江炳生的妻兒千裡迢迢趕到方強勞教所,於永海、季華、孫強逼其妻和幼兒跪在江炳生面前,由幾個惡警拿著紙硬逼江炳生寫放棄修煉大法的所謂“保證”,遭拒絕後惡警們連續不斷的迫害。最後惡警用盡招術都無法改變江炳生堅定修煉大法的心,江炳生被加期半年。 二零零二年底,江炳生回家,於二零零三年春再次上北京證實大法好,又一次被蘇州市公安局綁架回蘇,被吳中區六一零、吳中區法院誣判五年,在蘇州監獄受盡非人迫害。 江炳生二次絕食抗議迫害,最多一次長達一百多天,惡警強行灌食,多次強灌到了肺葉,由於長期的灌食折磨使江炳生身體非常虛弱,最後監獄惡警胡說江炳生是精神病,竟二次將江炳生強關到溧陽監獄精神病醫院,這是蘇州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最惡毒殘酷的陰招。 惡警使用電椅對江炳生用刑,強迫其停止絕食,用精神病藥物摧殘江的中樞神經,惡毒至極,內中一個醫生說:江炳生理智清醒思維清晰,他沒有精神病。在經受長期的殘酷無人性的迫害下,江炳生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 二零零八年初出獄後,江炳生又繼續受到區六一零、街道村委的多次騷擾監控,不久,江炳生因傷勢過重而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親屬;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摧殘性灌食;
送入精神病院;
電刑;
強行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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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蘇州監獄:
政委夏蘇平,副監獄長吳偉、教導員唐勇俊、副教導員王壯進 張傳葉,主任劉京龍,教育科科長薛全虎、教育科副科長丁志軍。
方強勞教所:
書記於永海,大隊長季華及教導員魏雲、惡警魏紅惠、潘月華,孫強。
蘇州市政法委前書記陳振一,現書記邱玲梅。
蘇州市公安局前局長邵斌華,迫害大頭目副局長姜蘇委(已遭惡報死亡)。
蘇州市六一零:前主任顧利群、現主任陳度,副主任李立國,處長何小弟 包勇,蘇州吳中區公安局長:張璇,
吳中區六一零主任仇全官 吳中區六一零副主任張震華 李秋才、
國保大隊長包建方,
吳中區法院院長鐘毅,
郭巷派出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蘇州市公安局
方強勞教所
大豐方強勞教所
:
季華,
於永海,
沈強,
潘月曄,
孫強,
魏紅惠,
魏雲
蘇州監獄
吳中區法院
蘇州市六一零辦公室
溧陽監獄醫院
吳中區610辦公室
吳中區公安分局
蘇州市第二看守所
郭巷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12日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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