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李炳剛

簡介:
李炳剛
(Li,Binggang), 男 , 年齡未知 , 古月鎮東洪子店村大法弟子。

平山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一覽:
被迫害人 公訴人 審判長 審判員 書記員 時間 誣判刑期
李炳剛 韓世義、劉素婷 馬正堂 張增芳、曹華萍、 郭俊傑 2003.6.27.五年

自中共鎮壓法輪功以來,平山縣共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枉法判刑,在監獄受盡非人的生活和折磨。他們是:劉書元(三年六個月);張從巖(三年六個月);崔鴻俊(三年,緩刑三年);李炳剛(五年);劉天青(三年);俠愛書(五年);王國聯(二年);趙建梅(三年);劉新利(四年);李彌海(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古月鎮政府在原黨委書記楊二軍、鎮武裝部長韓世貴操縱下,緊鑼密鼓的展開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他們將李炳剛等綁架到鎮政府,強行洗腦十五天,強迫寫保證書,最後勒索每人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在平山縣“六一零”統一布置下,由韓世貴帶頭,意欲將大法學員李炳剛、齊俊傑、李翠珍、宋鳳芹、封天喜等綁架到裡莊兵營洗腦班強制洗腦。結果大法學員們提早得到了消息,惡人的綁架計劃落空。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上午,平山縣六一零、公安局、廣播電視局、古月鎮政府等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查抄拆除衛星電視接收器,剝奪老百姓的新聞自由權和知情權。在古月鎮東洪子店村法輪功學員李炳剛家,還同時將李炳剛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及救人的真相書等物品非法抄走,並將李炳剛綁架到平山縣公安局非法拘押。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綁架/劫持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判刑勒索錢財抄家洗腦/送洗腦班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非法關押綁架未遂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平山公檢法沆瀣一氣,陷害無辜
河北平山縣“六一零”罪行錄
原河北平山縣委書記趙新朝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
河北平山縣古月鎮惡官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中共平山縣政府不法分子近期惡行-- 是誰在破壞社會穩定
平山縣邪惡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
參與綁架河北平山法輪功學員李炳剛人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平山縣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副局長陳二軍、現住平山縣財政局: 13081098998
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肖隨龍、平山鎮孟堡村人:宅:82913091
古月派出所所長王明會:13931976261
古月派出所李正明、古月鎮觀音堂村人
古月派出所李髒髒、古月鎮中古月村人
古月鎮政府副鎮長閆月華電話:15076401808
古月鎮政府齊淑英,古月鎮,北古月村人。
古月鎮政府焦彥明、古月鎮冀家莊村人。
古月鎮政府辦電話:82821818
古月鎮書記辦電話:82821989
古月鎮政府鎮長辦: 82821155
平山縣公安局主管副局長陳二軍 手機:13081098998
平山縣古月鎮原武裝部長(現統計局紀檢組長)韓世貴宅電:82821369

相關人員:
古月鎮書記樊世雄、北冶鄉柏樹莊村人:1393116660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平山縣公安局平山縣公安局<br>局長 馬愛軍 宅 31182103188 15028150001<br>副局長 樊彥平 13903396213宅 31182900729<br>政治處主任 於鵬程 13503220088<br>副局長 陳二軍(管迫害法輪功)13081098998<p>平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31182907257 31182907252 31182907253 31182911170<br>大隊長 封慶方(待確認):13931979369宅 31182913739<br>胡月濤 13931976389<br>肖隨龍 13832157411<br>杜新中 13803365177 : 楊二軍陳二軍
平山縣委 : 趙新朝
平山縣古月鎮派出所平山縣古月鎮政府 副書記韓石貴(主管迫害法輪功) 辦公電話:0311─2821134 <br>鎮長樊彥明(已調到五坡鄉)手機:13603219360 呼機:126─1231468 <br>平山縣古月鎮派出所 副所長齊XX 辦公電話:0311─2821133 李勇、史喜波(此人是刑滿釋放犯,所裡的雇傭工) : 王明會
平山縣古月鎮政府 : 齊淑英韓世貴閆月華
平山縣法院 : 張增芳馬正堂曹華萍郭俊傑
平山縣610辦公室610辦公室主任王根廷 電話:0311─2911266 手機:13803218428<br>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 公安局局長辦:2911615 副局長辦:2911266 政委辦:2911617 <br>
平山縣古月派出所 : 李正明李髒髒
平山縣檢察院 : 劉素婷韓世義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3日 02:40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