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蘭
簡介:
李秀蘭(Li,Xiulan),
女 ,
45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2000年6月19日,李秀蘭一家三口去山東,在火車上看《轉法輪》,被列車乘警綁架,在沈陽附近,被強制送往黑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現金一千多元。 2002年3月12日,李秀蘭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四個月後,又轉送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非法關押,並被強迫奴役勞動包筷子、強制洗腦。兩個月後,又被非法送往北京女子勞教所。惡警開始強制洗腦李秀蘭,不放棄信仰便不讓睡覺,持續多日。9月10日,來人參觀勞教所,李秀蘭站出來揭露北京女子勞教所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卑劣行徑,被三大隊的惡警隊長焦學先和另一個姓槐的隊長指使脅迫刑事犯人馬俊毒打。馬俊把李秀蘭按倒在地,膝蓋壓在李秀蘭的右腎,一重拳打在李秀蘭的胃上,當時李秀蘭有五分多鐘沒上來氣。 隨即警察強制給李秀蘭戴了一天手銬,不讓睡覺,長達20多天。李秀蘭又被關禁閉十天,期間又被馬俊毒打,腦袋打出大包,眼睛充血。當時正值10月天氣,寒冷透骨,惡警只允許李秀蘭穿著一件單薄的勞改服,每天凍得全身哆嗦,白天黑天被強迫坐著小板凳,晚上不讓閉眼。 關完禁閉後,惡警還逼李秀蘭出工種地、挖苗、抬糞等等。後來李秀蘭人不行了,勞教所的醫生及警察,帶到大興醫院和公安醫院去檢查。李秀蘭聽到醫生小聲說:“心肌大面積供血不足、肝萎縮、胃有毛病”,勞教所的醫生卻告訴李秀蘭說她的身體沒有病。 李秀蘭被迫害的大腦遲鈍、不能吃飯,頭抬不起來,人也動不了。就是這樣,勞教所也沒放人,直到2003年7月份,李秀蘭被非法關押16個月後,身體極度惡化,勞教所才放人。 李秀蘭的身體在勞教所被迫害得太嚴重了,直到目前(2008年6月),李秀蘭的右腎和胃一直堅硬如石、記憶力喪失、身體極度消瘦,整日在痛苦中度日。
迫害類型:
關禁閉;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坐小板凳;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李秀蘭被北京女子勞教所迫害喪失記憶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女子勞教所(新安勞教所)
:
焦學先,
馬俊
黑山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8年6月16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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