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四華
簡介:
江四華(Jiang,Sihua),
女 ,
61歲 ,
湖北省鹹寧市通城縣馬港鎮六甲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姜四華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馬港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後送往通城縣第一看守所關押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看守所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非法開庭,捏造所謂“證據”,江四華被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到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姜四華絕食抵制迫害,遭惡警腳踢、皮鞭抽,短短兩個月,姜四華就被迫害致面部嚴重脫相,瘦得皮包骨,身體極度虛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 七月下旬看守所見其生命垂危就將其送到縣醫院搶救,尚未脫離危險隨即又被關進了看守所,看守所怕出人命要承擔責任,於七月二十八日在未通知家屬,姜四華也未帶衣物的情況下,將其送往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關押。 七月二十八日,看守所所長劉興志說送姜四華到武漢人民醫院檢查身體,准備開張病歷辦保外就醫,但劉興志在中途下車,派副所長將她送進武漢女子監獄受迫害。當時她身體極度虛弱,沒帶一分錢、一件衣物,也沒有通知家屬親人,完全是被看守所騙了,而自己六百多元錢及所有衣物全部在看守所。 在監獄中,姜四華遭到惡警毆打,包括腳踢、皮鞭抽。目前江四華瘦得皮包骨,身體極度虛弱,情況危急。 通城縣看守所事後也不通知家屬,兩個多月家人找不到她的下落,得不到任何音訊。姜四華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了兩年零九個月的殘酷迫害。今年期滿回家後,她去看守所要回自己的錢物。看守所的干部想不承認、賴賬。姜四華就說:“你們不把錢還給我,我就要去告你們這些騙子的惡行。”他們害怕惡行曝光,後來把錢還給了姜四華。 通域縣馬港鎮派出所警察、村主任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姜四華,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再次騷擾她,姜四華被迫離家出走,家裡長年臥病在床的丈夫無人照顧。通城縣610頭目是熊林清和胡漢雄,國保大隊長是田紅強,新調來的,這次行惡,就是田紅強和610指使的。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勒索錢財;
騷擾;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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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赤壁市赤馬港派出所
通城縣公安局
:
胡漢雄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通城縣610
:
熊林清
通城縣看守所
:
劉興志
鹹寧市中級法院
通城縣法院
通城縣國保大隊
:
田紅強
通城縣馬港鎮派出所
通城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1日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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